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科凯电子:科创板“类借壳”?市值15亿收购利润1亿+、估值30亿项目的可能路径

文摘   财经   2024-09-08 08:36   江苏  
声明:请警惕作者文字表达的主观倾向性。


9月6日晚间,科创板公司思林杰(688115)宣告“筹划”收购青岛科凯电子的控股权,支付手段包括:发行股份、支付现金、募集配套资金。截止最新收盘价,收购方市值仅有14.3亿


账面虽有9亿存款及理财,思林杰最近3年的经营活动净现金均为负数、2023年更是净流出2.1亿(相比于当年收入1.7亿的规模),存量业务的现金流仍未转正。


尽管交易双方在主营业务是存在一定相关性,在双方财务指标和持股结构的约束下,本次收购交易有较大概率需要顶格举债“并购贷”,亦或投资人部分接受换股退出,或者仅收购51%控股权。否则,标的创始人换股支付比例太高可能将触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在目前监管规则与环境下并不是一个明智选择。


即:在“不触发实际控制人变更”前提下,创始人的整体出售估值、投资人的现金对价比例、收购方的并表股份比例,这三个主要方面需要非常精巧和微妙的平衡。


同时,正如晨壹在4月的《精准监管》文章观点:应当更多以主业变更作为需要从严监管的证券套利,不宜继续按照实际控制人是否变更的机械标准。尽管在方案和策略上还能figure out一些方向,本次交已经在折射上述矛盾。


【一】交易双方的

业务、财务以及股权结构


1、主营业务与财务数据:双方主业存在一定相关性,收入规模大致相当


(1)收购方思林杰近5年收入均在1-2亿之间,业务规模偏小。

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检测”的嵌入式智能仪器(收入占比60-70%以上,毛利率60%左右),具体产品形态包括控制器模块、功能模块、综合测试仪,目前终端应用集中在消费电子

(2)科凯电子的主要产品为高可靠微电路模块,主要产品包括电机驱动器、光源驱动器、信号控制器,属于JG配套科研企业

业务规模上看,收入约2-3亿,年利润1亿,收入规模略高于思林杰。


2、双方的股权结构中,实际控制人/创始人持股比例均较高,标的外部机构累计投资4.38亿、平均估值20亿


(1)标的公司-科凯电子


(a) 实际控制人/创始人合计持股78.03%,持股比例高度集中。


(b) 外部投资机构的投资估值最高达到28.6亿,平均在20亿(=累计融资4.38亿/外部股东股比21.97%)。

2022年7月公司股改前的股权结构变化

2022年7月公司股改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2)收购方-思林杰:实际控制人周茂林合计持股36.79%,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


【二】交易方案的约束条件


1、收购方思林杰


(1)最新市值14亿,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37%。


(2)2023年:总资产14.32亿,净资产12.88亿,收入1.68亿,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合计9亿,但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均为负数


2、标的公司科凯电子:


(1)实际控制人/创始人的持股比例为78%,通过分红、老股转让已经套现1.8亿。


(2)财务投资人的累计投资金额4.38亿,平均估值20亿,最高28.6亿。


3、触发借壳(视同IPO审核)的警戒线: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触及重组上市的标准为:在触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36个月内(含同一天),标的公司的以下四项超过收购方最新年度指标的100%:


(1)收购方总资产 VS 标的总资产与交易对价孰高,


(2)收购方净资产 VS 标的净资产与交易对价孰高,


(3)收购方收入 VS 标的收入,


(4)为本次收购而对外增发股份的比例 VS 收购方最新股本。


如上表测算可知,本次交易如果触发实际控制人变更,一定会因收入指标而触发借壳标准。恰如之前老文章《商誉三个层次理解》提及:


不同于传统主板/创业板公司,科创板公司的画像是“净资产偏高、收入偏低”。因此,不同于之前的重大重组往往因为净资产指标触发,科创板公司的对外收购更容易因为收入指标触发。


