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 | 怀念我的学生李求轶律师

文化   2024-11-02 15:23   上海  

怀念我的学生李求轶律师

2007年6月,李求轶于华政博士毕业


今天是李求轶律师的百日祭。在他离开我们的100天中,我在悲痛之余,一直在思考,应该写一点什么,来纪念我的这位英年早逝的学生。

今年7月29日,我的博士任超,在他的2003级博士班级群里发了一条信息,说2004级师弟李求轶律师的女儿发布了一个讣告,宣称她父亲于7月24日中午去世,于29日入土,并感谢各位亲友一直以来对她父亲及对她家人的帮助与支持。

我闻悉此消息感到很惊讶,也非常心痛。7月24日早上6点多,求轶还在他们2004级博士班群里发问候早安的信息,怎么中午就走了,感觉这则消息有点匪夷所思。旋即和求轶律师的几位同班博士联系,他们告诉我此事应该不会是假的。同学们还让他们这一级博士班的班长冷霞直接和求轶律师的女儿李斐尔取得了联系,择时再去慰问求轶的家属。接下来几天,华政法律史群里各位老师和同学对求轶律师的英年早逝,纷纷表示悼念。

求轶是华政1984级本科生,与浙江嘉兴华政校友夏建军律师他们是同一个年级(建军校友前两天发了一篇悼念求轶的文章),毕业后考了华政民商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担任律师工作以后于2004年又考了我的博士生。虽然他去世时已届花甲,但在现在的医疗条件下,61岁不到(求轶是10月生)离开毕竟还是太年轻了。在我指导的120余位博士中,在求轶之前,已经有2位英年早逝。

第一位是曹呈宏检察官,2005级华政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方向博士,20086月毕业,获取博士学位。但不幸于20111125日意外去世,年仅41岁——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桐庐浙江省检察官培训中心。曹呈宏于华政本科毕业后,先后在温岭市检察院、台州市检察院和浙江省检察院工作,是浙江省检察系统最早的8名专家型检察官之一,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部门列入人才库。

 

2005级华政法律史博士和导师合影。后排左2:曹呈宏,左4:邵宗日

第二位是邵宗日法官,2005级华政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方向博士。19887月,宗日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后,先在威海市检察院做书记员,19925月以后,宗日调至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工作,任劳任怨,从审判员到法庭副庭长,再到庭长,法院副院长,20多年不曾离开过法院一步。在办案中,宗日对每一个案件都极其认真,对审判业务精益求精,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办案能手。期间,宗日经过刻苦努力,多次挫折,于2005年考取了我的博士,成为威海乃至山东法院系统“有志者事竟成”的一段佳话。他去世的前一周,刚刚被任命为文登区法院院长,履职才一周,未及大展身手,就于20151025日,因意外而遗憾地走了。才49岁,令人痛心。

2005级部分同学。前排蹲着左起:饶传平、陈郁如、何勤华、林安民、倪铁;后排站着左起:曹呈宏、于晓青、曾坚、刘显娅、郭延军、蒋冬梅、邵宗日

求轶于2004年入学,与他同班的博士同学有一大批现在都是高校里面的领导和骨干教师,如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的郭为禄、韩强、王月明、王沛、夏菲、冷霞、刁振娇、马贺、张玉堂,在上海开放大学工作的芦琦,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的周卫平,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唐红林,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的朱淑丽,山东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工作的张益刚,华南理工大学的蔡东丽,华南师范大学的马聪等。

前排左起:郭春莲、芦琦、刁振娇、马聪、冷霞; 中间左起;马贺、朱淑丽、蔡东丽、何勤华、王立民、夏菲;后排左起:王月明、周卫平、谢如程、王沛、张玉堂、唐红林、郭为禄、张益刚、邹剑锋、李求轶、韩强

此外,与求轶博士同学的还有在其他公检法司领域工作的优秀人才,如邹剑锋、谢如程、郭春莲、胡照青、朱淑丽等。他们这个华政2004级法律史博士班级非常团结,关系特别融洽。在一起不仅就学术问题深入钻研,辩驳讨论,搞学术沙龙,发表了一大批学术论文和著作,而且还频繁游学各地,广泛采集基层农村与法律之历史发展的生产、生活素材。同学们都反映,他们这三年博士生活,精彩纷呈,收获异常丰富。

而求轶博士,由于入学时年纪最大(1963年出生,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还有邹剑锋),在这批同学中,虽然不是特别出众,但也是一位比较活跃,且愿意为同学们做好后勤服务的大哥。

2000年,华政的法律史学科获得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消息公布后,求轶就来找我,说希望读我的博士生。开始我没有答应,主要是因为他说话轻声轻气,口齿也不是太清晰,在我的感觉中,他不太适合当老师。另外,求轶从本科,到硕士,他都对民商法有兴趣,而在法律史读博,还是要看许多古籍。我们外国法制史方向,还要钻研大量的外国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文献。但求轶很执着,很勤奋,也很刻苦,一边做律师,一边考博。第一年没有考上,第二年继续考。第二年没有考上,第三年继续考,2004年终于进入了面试。

