【文献精选】数字化转型是否促进了企业内共同富裕?——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

文摘   财经   2024-05-18 10:38   湖北  

论文题目:数字化转型是否促进了企业内共同富裕?
——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证据
作者:方明月 林佳妮 聂辉华
期刊: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22年第11期
推送:胡耀锋 审核:杜诗琰 校对:徐媱
研究领域:公司治理
仅用作学术交流,原文版权归原期刊和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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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要

发展数字经济被认为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动能,但是已有文献形成了正反两方面的结论。为此,本文从实证角度研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影响。使用2003~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通过文本分析法构造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指标,我们得到了以下结论。第一,数字化转型总体上提高了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和劳动收入份额,即同时实现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功能。第二,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和降低了劳动收入差距;在国有企业中,数字化转型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第三,不同的数字技术对收入分配具有异质性影响。大数据、智能制造、信息化技术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而互联网商业模式则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在借助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政策冲击进行有匹配的三重差分检验(PSM-DDD),以及使用工具变量法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本文的主要结论仍然成立。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数字化转型改善收入分配的机制包括:数字化转型具有生产率效应,从而提高了营业总收入;就业创造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从而提高了劳动收入及其份额;数字化转型提高了普通员工自主权,从而缩小了劳动收入差距。本文的研究为促进共同富裕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启示。

02

问题导入

在传统经济形态下,技术进步通常为资本偏向型,进而使资本收益率的增长超过劳动收益率的增长。因此,技术的不断进步可能伴随着更严重的贫富差距。既要追求技术进步,又要缩小收入差距,在传统经济形态下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与传统经济形态不同,在数字经济形态下,数字技术不再只是资本所有者的生产工具和管理手段,它也可以为广大普通劳动者赋能,进而可能成为解决技术进步与贫富差距之间矛盾的有力突破点。因此,研究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问题尤其具有重大意义。在微观层面上,数字经济直观的表现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在理论上,数字经济应该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普通工人的收入份额,改善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推进企业内部的共同富裕然而,已有研究表明,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并不一定带来收入分配的改善。针对数字技术或数字化转型能否改善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的研究暂未有明确的结论。基于此,本研究聚焦的问题是:数字技术或数字化转型能否改善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


03

研究设计

一、理论分析

数字化转型具有生产率效应,即它能够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来提高企业的总收入。一方面,数字化转型使用新的生产技术替代传统生产技术,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能够提高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的信息传播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费用。此外,数字化转型还能够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
假说1:: 数字化转型会提高企业的营业总收入。
在理论上,数字技术对就业和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方向不确定,取决于正向的就业促进效应和负向的替代效应孰占主导。一方面,数字化转型具有就业创造效应,会催生新模式、新业态,从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特别是非常规任务岗位。已有学者发现数字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改善当地的劳动力就业。因此,当就业创造效应占主导时,数字化转型将在总体上增加就业,提高劳动收入份额。另一方面,当数字技术相对于劳动力更具有比较优势时,劳动力就会被数字技术取代,即产生替代效应。替代效应通常作用于常规任务岗位。这类任务中,劳动力与数字技术之间形成替代关系,劳动力容易被智能制造、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所取代。当一个部门的劳动力结构以常规任务类型为主时,替代效应便会发挥主导作用,从而数字化转型会恶化就业、降低劳动收入份额。除了减少就业外,数字技术也有可能通过增加数字资本投入,提高资本收入。因此,当劳动收入上升幅度小于资本收入上升幅度时,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额也会降低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对抗性假说:
假说2a:数字化转型会提高劳动收入份额。
假说2b:数字化转型会降低劳动收入份额。
理论上,数字化转型对劳动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两个相反的方向。一方面,数字化转型通过提高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在面临生产、销售等方面的问题时,数字技术为员工提供相应信息,使员工能够据此作出自主决策,而不再需要依靠管理层的经验和知识。普通员工自主处理问题能力的提高能够提升普通员工相对于管理层的自主权和地位,提高员工相对于管理层的价值和报酬,缩小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也可能提高管理层的信息传达效率,提高管理层的决策地位,从而扩大管理层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有文献指出,信息畅通能够降低管理者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沟通成本,提高管理层的协调能力,进而导致集权增加,分权减少,会提高管理层的相对收入。此外,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等数字技术减少了员工依靠经验作出判断和决策的机会,削弱员工知识的价值。从此角度,可以看出数字化转型会增大普通员工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对抗性假说:
假说3a:数字化转型会缩小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差距。
假说3b:数字化转型会扩大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差距。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是中国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数据来自 CSMAR 数据库。参照多数文献使用该数据库的惯例,剔除了金融类公司和经营状况异常 (ST) 的公司并对连续变量的上下 1%进行缩尾处理,以缓解极端值的影响。此外,由于本文主要关注非计算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剔除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样本时间区间为 2003 -2019 年,基准回归共包含 2601 家企业的 25364 个观测值。

