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敬业护法,用情用心为民。”日前,吴中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收到当事人寄来的一面锦旗,以表示对法院“如我在诉”、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和态度的赞扬。
2022年8月,刘某驾车时因疏于观察,与骑车横过道路的小王发生碰撞,致小王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小王负次要责任。事发时,小王年仅10周岁,事故导致其右小腿神经、肌肉断裂。经过治疗,小王虽然康复,但腿部却留下长达8厘米的疤痕,而她自幼学习舞蹈,获得各类奖项,父母在其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了继续自己的舞蹈梦想,小王陆续对伤疤进行美容治疗,花费1.3万余元。然而,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及车损,但拒赔美容治疗费,刘某也下落不明,不知去向。小王家属无奈,将刘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虽将“适当的整容费”规定为“治疗费”,但由于美容机构的医疗机构性质界定、美容费评价标准、司法鉴定难度等现实难题,实践中各方对美容费问题存在争议。鉴于上述情况,承办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首先,一方面千方百计联系到刘某,直接驱车至刘某住处送达法律文书,并做通其工作,到庭参与诉讼。另一方面与案涉异地保险公司沟通,希望其积极应诉,该公司最终也在线上参与庭审。庭审时,承办人充分发挥“释法+”工作机制的优势,以裁判文书网调取的多份类案判决书为参考,在向刘某和保险公司释法析理的同时,告知其小王的实际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促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刘某主动承担了小王的大部分美容治疗费,保险公司也赔付了小王相应损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各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吴中法院强化涉保险道赔类民生案件的预防化解与专业审理,联合保险行业完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案件释法析理,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推进纠纷实质化解,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纷需求。下一步,吴中法院将继续强化涉保险道赔类民生案件的实质化解,坚定守护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让人民群众从司法工作中体会到满满的获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
供稿|王爱军
编排|陶萌璘
审核|史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