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雷 | 《八十七年》是把我自己连贯起来的一本书

文化   2024-11-20 09:23   上海  

编者按


在美国建国的众多叙事中,“立宪建国”是最常见的叙事之一。在该种叙事之中,随着联邦宪法的制定,北美十三邦“化邦为州、合众为一”并由此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但事实上,美国的建国历程并未随着联邦宪法的生效和运行而完成。在宪法生效后至内战结束前,联邦制一直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和宪法问题,而在该时段,各州不得退出联邦也尚未成为美国的“不成文宪法”。


基于上述史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田雷教授在其新著《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4年版)一书中提出超越该种“立宪建国”叙事而以“漫长的建国时刻”来重新理解和讲述美国上起1776年、下至1863年的早期宪法史。该书出版后,2024年7月,北京大学-耶鲁大学法律与政策改革联合研究中心等四家单位主办了“宪法研究的时空感——《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新书研讨会”。


为方便读者了解《八十七年》这本“进阶版的外国宪法研究”新著并“重返”和“亲临”新书研讨会,“雅理读书”拟分四期推送田雷、章永乐(北京大学)、阎天(北京大学)、王锐(华东师范大学)、徐天(北京大学)、孙宏哲(北京大学)、刘晗(清华大学)、吴良健(中国政法大学)、张翔(北京大学)、李一达(国际关系学院)、钱坤(北京大学)十一位与会中青年学者的发言/书评,以飨读者。同时,雅理亦期待读者朋友们对书评的阅读、点赞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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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

田雷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4年版


《八十七年》是把我自己连贯起来的一本书





田 雷





从哪儿讲起呢?回到这个院子,讨论《八十七年》这本书,可以说是百感交集,千言万语。2019年秋天那个学期,我在文研院做访问学者,记得刚到静园二院的第一个月,就是完成《慢教授》的初稿翻译,没多久是七十周年的国庆,北京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唱着《我和我的祖国》。一晃多年,感觉是并没有慢下来,反而变得越来越忙,所以特别感谢各位老师今天来讨论这本小书。


回顾了下,我在文研院做学术报告,是在2019年11月18日,当时的题目是“漫长的建国时刻:如何理解美国早期宪法史”,报告的第二天,我们那一期的访学者就出京到洛阳来了一场二里头访古——附会一下,正好是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日期。作报告的前后,也就把这本书的序言给写出来了,等到2020年1月初离开文研院时,我正在写作这本书的后记。这本书的出版费了一些周折,当然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终于在今年出来了。各位老师手上的这本书,在出版过程的上半场,名字其实叫《漫长的建国时刻:美国早期宪法史论纲(1776-1863)》,后来调整成目前的名字《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如果说现在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就是不时还会想到“漫长的建国时刻”这个概念表述,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林肯:葛底斯堡演说 (图源网络)


最近这几年,各种因由交错,我出了好几本书,有中国宪法的,《继往以为序章》和《当春乃发生》,也有关于美国的,《八十七年》还有《美国折叠》。如果从这四本书中选择一本来代表我前一阶段的学术,我大概不会犹豫,就是《八十七年》这本。不是说这本书标志着多大的成就,我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从作者的角度能在这本书中找到最连贯的自己。按照有些心灵鸡汤的讲法,整本书的写作、编辑以及出版的过程,也是成为自己的某种历程,这本书的思考、观点和方法,于我而言,是总论,是一级目录,是把自己连贯起来的东西。作为引言,我不准备讲书的内容了,我的文章比较好懂,这应当是一个写作的优点,接下来,我想讲讲这本书的之前、之后,或者还连带着它的之上和之下。书之不同于论文,就类似论文如同一个单曲,而书就像一张专辑,它有自己的整体,往里说有内在的体系搭建,往外说还有更纵深的语境可以探寻。


按时间顺序,《八十七年》不是我出的第一本书,但就我个人的学术思考来说,它是第一本,是第一块砖。所以,首先我想谈谈在这本书前面的故事,虽然一个中年学者不上不下谈师承难免显得矫情。在我求学阶段,甚至是一路到今天,我遇到了很多老师,打个比方,就像武侠小说里的人物,相当长的阶段里,我练的东西是很杂的。我踏入美国宪法的领域,是读研究生时,当时的法学启蒙是张千帆老师《西方宪政体系》的美国宪法那一卷。我做翻译也是从那个阶段就开始的,记得张老师当时曾受托主持一个翻译项目,从《哈佛法律评论》历年文章中精选出若干篇经典翻译过来,就很能反映那个时候的学术生产模式。读博士就到了政治系,从2005年到2008年,一开始想写比较宪法的题目,最后做了一个非常中国政治的题目,其中的转变类似王绍光老师,他在北大法学院的本科论文写的是美国立法中的利益集团,后来博士论文写的是武汉的“文革”。不只是两位导师,于我来说,甘阳老师《关于研究美国宪法的一封信》、强世功老师的《中国香港》(我博士毕业那年在香港牛津出版)、还有2008年博士毕业后又在美国做了两年的“博士后”研究,都是我比较个人化的学术背景,练的很杂。


