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武宁法院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为牵引,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统筹做好债务人财产处置工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府院联动机制
建立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法院院长担任副组长,政府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县法院、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委信访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业园、县金融中心、县人民银行等17家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日常工作。创新府院联动模式,集约办理府院联动事务,指导破产企业自救,推动形成破产重整事务办理新机制。
二、强化破产程序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机构适当下放表决权的行使权限,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妥善高效行使表决权,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性、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二是提升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效率。梳理、落实、细化国家及省制定的适用于破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破产企业根据资产处置结果、重整计划、和解协议中确定或造成的资产损失,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损失扣除。对债务豁免所得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三是完善资产处置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破产案件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不动产、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登记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处置效率。对破产涉及的用地手续不完善、收交楼验收不合格等历史遗留问题,参照“工改”和“问题楼盘处置”相关经验及政策予以妥善处理。
三、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前端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等平台,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强化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与评估,提升负债、担保、涉诉等信息公开及共享质效。结合产业导向和产业升级需求,对具备优质资源、经营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进行拯救,妥善化解企业大额债务难题,提升破产审判服务企业整体效能。
四、提升破产审判管理智能化水平
依托省法院一站式破产审判平台,升级破产审判智慧管理系统,嵌入并整合案件审理、资金监管、债权保护、监督评价等核心功能,提升法院、银行、债权人、管理人间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效率。加强破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管理人与主要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信息共享,统筹推进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政府部门相关数据网络平台的数据联通对接,提升破产事务办理信息化水平。
作者:王思
编辑:刘苏华
统筹:曾小草
终审:上官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