一方面是求轶这种执着、持续的勤奋和刻苦的精神感染了我,另外更加重要的是他年轻时满怀爱国之激情,忧国忧民的真挚情怀,让我对他产生了钦佩之情。我想求轶拥有一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赤子之心,这样的学生,我应该助他一臂之力。于是,求轶就成为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加入了华政2004级法律史博士班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之中

太湖边上。左起:李求轶、韩强、夏菲、何勤华、冷霞、张玉堂、周卫平、邹剑锋

求轶进来读博之后,同学关系相处很好。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对于其他同学的有些要求,他从不吝啬时间和金钱。记得那是2006年,他们这个年级的博士,去温州(包括雁荡山)考察游学,求轶策划、组织了这一次活动。事前,我和他说,我们这次出行,时间有一个星期,老师和学生加在一起,人数达20多人,会发生很多费用。我们不能惊动当地校友,增加校友的负担。他说没有问题,所有开支都由他的律师事务所来承担。他还派了他律所的两位律师助理全程陪同我们。

我们考察了当地一批对理解法律史(习惯法、民俗以及村规民约等)有价值的村庄,也游玩了温州楠溪江,以及雁荡山(晚上),好几次同学们聚餐时马贺、玉堂等男同学以及导师徐永康都喝得有点微醉,似乎进入了飘飘然之神仙的境界。我和立民以及韩强、王沛包括各位女生虽然不太喝酒,但看到大家开心,我们也很欣慰。我想,2004级的博士即使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场景,也都会存有许多无比美好的回忆。

温州楠溪江漂流,右1:芦琦;右2:李求轶;左2:何勤华

应该说,在读博期间,以及之后的许多年,求轶对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都会给予全力支持。不仅如此,因为他是在职读博,所以参与会议等很多费用都是他个人自费。求轶不仅做律师,而且对学术、学术活动也是非常热心。我们所在的学术团体,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对该研究会的每年一次的年会,求轶必定参加,且全部自费。只是最近4-5年,由于他所开办的律所,因各种复杂的原因,产生了债务,他才不再参加同学的活动,也不在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年会上露面。我想,这也许是他这几年最为痛苦的地方。

2004年山西太原外法史年会结束后的考察,前排蹲着左起:吴旭阳、胡骏、陈颐、冷霞、王兰萍、马聪、王素芬;后排站立左起:李求轶、胡建会、袁兆春、曲阳、何勤华、方立新、周伟文、李秀清、朱晓喆、王铁雄、龚汝富

求轶博士对学术的追求,不仅仅表现在自费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方面,还体现在他持续地努力看书学习,吸收各种知识养料,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2007年他博士毕业,他就去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后。博士后出站以后,他又来找我,希望去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继续做第二个博士后。开始我有点犹豫,我说求轶你虽然日语有点基础,但你这点口语水平,到日本后能够和日本一流学者顺利交流吗?另外,虽然你做律师这几年也有了一些积蓄,但去日本开支还是比较大的,不仅来回机票比较贵,在那里的吃、住、交通以及和老师交往,都要花费很多钱呢?万一弄的不好,出点问题,那不是给老师,给华政,乃至给中国法学界丢脸吗?求轶对我说,老师请放心,这些我都反复考虑过,并做好了充分准备,您只要给我写推荐信就可以了。我说,那好吧,老师帮你推荐。

这样,求轶就跑到日本,到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去攻读第二个博士后了。这种情况,在我这么多学生里面,还确实是第一个。说实话,那一两年,我也是很担心他的。结果后来求轶的表现,让我这个老师彻底放心了。他每次去日本,会复印大量的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文献,且复印时,都会复印两份,一份他自己留下来使用,一份就背过来,送给我。在两三年间,他复印,背回中国,再背来华政,送给老师,足足有200多本。且不说这些专著复印需要花费多少外汇,就是从日本坐飞机背回来再到上海交给老师我,就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大家都知道书包括复印件,都是非常沉重的。下面这些照片,就是求轶当年复印以后,送给老师的部分著作。

上图是东京大学教授村上淳一的名著:《德国市民法史》;下图是古田裕清教授的名著:《作为翻译语的日本法律用语》

 

上图是日本著名法学家穗积陈重的遗文集,共1-4册;下图是清田义英教授的《中世纪寺院法(教会法)史研究》

 

上图为坚田刚著《德国学协会与明治法制》;下图是冈本芳二郎讲述《罗马法讲义》

求轶不仅善于收集文献资料,复印了许多名著,而且他还在学术著作的翻译方面,也做出了贡献。2014年,求轶的译著《法典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商务在我国学术界翻译外国学术名著方面,是走在最前面的,求轶能够在商务出版译著,是非常不容易的。《法典论》是日本著名法学家穗积陈重(1855-1929)的重要作品,在国际学术界享有盛誉。他开始准备翻译此书时,我是有点担心的。我说,求轶你要么就翻译一本日本民商法方面的著作,你专业也比较熟悉。他说他喜欢此书。最后,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完成了翻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

