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雪 龙
陆雪龙曾是吴中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他1960年5月出生在苏州斜塘,18岁参军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47军139师的一名战士,21岁任兰州铁路局军代处参谋,24岁加入中国共产党,29岁从部队转业至吴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蠡口法庭、斜塘法庭、虎丘法院、园区法院、吴中法院任职。在审判岗位上,他数十年如一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获评“平安吴中”建设先进个人、吴中区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苏州市第二届“金牌特邀调解员”、吴中区“最美老干部”等。30多年来,他用心血和汗水守护着他挚爱的审判事业。退休后,他依然如此......
“陆法官的年纪应该快要退休了吧?”“我已经退休了,不做法官了,现在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继续散发余热!”这段对话,发生在“网格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动员会上。陆雪龙积极参与司法网格化建设,与甪直镇各基层治调组织相互配合,为治调主任难以攻克的民事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并对部分纠纷亲自组织参与调解。司法所小王感激地说:“上次村里姚某的劳动争议纠纷,多亏陆调解员,多次与对方沟通,帮老姚多争取到一些人性化的补偿。老姚本就生活困难,要是不经调解的判决,对老姚来说结果不会比现在好。”
陆雪龙退休后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已四年有余,共受理案件4600件,结案4551件,调解成功1562件,调解成功率34.32%,无一差评,未发生投诉案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他身上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智慧、司法为民的优良传统和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因此他成了甪直法庭年轻干警“传帮带”作用的发挥者,这些在法学课本上学不到的内容成了“传帮带”的宝贵财富。庭里年轻干警遇到难题,他都会热心为干警“上课”,介绍交流经验做法、办案心得,年轻干警听了她的“课”后活学活用,缩短书本与实践的距离,从而尽快走向成熟。
他作为其居住小区的业委会成员,也作出了业主代表的社会贡献。社区举办的活动中但凡有普法活动,一定有陆法官专业的宣传讲解。小区物业费催收一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他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们中间架起桥梁,以法理为基础、以人情做沟通,劝导拒缴物业费业主及时交齐物业费的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服务建议,物业公司也十分愿意接纳他的意见,物业服务质量也得到有效提升,业主与物业之间趋于互相理解,矛盾下降幅度肉眼可见。
在疫情期间,各街道社区严格管控抗击疫情。陆雪龙作为一位老党员,积极响应街道社区号召,利用业委会与物业管理的平台,督促疫情期间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协助街道社区网格员,配合街道社区的志愿工作,积极线上联系、线下走访小区邻里居民,动员全民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为推动防疫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有陆法官这样的热心居民在,是我们社区的福气!”社区网格员小李道。
陆雪龙退休后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投身于基层矛盾化解工作,致力于人民调解,用他几十年的审判经验,用他丰富的法律知识,用他一腔为民的热心、耐心和恒心为百姓们筑起一条纠纷化解的康庄大道。他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当作亲人,解民忧、帮民困、化民怨,展示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员心系人民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展现了新时代退休法官的风采。
薛 成 荣
薛成荣同志原为吴中法院一名审判员,他心怀公平正义,是当事人信任的好法官,他严谨、细致、专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孜孜以求,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责任与担当书写平凡却伟大的岁月。在职期间,他被最高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被市中院授予苏州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曾获评优秀审判员、先进工作者、作风效能建设优秀个人等。自2021年退休以来,坚守司法前线,在人民调解员岗位上发挥余热,始终立足“顾全大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责定位,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拓创新,履职尽责,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以百分的热情和努力,始终冲锋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2021年至今共受理案件3562件,结案3509件,调解成功1055件,调解成功率30%,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口碑。
薛成荣同志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执行党中央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法官到调解员,不仅是身份的转变,心态的转变也十分关键,为了尽快适应这一新身份,他在业余时间不断充电,撰写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已成为他每天的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将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实现知与行的统一。工作中,他善于思考、善于梳理、善于总结,很快就成为了人民调解战线的行家里手,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很强的调解技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灵活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薛成荣同志自参加工作后,一直在基层一线同群众打交道,他始终牢记稳定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第一道防线,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020年4月-2020年12月期间,申请人冯某、吴某等9人都给子女报了某机构轮滑培训课程,并一次性缴纳了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培训费,可是在培训机构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程后便停课了,机构后续又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注销了工商登记,家长们遂联系机构负责人提某要求其承担退款义务,但提某多有回避,迟迟未予以明确表态,无奈之下,9名家长只能诉诸司法途径。
薛成荣在接手该案件后,随即约见了机构负责人提某,提某在沟通中表示,家长缴纳的大部分课时费实际是由某些教练私吞了,真正进入他本人口袋的实际并没有多少,再加上现在机构亏损倒闭,他手头并没有足够资金,无力偿还欠款。在听完提某的陈述后,调解员指出其两点问题,第一,提某经营的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事实证明,该机构是由提某个人经营的,故提某对于退款义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至于教练私吞学费事宜,属于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可另行主张自己的权益,但不可以此为由对抗第三人;第二,无力偿还不代表不用偿还,现在既然明确了偿还义务,那么该考虑的是如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快偿还,通过展现诚意寻求家长们的谅解,适当延长还款周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义务。经过调解员情理交融地耐心劝导,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以个人每月工资分批次逐月归还。
经过同提某的谈话后,薛成荣将各位家长和提某聚集起来,在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提某将自行整理好的还款方案展示给各位家长,并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向各位家长阐述所有培训费实际去向及自身经济状况的拮据,同时也向各位家长表达了歉意以及还款的决心,最终获得了家长们的谅解。
经过2天的连续工作,最终分别于2022年7月11日及2022年7月12日促成当事人达成9份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同时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两年,教育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倒闭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学生家长遭遇交钱容易退钱难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薛成荣同志从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为立足点,明确经营者的还款义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家长们也对薛成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给予赞扬。
调解生涯中,薛成荣同志参与了多起批量案件的调处化解,从教育培训纠纷到物业纠纷,从劳动纠纷到家事纠纷,再到如今的新业态纠纷,都能看到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倾心于调解工作,热衷于调解工作,奉献于调解工作,这就是薛成荣一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一位看着亲、听着信、办得实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他用自己的心智和人格、真情和汗水,谱写和谐稳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