回顾那些年开始的美国宪法研究,略作总结的话,第一个学术范式就是研究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我在北大出版社出了自己翻译的第一本书,考克斯教授的《法院与宪法》,比那稍早,我硕士论文写的是美国的选举争议及其司法解决,所谓的“law of democracy”,所以刚到政治系读博士时,我脑子里想的研究就是转型民主国家政党法制的比较研究。这个范式在学理上归纳就是研究司法审查,无论是规范的还是实证的,无论是赞美还是批判,司法审查就是核心议题。再往后我翻译过克雷默的《人民自己》,最近看到克雷默做了伦敦政经的校长,他当时讲的人民宪政(popular constitutionalism)当然是批判司法审查的,再比如,还有一本书我们一直觉得应该译,但始终未见简体中文本,《空洞的希望》,是政治学的实证研究,要证明最高法院不能带来真正的社会变革。但无论再怎么变,不变的是围绕着司法审查做文章。


美国最高法院(图源网络)


第二个范式,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讲,就是关于美国宪法的理论及其争议。2008年博士毕业后,我到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中心做访问学者,提交的题目就是要研究美国宪法理论对中国的影响。现在想来,《八十七年》这本书,其最初的源头就是这个题目,阿克曼毕克尔伊利怎么说,还有桑斯坦波斯纳却伯阿玛巴尔金列文森图施奈特……当时我脑子里想的主要是这些。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想法,可能同王绍光老师当时出版的《民主四讲》有关,当时就是很想写一本“美国宪法理论四讲”,一度写作的框架以及章节都拉出来了。为什么会对美国的宪法理论感兴趣,还有一个背景。我读博士时的资格考试中的一门是“公法”科目,负责老师是当时系里的一位美国佬,我当时选择了做文献综述,具体工作就是把《哈佛法律评论》每一卷的卷首语(Foreword)做了学理综述,大致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整理,如此庞大的体量,当时做的也就是个走马观花,但确实也对美国近期宪法理论各流派有了大致的把握,脑子里装着一个地图,学术脉络是清楚的,那个阶段也读了大量的理论书。


第三个范式,其实就是这本书所体现的,是驱动这本书写作的核心问题意识,大概从2013年,我就很自觉地转进对美国早期宪法发展的研究,于我而言,这其实是一个转向,背后的理论驱动在于对美国宪政的认识变化。如果研究者关注美国最高法院,往往就会集中于二战之后,尤其是沃伦法院时代的风起云涌,我记得欧树军刚到政治系时就正在译《沃伦法院与美国政治》,相应地就不太会留意19世纪,除了马歇尔时期,美国最高法院在当时也实在无可观之处。翻译《人民自己》是在2009年,我还记得一个特别大的遗憾就是克雷默把篇幅十之八九集中在美国内战前,之后的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就在一章里带过了,当时真觉得是遗憾,甚至有些失望,没有看到想看的那部分。后来很自觉地要聚焦于美国宪法的早期历史,问题意识是受甘阳老师影响的,是要从历史的开端中去发现宪制的形成,其实贯穿《八十七年》这本书的观点很简单,所谓宪政在美国的形成,就是美国作为一个共同体形成了轻易不可变的政治规矩,形成了对建国宪法的尊重和信仰,形成了某种高级法或根本法的意识。



稍微说下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八十七年》的主体部分共四章,最早完成的是目前第一章的“讲述我们人民”,这一章的写作还有一个特别的机缘,当时刚到重庆大学高研院工作没多久,应该是在2013年,崔之元老师把他在芝加哥大学时的一位老师请到我们那里做了一个短期的讲习班,就是乔·埃尔斯特(Jon Elster),宪法学界对埃尔斯特应该不陌生,再往前三联书店出版的“宪政译丛”这套书,其中就有埃尔斯特主编的一本《宪政与民主》,里面的核心命题就是宪法是一种先定约束,立宪是政治家的尤利西斯自缚。我那时写作速度还特别快,埃尔斯特讲习班的前后就完成一篇长文,五六万字,就是目前书的第一章的最初版本。这篇文章写完后,整个写作规划就比较清楚了,理论的提出就好像挖了一个坑,接下来要用历史的、经验的研究去填上这个坑。随后很快完成的是“第二代宪法问题”(现在书的第三章),然后又是林肯那一章(第四章),顺带手我还翻译了一本很简要的《林肯传》以及林肯经典的六篇演讲,但迟迟无法写下去的是现在的第二章,也就是麦迪逊那篇,我自己在书中打了个比方,写麦迪逊就是整本书要扣的第一颗扣子,最近网上流行“着力即差”的说法,我当时写麦迪逊,拖延好几年,多少也是因为不够松弛,太想写好了,反而一动笔就不满意,麦迪逊这一章,最后是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所以打开这本书的目录,历史的三章在写作时是一个迂回的经验,我是最后写的开端那一章,从效率角度来说,也许这不是一个好的安排。


