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关于开展
首届“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青年学者投身外国法律史研究的热情,对在外法史相关领域做出优秀业绩的青年学者给予表彰,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拟开展首届“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工作。依据《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严守学术规范,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师德师风。
(二)在外国法律史、比较法律史、中外法律交流史等领域取得高质量成果, 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上述领域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或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译文视同论文);
2. 在上述领域曾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省部级课题项目;
3. 在上述领域独立撰写并出版1部学术著作(译著视同著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担任中级职称以上职务(含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男性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选拔方式
(一)个人申报
(二)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由10名以上理事提名推荐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 推荐申报方式
1. 个人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申报表》(见附件),于2024年11月5日前发送至秘书处工作邮箱,逾期无效。
2.推荐人选
请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10人以上)如有推荐人选,请在2024年11月5日前向秘书处推荐,由秘书处联系推荐人选确认相关信息。
(二)组织评审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负责组织“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评审。
(三)审核审议
拟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
(四)确定公示
“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入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晓鸣
联系电话:021-62071547
工作邮箱:wfsqnyc2024@163.com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外国法律史研究青年英才”申报表》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O7rcwazK9s9ksfAAwIxVw
提取码: sf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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