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法官
办案札记
第 一 期
让我们有请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陈建军为大家讲述他的办案体会→
办/案/札/记
善执者能审也
今年2月份,我从坚守10余年的执行局转岗至开发区法庭,从一名披星戴月、勇往“执”前的执行法官,转变为一名坐堂办案、伏案笔耕的审理法官。半年多来,围绕“公正与效率”,我迅速调整角色、转变思路、沉淀积累,审判工作逐渐熟稔起来。驰而不息,方能臻于至善,其中感悟,浅谈分享。
以执行思维优化民事调解模式
提升精准度
终于,在被拒绝4次后,第5次调解成功,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官应当有的坚持和坚韧。
从事执行工作十余年,也曾碰到一些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中的困境。现在从事审判工作,调解方案的精准度,成为我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善用执行思维,可以在源头上充分化解矛盾,确保调解方案的可履行性;善于运用执行法官财产分析的优势,可以在调解时精准施策,找到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更大程度上促使原被告就款项履行达成一致。
我们开发区法庭是我院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专审部门,在涉及该类案件中,相应法定赔偿项目均有固定的尺度以及类案支撑。每次案件审理之前,我都按照现有证据核算原告相应的损失,供原告参考,让其审慎衡量调解方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原告处于不公平、弱势地位。在审理一起金某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因参与度问题,双方因为20000元的差距调解不成。考虑到原告受害人家庭困难情况,为了让其尽快拿到赔偿款,我没有放弃,多次与保险公司代理人、保险公司复核人员反复沟通,核对赔偿细节,方案经过多轮修改。终于,在被拒绝4次后,第5次调解成功,达到了原告的预期,也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官应当有的坚持和坚韧。
以公正求实为上融合灵活求效
提升可行度
半年来,共成功调解并督促被告当庭履行30件,涉及金额从400元到10余万元不等。
在执行局工作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将“纸上权益”尽可能地兑现为“真金白银”,碰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有主动履行的诚信人,也有规避执行的失信人,还有因故致贫的不幸人。因此我在审理过程中,特别注重调解的可履行性和履行完毕率。在小标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争议不大的,督促被告当庭履行,做到案结事了;对于金额稍大的,在被告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一般通过督促其当庭履行,来争取双方互谅互让,高效实质解纷;对于履行期限较短的,会做到预先提醒和风险提示,确保调解不走过场。
在审理一起某公司与秦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中,诉请金额达到18万余元,前期通过反馈,已查封秦某名下房屋一套。凭着执行的经验,我一方面与原告分析财产执行的相关流程以及款项执行到位的预计时间,另一方面则与被告分析财产剩余价值与本案诉请金额的大小。最终,以让原告因疫情封控因素让与一两个月的租金、被告当庭履行的方案,成功调解,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效率大大提升。在审理林某与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对结欠的劳务费金额均无异议,但却因每月履行2000元还是5000元僵持不下。我迅速转变思路,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发现被告有多起欠付劳务费的纠纷,有的已调解完毕。经过多份调解协议的履行金额对比,充分考虑其自动履行的可行性和分期付款的诚信度,让原告重新调整被告分期付款的金额,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半年来,共成功调解并督促被告当庭履行30件,涉及金额从400元到10余万元不等。
以全局角度对标落实审执一体
提升协调度
这半年来,我共调解扣划10件,涉及金额近700万元。
最高院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实践指导,在立审执过程中,应充分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从源头上减少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我在足额保全银行账户的调解案件处理中,在双方当事人对结欠事实、履行金额由审理部门扣划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会向执行局履行相应的报备手续,作出扣划裁定,扣划相应的款项后支付给原告。这半年来,我共调解扣划10件,涉及金额近700万元,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均名列前茅。后续,我还会坚持把这项工作持续下去,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拿到真金白银。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我把最意气风发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执行工作,收获了诸多经验和一些荣誉。来到人民法庭,我重新起步,但从未改变的,是一名法官的守正和初心。我将把在执行岗位积累的工作经验和优势带到审判工作中,夙兴夜寐、继续深耕,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
供 稿 | 陈 建 军
编 排 | 陶 萌 璘
审 核 | 史 华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