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图源网络)


书的前言,当然是书稿整理完毕后,身体有了,衣服也有了,要带个帽子,“漫长的建国时刻”,希望做的是理论上再略拔高一下。在写作上,这篇前言一开始就树立了靶子,首先是“费城奇迹论”,“漫长的建国时刻”等于把“时刻”拉长了,就好像阎天老师刚才介绍时所说,时刻也是一个“关键期”。总之,费城也许有奇迹,但美国宪法并不是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时刻拉长之后,“代际”这个分析和叙事的框架自然也就登场了。前言还有另一个靶子,就是阿克曼,尤其是我翻译的《我们人民:转型》这一卷,在批评阿克曼之前,我当然要承认他的研究对我的影响,如果说《八十七年》这本书是一个建筑,它的原料以及施工图都是取道于阿克曼的,我对他的批评说到底是以其人之道,当然批评他也不免把他标签化,比如我提到,《我们人民:转型》这一卷压根没有意识到第二代的存在,所谓“伟大三杰”甚至没有出现在这本巨著的索引词条中,小亚当斯出现过,但出现在费城制宪的历史阶段,所以说,三代叙事,第二代的加入就改变了从建国到重建的“变法”(transformations,阿克曼第二卷的副标题)逻辑,贯通八十七年作为漫长的时刻的,首先是“守法”,某种并不僵化封闭的“守法”历史实践。




最后,我必须要展开说下《八十七年》这本书的局限。局限在哪儿?原先的书名把局限说得更清楚,它只是一部宪法史的“论纲”,而不是宪法史本身,至少以我的标准来说,还算不上,它只是一个框架,一个目录。也是2019年秋在文研院访问时,我就在琢磨下一阶段要研究什么:一种可能是从论纲到历史,既然纲要拉出来了,接下来就继续完善,论纲只是画出了一张施工图,距离你要把楼盖起来,还有大量的工作,尤其是我为了凸显“代际”这个构造的逻辑,实际上删削了不少内容,包括作为单篇论文已经写好的早期宪法问题,比如马歇尔法院,我都没有往书里放,在此意义上,“论纲”本身如一部宪法,也是“在纲不在目,在要不在繁”的;另一种可能,就是往后写,写林肯之后的美国,美国重建时期可能对中国学者尤其是宪法学者来说是陌生的,那么就再往后,进步主义时代、罗斯福新政、二战后的“伟大社会”、里根革命,总有一个时代可以钻进去。


连带还有一个问题可以说下,我去年出的《美国折叠》一开始并不在规划中,但出版后倒也获得了一些评论,那本书相对于《八十七年》要零散一些,从文章组装成书,贯通起来的一个命题就是我们要研究“当代美国”,我将这个“当代”界定为1972年以来的美国,美国的今天就是自1972年以来半个世纪的各种变迁所结出的果。这么说来,《八十七年》是关于美国的一头,《美国折叠》则尝试勾勒出美国的一尾,某种意义上,我甚至认为这一尾对我们当前而言更重要,前面一头的八十七年塑造出了林肯,后面一尾的半个世纪产出了特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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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折叠:置身事外的反思与批判》

田雷 著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总而言之,《八十七年》摆在这里其实是一个“坑”,我曾考虑过进入历史来填充它,现在短期内应该不会做这个事了。其实这次来北京之前,我陆续把办公室书架上的美国宪法书都“下架”了,上架的是这两年收集的各种改革开放法制史的史料。于我而言,这当然是一个转变,但非要做些贯通,我发现自己做研究,无论是《八十七年》,还是其他的写作,所关注的,或者说令我着迷的,始终是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是一段时间的起承转合,在这个时间的进程内,新与旧之间是如何分离、拉扯、纠缠、反复的,好像经常构成我去解析的经验和理论问题。就此而言,如果回到今天我们的命题,也即“宪法研究的时空感”上,对我而言,让我统一起来,不是某个宪法的区域或国别,而是宪法在历史舞台上展示出的时间秩序,是对“时间”形状的历史深描和理论化。


我就讲到这儿,肯定超时了,非常感谢各位老师,期待各位老师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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