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驱动力:解决同业竞争
四大交易驱动力:核心是“1、解决同业竞争”,其余三条“2、发挥互补优势”、“(3)聚焦价值创造”和“(4)协同效应”,都说的是规模与市场份额问题。
【二】交易方案,以及双方股东的“相对差价”
1、对于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交易方案的核心就一个:换股价的确定。
(1)中国船舶:每股37.84元
(2)中国重工:每股5.05元
根据最新收盘价、以及总股本可知:
(1)换股价相比最新收盘价,表面上看的溢价率分别为8.4%和1.4%。
(2)按照换股价确定的市值,各自占比为59.5%和40.5%。
(3)按照船舶的收盘价34.9元,整体市值2600亿+。
2、增发股份对于中国重工股东的实际价值
对于中国重工的股东而言,所换取到的30.4亿股中国船舶股份的价值为1062亿元——分摊到全部228亿总股本上,实际仅相当于每股4.66元,相比于最新股价4.98元折价6%。
相应地,中国船舶的股份则是溢价6.92%(下表第三行,假设中国重工作为吸收合并方,相同的换股价,换股比例保留4位小数进行测算)。
似乎有点难理解?不妨将本次交易想象成“新设合并”,即:
两家公司股东一起将股权卖给新成立的第三家公司,中国船舶(吸收合并方)为溢价7%卖掉,中国重工(被吸收合并方)却是折价6%。
那么,在复牌之后,该买船舶还是重工?
——从弥合中国重工“折价”角度看,船舶的涨幅始终需要超出重工6.5%以上,才能弥补重工股东的“相对差价”损失。
——两家公司的换股价表面上看是8.4%和1.4%溢价率,按照上述“新设合并”的逻辑,应该按照“船舶的溢价率比重工高出7%”来理解。
也就是说,与美式并购套利long target/short acquirer相反,本次两船合并中是吸收合并方的“相对收益”更大。
写于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