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7月25日)晚间,光洋股份披露了2018年纾困基金“富海光洋”的退出安排。
1、转让交易方案
黄山城投、东方富海联合出资新设SPV“黄山建投富海光洋”,以11.6亿元(1,157,356,449元)收购“控股股东”光洋控股81.67%股权——相比月初披露的收购91.67%股权减少了10%。
SPV“黄山建投富海光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东方富海创投,但根据披露,Co-GP的另一方黄山市将成为新实际控制人,尽管穿透来看黄山城投在光洋控股上仅持有50.19%权益份额(=81.67%*61.46%)。
2、对价与估值
鉴于光洋控股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39亿股(持股比例为24.70%),以及7月25日收盘价每股7.15元:
(1)SPV以11.57亿收购81.67%股权对应每股价格10.21元,对应市值57.4亿元,相比收盘价溢价43%。
(2)剩余18.218%光洋控股的股权,折合股份数量2530万股,按照每股7.15元的最新股价对应市值1.81亿元。
转让对价11.57亿加上最新市值1.81亿,合计13.38亿,相比2019年7月的12.9亿出资额,仅溢价5000万,5年累积收益率为3.7%。
但前一笔转让交易,按照12.91亿的81.67%股份转让比例计算,将产生约1.03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这笔所得税的核算与缴纳对于LP而言也将是个头疼事情(例如能否仅部分预缴部分,毕竟,剩余股权能否按照10.21元每股价格转出仍是未知数),按照20%税率估算,税后收益率为累计2.1%。
3、SPV的资金来源
(1)黄山建投
黄山建投LP出资份额61.4%,对应SPV收购价款的金额为7.1亿。
在资金来源方面,我在YY评级等债券信息转了一圈,并未发现上述四个相关主体(包括曾用名)与债券市场发生过关联,暂时无法获取财务信息,但留意到一条——2023年8月,市国资委以“盘活存量资产、推进整合重组”的名义,将“黄山城投”的股权划转至黄山建投(上述LP的母公司,曾用名“交通投资集团”)——因此这一方实际上有着较强的当地城投背景。
(2)东方富海
与当初的纾困基金“光洋富海”一样,“东方富海投资管理”继续作为LP在SPV中出资,38.5%的份额对应收购价款为4.45亿——至于这些资金来源是否与此前完全不存在重叠,就不得而知了。
写于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