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改布局?当心侵犯相邻权!

政务   2024-11-27 17:37   江西  


基本案情


原告小宇(化名)、小杰(化名)与被告大东(化名)是上下层相邻业主,两家户型一致。2024年5月至7月,小宇、小杰发现大东违规装修擅自将原衣帽间改建为卫生间。小宇、小杰认为该卫生间所产生的排水、噪音等会对其生活环境产生影响,且有漏水隐患,会对其卧室、更衣间物品及中央空调等设施产生损害。二人多次向物业、住建部门反映情况,但大东拒绝整改。小宇、小杰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大东将改建的卫生间内设备拆除、恢复原状,并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




审理情况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向各方了解情况,大东认为,装修前已将设计图向物业公司备案审查,物业公司同意后才开始动工,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现已主动将淋浴与马桶拆除,已整改完毕。物业公司称,在审查大东房屋的装修方案时,因其提供的图纸不清晰,才通过该装修方案,在接到业主的反映后,已积极和住建部门及大东沟通,争取协商解决。

“调解对于解决邻里纠纷更有利,法院判决容易,但是判决后的邻里关系修复就没那么容易了。”承办法官说道。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发现被改建的房间原为衣帽间,改建后虽已拆除淋浴、马桶设施,但仍有水箱,具备卫生间功能,且改建房间正对楼下住户的衣帽间及中央空调。小宇、小杰担心大东日后将卫生间复用,还是希望大东能将改建处恢复原状。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现场调解,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房屋已整改完毕,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大东对房屋布局进行改变,将卫生间设置于他人卧室衣帽间上方,其行为有悖于社会普遍善良风俗,已超出相邻权利人之间的必要、合理容忍度。同时,卫生间、衣帽间在设计、施工中对防水、给排水、检修设施的要求有明显差异,大东的改建行为将增加楼下业主房屋渗水、漏水的风险。装修自己的房屋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装修不能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如果给相邻方造成妨害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此外,物业应履行监督职责,本案中,物业公司未对大东的装修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导致纠纷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为小区业主进行装修备案时,务必认真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容易存在“隐患”的装修方案,应及时提示业主进行更改,既可有效预防后续损害发生,也能维护业主的共同权益。

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既与个人的幸福感息息相关,又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应避免对他人造成妨害,如出现纠纷应理性协商积极沟通解决,坚持以和为贵,真正做到“与邻为德、与邻为善、与邻相助、与邻为乐”,同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作者:王思

编辑:刘苏华

初审:曾小草

终审:上官晨南

武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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