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 | 关于奴隶制的争议是《八十七年》没有讨论的历史线

文化   2024-11-21 09:38   上海  

《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

编者按:

在美国建国的众多叙事中,“立宪建国”是最常见的叙事之一。在该种叙事之中,随着联邦宪法的制定,北美十三邦“化邦为州、合众为一”并由此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但事实上,美国的建国历程并未随着联邦宪法的生效和运行而完成。在宪法生效后至内战结束前,联邦制一直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和宪法问题,而在该时段,各州不得退出联邦也尚未成为美国的“不成文宪法”。


基于上述史实,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田雷教授在其新著《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4年版)一书中提出超越该种“立宪建国”叙事而以“漫长的建国时刻”来重新理解和讲述美国上起1776年、下至1863年的早期宪法史。新书出版后,同年7月,北京大学-耶鲁大学法律与政策改革联合研究中心等四家单位主办了“宪法研究的时空感——《八十七年:美利坚的创制(1776-1863)》新书研讨会”。


为方便读者了解《八十七年》这本“进阶版的外国宪法研究”新著并“重返”和“亲临”新书研讨会,“雅理读书”拟分四期推送田雷、章永乐(北京大学)、阎天(北京大学)、王锐(华东师范大学)、徐天(北京大学)、孙宏哲(北京大学)、刘晗(清华大学)、吴良健(中国政法大学)、张翔(北京大学)、李一达(国际关系学院)、钱坤(北京大学)十一位与会中青年学者的发言/书评,以飨读者。当然,雅理亦期待读者朋友们对书评的阅读、点赞和转发!

美国的奴隶制(图源网络)


徐天关于奴隶制的争议是《八十七年》没有讨论的历史线

谢谢各位老师,我是北大历史系的徐天,非常感谢几位老师给我这个机会,尤其感谢田雷老师这本书,给我很大启发。刚才田雷老师和章永乐老师已经描述了这本书的结构和内容,我就不赘述了。

刚才田雷老师提到这本书是一段宪法史的论纲。我的一些联想,权作是给论纲补充一些内容。如田雷老师在书中所说的,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和第十三修正案之间,宪法有六十多年没有经过修正,当然这段时间里司法审查对宪法解释不断。田雷老师提到1857年斯科特案,然后葛底斯堡演讲,认为后者定义了八十七年时间断限的下限。但是除了有关斯科特案、卡尔霍恩还有林肯的某些段落之外,我发现这本书没有特别讨论同时发生的关于奴隶制争论的宪政背景。所以我就在想《宪法第十三修正案》背后的宪政思想资源在这八十七年当中如何发展,居于何种位置。因为关于奴隶制的讨论不仅仅是林肯和建国一代的对话,在八十七年当中一直有争论。田雷老师所探讨的宪法史时段我认为也可以被称作解放黑奴宣言之前的历史时段,甚至可以是Before The Thirteenth Amendment的一个时代。2016年有一本书叫《Before Dred Scott》,也可以提供一个看待这八十七年的重要视角。


Anne Twitty, Before Dred Scott: Slavery and Legal Culture in the American Confluence, 1787–1857,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6.


田雷教授提到斯科特的案子,斯科特和他的律师们背后是长期的反奴隶制的法律行动。斯科特案之前的历史中,存在着一个为被奴役者争取自由的律师群体,他们有些是废奴主义者,有些是各种案子都接的普通律师。他们背后存在一个相信宪政有效性的政治废奴主义者的传统。这些人所延续的传统与田雷老师提到这三代人相契合,因为他们都是在对宪政有信念的基础上去修正宪法秩序。


那么一条历史线在这八十七年当中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且直接影响到林肯的时段,那就是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m,反奴隶制的宪政传统,在这个宪政传统当中就不单单是接班人的问题.


田雷:某种意义他们是革命者,比如加里森他们。


也可以追溯到更早的一些人,比如大卫·沃克、约翰·昆西·亚当斯。您提到了“革命者”的概念,引述了加里森对宪法的批评,那是他五十年代对宪法比较绝望的时候提出的。但与此同时,加里森曾经支持的、后来反对的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m正在发展。所以我觉得革命者这个说法值得商榷,因为对于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ts来说,他们的企图并不是颠覆宪政秩序,他们的法律行动还有政治行动恰恰是根植于对宪法秩序的信念,他们认为在宪法秩序内部可以解决问题。而且一旦提到Antislavery Constitutionalism,学者们可能就不得不关注一些二等公民的政治思想。我们知道在美国内战之前很多黑人废奴主义者会认为自己是二等公民,虽然他们逃离了奴隶制然后获得了公民身份,获得了自由。他们对美国宪政并不是一味否定,而是有很多建设性意见、有自己的理解。


大卫·沃克和卡尔霍恩是同代人,出生于北卡罗莱纳州,后来来到了波士顿,1829年写成《致世界有色公民的呼吁书》。他虽然对奴隶制口诛笔伐,有大量的批判,但接下来他说,“美国既是你们的国家也是我们的国家”。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比林肯年龄小一些,在1857年斯科特案之后他会说“I walk by faith,not by sight”,虽然他也很绝望,但他会说我还是相信这个国家的未来,“Walk by faith,not by sight,”这句话其实借鉴了《圣经·哥林多前书》,也体现出这个时候宗教和宪政主义之间的连结,在黑人废奴主义者当中也是非常明显。


《致世界有色公民的呼吁书》(图源网络)

1860年道格拉斯在英国格拉斯哥有一个演讲,演讲的题目是“The Constitution: is it Pro Slavery or Antislavery”,他当时得出的结论是,美国宪法是一份反奴隶制的文件。前两年美国内战史大家大卫·布莱特(David Blight)出了一本新的《道格拉斯传记》,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道格拉斯作为一个美国体制的激烈批判者怎么后来成为一个爱国者甚至美国的扩张主义者。

我们提到接班人问题,林肯可能是早期宪法秩序的接班人,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某种意义上也是宪法秩序的接班人,虽然他出生时是奴隶,而且他对美国体制有很大的批判,但他1867年一个演讲甚至谈到了当时最新一批来美国的移民、也就是华人移民的处境,他当时的演讲叫“复合国家”,里面就提到美国体制包容性很强,华人是可以改变的、可以进步的,这里面充满了一种乐观与傲慢,充满了对美国体制的一种自信,他认为在美国雄鹰双翅庇护之下各个族裔都是可以进步的,都是可以融入的,美国宪政体制有足够的包容性。这背后是黑人自发的一条构建宪政权威之路。所以从大卫·沃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甚至往前去推看约翰·昆西·亚当斯从总统任上卸下来之后一系列的行为,可能也是《八十七年》里面很重要的一个思想来源。


这是我对论纲做的一些补充。


我必须要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很多时候田老师运用史料的方式非常精当,尤其精彩的一个段落是林肯和杰斐逊的对话。林肯在讨论紧急时刻总统权力时会提及,杰斐逊曾经在宪法留白之处完成路易斯安那购地案,而且田雷老师发现在杰斐逊私人信件当时确实有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讨论。类似这样的发现是特别有意思的,能够给我们呈现很多政治精英在构建美国宪政秩序时一些不为人知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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