穗积陈重著、李求轶译:《法典论》

除了译著,求轶在民商法学理论研究方面,也有一些心得体会。2009,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他的专著:《民商法探索:李求轶教授民商法论文集》。本书所收论文分为民法理论、商法理论与外国法律理论,内容丰富、观点新颖、论据充足、方法独到,对民商法的学习探讨和学术研究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虽然,和长期在高校里面工作的民商法专业老师相比,求轶的学术功底要弱很多,后者往往都是著作等身。但作为一名律师,在辩护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里,从事学术研究,能够在博士毕业之后两年内,就出版自己的论文集专著,还是非常不容易的。

李求轶著:《民商法探索 李求轶教授民商法论文集》

对求轶的一生,老师感觉最为值得肯定,且值得称道的是他对母校华政的爱,这种爱,很朴实,但非常浓。他经常对我说,华政培养了他,他现在能够做律师,他自己也不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但业务有点拓展,收入有点增加,全靠母校华政在背后的支撑。我说,那你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为母校做点贡献吧。他说,如何操作,请老师指点。我说,那你就在学校设立一个奖学金吧。资助贫困学生,让他们更加安心地学习。他说可以。这样,求轶就在华政设立了一个奖学金,每年拿出5万元,资助华政的贫困生。应该说,华政处在上海这样一个国际大都市,能够进来的学生,一般家庭条件还是可以的。但不排除的是,华政每年还是会有一部分考上来的学生,其家庭经济条件非常艰苦。所以,求轶的这点钱,虽然不多,但还是可以缓解若干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的。最近,华政有一位校领导,自己个人拿出1万元,资助10名每天都在学校吃饭,且平均一天伙食费不超过10元的学生,这个让人感动的事例,就说明了当时求轶的做法,还是可以惠及若干经济非常窘迫的学生。

不仅如此,求轶还斥资15万人民币,在华政松江新校区捐款铸造了一尊沈家本铜像。2013年,是中国近代法律改革家、著名法学家沈家本(1840-1913)逝世百年纪念。我对沈家本极其崇拜,深信他是改变中国近代法律发展方向,并将中国法从封建专制集权向民主法治现代国家推进的引领者,我们现在所倡导的民主、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法律至上、公开审判、律师辩护、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的人道主义、法不溯及既往等,都是沈家本在清末修律变法时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中所引进的,所以就想做点什么来纪念他。求轶知道了老师的想法以后,就来找我,说他愿意捐资在华政校园里安置一尊沈家本铜像。我说,你这个心意很好,但一尊铜像铸造安装,没有10-20万人民币,是下不来的。你的律所本身就不大,现在运作已经有点困难了,赚点钱也不容易,你能拿出那么多钱吗?他说没有问题,他应该帮助老师实现这个学术愿望。 

矗立在华政松江校区明法楼西南角草坪上的沈家本铜像,栩栩如生。底座上简洁介绍了沈家本的事迹后,署着:“本铜像由校友李求轶博士捐塑”。

在沈家本铜像落成仪式上,我们邀请了沈家本的重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铎前来参加。当时,学校各主要学术职能部门的领导,如罗培新、唐波、洪冬英、曲玉梁、丁绍宽、邵军、储桂节都参加了。

现在,沈家本的这尊铜像还静静地矗立在华政松江校区明法楼西南角的草坪上,默默地诉说着对勤奋刻苦学习法律之华政学子的鼓励和赞许,也无声地表达着对捐款人李求轶律师的感谢之情。

大家对求轶的壮举都表示了钦佩,非常感谢。沈厚铎教授说,现在全国各政法院系,为沈家本树立铜像的也有一些,但华政这一尊是最像的。得到沈教授的肯定,大家都非常高兴。

沈家本铜像落成仪式合影。左起:洪冬英、唐波、罗培新、李求轶、何勤华、沈厚铎、邵军、储桂节、丁绍宽、曲玉梁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求轶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他性格容易激动,也易于暴躁。他最后几年,陷于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经济困难中,不得不被迫关掉了在浙江的自己一手创办经营的律师事务所,跑到上海来加入其他律所,为其他律师打工。他本来自费积极参加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年会,近些年他已不大参会了。2004级法律史专业博士的聚会,他也不再参加。他和我的联系也越来越少。我几次邀请他过来坐坐,他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作为一位性情中人,且对老师充满了爱心与孝心的学生,他都不愿意来见老师,可见他的境遇之艰难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本来我已经想好了,下次见面时我一定会对他说,老师会原谅你的有些过错,但你一定要振作起来,否则这样下去,对你自己的人生追求,包括对你的身体,都是不利的。但老天爷就是冷酷无情,没有再给老师,包括求轶这个机会。

所以,当老师后来确认求轶确实已经走了以后,老师就决定,虽然求轶只是一个普通人,且也有一些毛病,但我一定要写几句。以悼念求轶律师,这位华政的普通校友。让华政学子知道这位师兄对学术的追求以及对华政所做出的贡献,以安慰他在天之灵。

于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文明史研究院

2024111


雅理读书
读史阅世论雅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