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关于开展首届“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化   2024-11-02 15:23   上海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关于开展

首届“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青年学者投身外国法律史研究的热情,对在外法史相关领域做出优秀业绩的青年学者给予表彰,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拟开展首届“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工作。依据《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严守学术规范,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师德师风。

(二)在外国法律史、比较法律史、中外法律交流史等领域取得高质量成果, 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上述领域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译文视同论文);

2. 在上述领域曾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部级课题项目

3. 在上述领域独立撰写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译著视同著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担任中级职称以上职务(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男性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选拔方式




(一)个人申报

(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由10名以上理事提名推荐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推荐申报方式

1. 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申报表》(见附件),于2024年11月5日前发送至秘书处工作邮箱,逾期无效。

2.推荐人选

请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10人以上)如有推荐人选,请在2024年11月5日前向秘书处推荐,由秘书处联系推荐人选确认相关信息。

(二)组织评审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负责组织“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评审。

(三)审核审议

拟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

(四)确定公示

“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入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鸣

联系电话:021-62071547

工作邮箱:wfsqnyc2024@163.com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申报表》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O7rcwazK9s9ksfAAwIxVw

提取码: sf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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