04

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定

为了探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影响,本文估计了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下标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被解释变量yit为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和收入分配情况,后者包括劳动收入份额和劳动收入差距; 关键解释变量Digiit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水平。参考已有文献的做法,控制变量Xit包括企业规模、杠杆率、净资产收益率、企业年龄、产权性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两权分离率。此外,控制了企业固定效应δi和年份固定效应𝜂t,使用了企业层面聚类的稳健标准误。
基准回归结果支持假说1与假说2a。

二、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取以下方法检验内生性:(1)PSM-DDD。《2016年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指南》提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技术创新和促进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网络化水平等。本文认为这一政策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高劳动收入份额。因此,本文将这些城市当作处理组,而将其它城市当作对照组。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 (PSM) ,对处在处理组城市和对照组城市的企业进行一对一有放回的卡尺内最近邻匹配。匹配的协变量为基准回归中的所有控制变量,在对比政策前后处理组城市和对照组城市差异的双重差分的基础上,引入行业属性进行第三重差分。(2)工具变量法。本文选取以下工具变量进行检验。第一个工具变量是,使用企业所在行业的其他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的平均值来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工具变量;第二个工具变量使用样本前一年 (2002 年) 企业所在二位数行业其他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程度均值与全国(除去企业所在省份)互联网上网人数增长率的乘积来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工具变量。内生性检验的结果再次支持了本文的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采取以下方法检验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1)为缓解同期遗漏变量和因果互逆问题的担忧,将解释变量滞后两期;(2)数字化转型企业和未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企业可能存在某种系统性差异,使二者劳动收入份额显现出差异。对此,剔除了未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样本;(3)从年报提取的数字化转型词频可能受到企业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例如企业可能在年报中夸大自身的数字化转型程度,导致数字化转型指标不准确。对此,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核评级,剔除曾经被评级为不合格的公司;(4)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发生变动,为了隔绝可能的财务数值差异的影响,将样本限定在2007年及之后;(5)变换因变量劳动收入份额的衡量方式,分别按要素收入增加值法和劳动收入与总资产的比值计算劳动收入份额。
经检验,本文的实证结果依然稳健。


三、进一步分析
(一)异质性分析
1.为探究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能否兼容?本文分行业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显示相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了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并缩小了管理层与普通员工之间的劳动收入差距。这说明,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能够同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共同富裕。2.考虑到中国的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在收入分配方面受到更多政策约束,并且可能有不同的企业目标函数,因此本文根据企业所有制类型进行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了劳动收入份额;非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缩小了劳动收入差距。3.不同数字技术对企业收入分配具有异质性影响。本文按照不同关键词将企业使用的数字技术分为大数据、智能制造、互联网商业模式、信息化四类,分别探讨它们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结果表明,大数据、智能制造、信息化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互联网商业模式则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
(二)机制分析
1.生产率效应
根据理论假说,本文认为数字化转型存在生产率效应,从而能够提高企业的营业总收入。考虑到样本选择和联立性问题,采用OP方法估计全要素生产率 (TFP),以此衡量生产率效应。当以TFP为解释变量、营业总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时,回归结果显示TFP能够显著提高营业总收入。从而,数字化转型提高TFP、进而提高营业总收入的生产率效应得到验证。
2.就业创造效应与替代效应
就业是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重要因素。(1)为了识别数字化转型对就业的总体影响,以员工人数对数为因变量进行回归。(2)为了探究数字化转型的就业创造效应和替代效应在哪种岗位上更加明显,根据常规任务和非常规任务的定义,将技术类和销售类岗位归类为非常规任务岗位、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类岗位归类为常规任务岗位,研究数字化转型对这些岗位的不同影响。机制结果表明,在就业创造效应方面,数字化转型在全样本中增加了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数量。在替代效应方面,数字化转型只显著减少了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人员数量,而对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生产人员数量没有显著影响。综合所有岗位来看,创造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净效应为正。
3.员工自主权
为了验证本文的对抗性假说3,本文对员工自主权机制进行检验。由于数字化转型能够提高普通员工的自主权,从而提高员工相对于管理层的价值。我们使用员工股权激励强度作为员工自主权的代理变量,衡量员工自主权机制变量。这是因为,当员工拥有更多自主权时,企业应该会给予员工更多股权激励,以鼓励员工为企业利益而努力工作。结果显示,员工股权激励显著地减小了收入差距。
经检验,数字化转型通过生产效率效应提高企业营业总收入,通过就业创造效益与替代效应影响劳动收入份额,通过员工自主权机制缩小管理层与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差距。


