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在身边】武宁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政务   2024-12-03 17:23   江西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在全县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武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周密组织筹划,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12月2日下午,在武宁县依法治县办的组织下,武宁法院组织干警联合全县多家单位在八音公园一起举办2024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感受宪法、了解宪法,增强了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宪法宣传进社区 群众学法零距离


12月3日上午,武宁法院组织多名党员干警来到豫和社区开展宪法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本次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答题内容涉及国家宪法日、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日常法律等知识,答题以法院干警出题,居民举手抢答的方式进行,答对题目现场奖励一份普法宣传小礼品,大家争先抢答,气氛非常热烈,本次活动同时解答法律咨询6人次。参加活动的居民表示,答题过程不仅是学习的过程,更是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帮助他们掌握了更多与宪法有关的知识,提升了自身法治素养。



一起学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

宪法小课堂给你划重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1.我国宪法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2018年五次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2.宪法之于公民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五)社会经济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七)监督权。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宪法规定公民履行的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

3.宪法之于人大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既是宪法的修改者,也是宪法实施的监督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负有宪法的解释权和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作者:曾小草

编辑:刘苏华

初审:曾小草

终审:上官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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