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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民航局下发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南京机场被定位为区域航空枢纽,参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定,南京机场定位明确!》
但在此次国务院批复的国土规划中,却出现了“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的字样。
两者矛盾吗?个人认为并不矛盾。
首先,区域航空枢纽也是国际枢纽,只不过能级肯定没有三大国家门户和七大需要增加门户功能的机场能级高,未来受支持的力度也不会太大。
其次,民航局的指导意见更多的是从推动航空公司建设“枢纽-轮辐”式干支网络化运营的角度赋予了特定位置和特定基础的机场的特定定位,需要通过差异化定位从而推动航线资源尤其是国际航线资源向特定机场转移和集中。
所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定位和民航局定位并不矛盾,只是说民航局的定位更加操作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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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函〔2024〕13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南京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结构,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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