05

主要结论

第一,数字化转型提高了企业的营业总收入和劳动收入份额,即数字化转型既能 “做大蛋糕”,又有利于 “分好蛋糕”。
第二,不同数字技术对企业收入分配具有异质性影响。大数据、智能制造、信息化技术能够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互联网商业模式则降低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第三,数字化转型改善收入分配的机制包括: 数字化转型具有生产率效应,从而提高了营业收入; 就业创造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从而提高了劳动收入及其份额; 数字化转型提高了员工自主权,从而缩小劳动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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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第一,本文全面分析了不同数字技术对劳动收入分配的总体影响和异质性影响。根据不同的数字技术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分解为四种类型: 大数据、智能制造、信息化和互联网商业模式。研究发现,上述类型数字化转型总体提高了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但不同数字技术的影响方向和大小具有异质性。
第二,本文揭示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内劳动收入差距的影响。已有文献通常关注数字技术是否提高了劳动收入在总收入中的份额,几乎没有关注劳动收入中管理层收入和普通员工收入之间的差距。而管理层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往往是富有人群与普通人群之间收入差距的典型代表、是扩大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原因,本文扩展了这一方面的研究,表明改善收入分配状况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共存。
第三,在机制方面,本文刻画了数字化转型对劳动力市场的不同效应及其起作用的条件,发现就业创造效应体现在全样本的技术岗位和销售岗位,替代效应仅体现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岗位,而且前者的影响超过了后者。本文区分不同行业技术、生产、销售等岗位受到的替代或促进作用,这丰富了我们对数字化转型如何影响劳动力市场分工结构的认识。

07

前沿追踪

围绕与本文相关的研究主题,近年来学者们展开了大量研究。
在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研究中,肖土盛等(2022)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升劳动收入份额,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生产技术升级将引致高技能劳动的需求并挤出部分低技能劳动以优化人力资本结构,进而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韩峰和姜竹青(2023)认为,企业集聚网络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有效空间作用边界为50公里,该范围内企业数字化和集聚网络均有助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且二者在推进生产率提升中还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和相互强化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知识外溢效应是企业数字化和集聚网络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重要机制;张鹏杨等(2023)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缓解了反倾销对涉案产品的直接出口抑制,同时又促进了涉案产品的跨国转移和向非涉案产品出口转换,是应对反倾销冲击的主要渠道。
在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中,陈梦根与周元任(2023)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能够通过参与机会分享和发展成果分享促进共同富裕。数字经济可以提升居民收入,增加居民基础性和享受性支出,缩小群体内部的收入和支出不平等。机制分析表明,数字经济通过社会参与和财富创造效应增加居民收入,通过收入效应和降低消费成本增加居民支出,两类影响机制在低收入(支出)群体中更显著;林嵩等(2023)研究表明,县域创业有利于农民增收,特别表现为小微型及公司制的创业活动。进一步研究发现,县域创业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此外,政府规模对创业的减贫效果具有“倒U型”的调节作用,这一作用主要体现在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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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陈梦根,周元任. 数字经济、分享发展与共同富裕[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3,40(10):5-26.

[2] 韩峰,姜竹青. 集聚网络视角下企业数字化的生产率提升效应研究[J]. 管理世界,2023,39(11):54-77.
[3] 林嵩,谷承应,斯晓夫,严雨姗. 县域创业活动、农民增收与共同富裕——基于中国县级数据的实证研究[J]. 经济研究,2023,58(03):40-58.
[4] 肖土盛,孙瑞琦,袁淳,孙健. 企业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结构调整与劳动收入份额[J]. 管理世界,2022,38(12):220-237.
[5] 张鹏杨,刘维刚,唐宜红. 贸易摩擦下企业出口韧性提升:数字化转型的作用[J]. 中国工业经济,2023,(05):15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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