因此,本次交易方案的核心问题是:尽可能规避实际控制人变更。


【三】“不触发借壳”的方案求解


假设条件:


(1)收购方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3年负数,9亿账面资金仅能拿出一小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收购,例如2亿。


(2)由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需要交易所审核,因此整体估值按照15亿估算(标的公司1亿利润的15倍)


(3)不考虑“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仅是重组上市,也不考虑实际控制人“从有到无”)。


基于以上信息,交易方案的可能方向包括:


1、针对财务投资人


高估值进入的投资人持股比例较高,达到12.36%,按照年单利8%,预期成本大约4.2亿。


本次筹划公告可以视为潜在的控制权变更(COC)信号,增资协议项下的“回购事件”后续估计就触发。哪怕本次交易估值不符合高估值投资人心意,按照条款预计是哑巴亏。


相对低估值进入的投资人,累计投资8440万,持股比例大约9.6%,按照2x退出要求,对价大约1.6亿。投资人股东的合计资金需求预计5.8亿。


2、针对实际控制人“四王”/创始人


(1)思林杰实控人目前持股2453万股,那么在不触发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前提下,标的创始人的换股数量上限是2453万股(实际情况需要更低,约2000万股)


假设换股定价在最新收盘价21.5元,对价的上限是5.27亿,相应地,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是5.27亿(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因此若选择较低的发行股份价格,这个配套融资规模可能进一步缩水)。


但若考虑持股比例需要与思林杰实控人拉开差距(通常至少5-7%),实际发行股份数量预计是4亿估值的股份,并对应后续4亿配套融资。


(2)按照仅有4亿对价通过换股实现,那么剩余股份若全部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现金,按15亿估值则倒轧出5.2亿。合计11亿的现金对价已大幅超出思林杰的账面资金。


3、针对现金对价的来源


针对上述一步到位100%收购,但收购方“短期内只能出2亿”的情况,并购贷(交易总价60%,15亿总价的9亿)预计成为必选项以满足现金对价要求。


但大额负债也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按照双方资产/净资产规模,负债率将从10-20%上升到约40%,若剔除商誉则是50%。

如果并购贷无法足额落实,募集配套资金的来源又将事实上成为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但这在流程上会存在问题:或者需要去尝试已经默认禁止的18个月战略投资者锁价定增,或者是“事先找好”竞价发行的投资者。


对于后者,机构投资者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对于市值10-20亿的小盘股普遍敬而远之,竞价发行能否顺利完成存在许多不确定(市场流动性的问题也会影响并购贷款审核中对于“连带担保”所能取得的财产及其实际变现能力的顾虑。而且,因为发行价尚未确定,事先找好投资者还存在“是否存在保本保收益承诺”的合规风险。


4、妥协方向


(1)若坚持以100%收购为目标,部分投资人(例如“低估值投资者”)可能需要更多承担换股对价,从而使得现金对价更多流向高估值投资人,以及创始人。


(2)另一种方向是短期内不以100%全资收购为目标,而是取得51%股份,先实现并表


51%控股权的取得可以来自两种方式:


其一,投资人股东的21.97%全部转让,创始人转让29%、保留49.03%。


其二,高估值投资人的12.36%全部退出,创始人以略低的估值“现金+股份”转让38.6%,其余股份保留。


对于创始人保留股份的做法,除了常规的“减轻收购方资金压力”、“存量股份在未来重新定价的可能”,在税务角度看:考虑到后期业绩承诺和估值调整的潜在风险、以及创始人持股在股份补偿上的“低税基”优势,保留一定股比可以让所得税风险更加可控,而不是去面对“无法退税”问题(尤其目前财政环境下)。


至于投资人股份全部保留,创始人转让51%的第三种方式,虑到创始人已经拥有不少现金,无论从激励/防范道德风险/避免税务风险角度,预计不会采用。


写于2024年9月7日

林登的毛豆
主要cover会计、财务和并购,有时扯淡一下huobi,偶尔聊聊价格波动的交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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