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

百科   2024-12-03 15:07   湖北  


内容提要: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的年代判定存在整体偏差。在分析墓葬年代判定中不甚合理的因素的基础上,参考北方唐墓尤其是两京地区唐墓的研究成果,以生肖俑、墓龙、人首鸟身俑等神煞俑为切入点,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的年代进行修正。该类墓葬墓主身份从三品至庶人不等,但以三品至五品居多,与墓葬所在地即唐代岳州、潭州、鄂州等地方行政长官及其僚佐的品级有一定重合。鉴于神煞俑为唐河北道、河东道潞州地区常见的随葬品,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最早是唐长安地区官员使用,故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的墓主可能是玄宗时期北来任职的官员,也可能是地方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僚佐,原因与安史之乱北方移民迁移有关,或是盛唐时期官员千里游宦。


两湖地区隋唐墓葬的分区分期,权奎山先后发表《中国南方隋唐墓的分区分期》[1]、《试析南方发现的唐代壁画墓》[2]、《武昌郊区隋唐墓出土陶俑的分期》[3]三篇文章,极大地推进了相关研究。两湖隋唐墓,其形制是六朝以来地方传统形制的延续,具有浓厚的地方特征[4],受限于早期有限的考古材料,简报对墓葬年代判定不尽正确,故仍有深化研究之必要。下文在学术史梳理的基础上,拟以生肖俑、墓龙、人首鸟身俑等神煞俑为切入点,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隋唐墓葬的年代进行重新判定,以期为后续的考古学研究与两湖地区隋唐墓的整理提供一定的考古学基础。


一、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

湖南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有长沙牛角塘唐墓M1[5]、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6]、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7]、长沙咸嘉湖唐墓[8]、湘阴陶智洪墓[9]、湘阴唐墓[10]、岳阳唐墓桃花山M4[11]、岳阳唐墓桃花山M12[12]。湖北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有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13]、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14]、武昌石牌岭唐墓[15]、武昌马房山砖室墓[16]。因部分墓葬未发表平面图,暂无法进行类型学分析。结合简报发表内容,制作表格(表1)如下。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在墓葬形制、随葬品、发掘与发表年份、墓葬年代判定方面,有不少共同之处,试述如下。

(一)墓葬发掘与简报发表的年代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已正式公布简报者,其发掘年代均在1994年之前,其中6座在20世纪50~70年代发掘,3座在20世纪80年代发掘,2座在20世纪90年代发掘。除湘阴陶智洪墓、岳阳桃花山M4、M12外,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均能在墓葬发掘后5~6年内,甚至是2年内,比较迅速地整理并发表发掘简报。因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在20世纪50~70年代发掘者较多,当时唐代两京地区唐墓的分区分期框架尚未系统而细致地建立,同时可资参考利用以推定墓葬年代的器物和唐代墓葬相对较少,加之时事影响,资料的刊布与信息交流也相对不及时,故在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的年代判定上,多是从墓葬形制、出土钱币、陶瓷器、本地墓葬传统与演变等方面来加以考察,在当时的条件下无可厚非。只是学术研究的不断推进,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审视,进而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隋唐墓葬的年代做出更为合理的判断,为后续的考古学研究与两湖地区隋唐墓的整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墓葬形制与随葬器物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其墓葬形制存在一定的共性。墓葬多为长方形砖室墓,平面多呈凸字形,墓室两壁多设有放置十二生肖的小龛。正如简报中指出的那样,墓葬形制、结构方面,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延续的是本地六朝以来的传统,甚至部分墓葬出土器物的器形也可追溯到六朝时期,如56长烈园M004出土的深黄色呈“开片”釉壶。两湖地区甚至南方地区隋唐墓都或多或少地呈现出新旧因素并存的面貌,个别墓葬与六朝墓葬不易区分,已基本形成共识。而墓葬年代的判定则需要对出土器物加以综合考量。

(三)纪年墓的缺失与“绕不开”的陶智洪墓

除陶智洪墓外,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未见有明确的纪年材料,故出土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买地券的陶智洪墓就成为该地区其他墓葬材料年代判定的依据。虽然陶智洪墓的简报发表于1981年,在此之前1980年发表的长沙咸嘉湖唐墓、此后2016年发表的岳阳桃花山M4、M12,在判定年代时,均使用了陶智洪墓的相关材料。然而陶智洪墓出土的部分器物如生肖俑,年代仍存在一定疑问,故依据陶智洪墓及出土器物所做的判断未尽正确。

(四)年代判定方面过分依赖出土钱币

纪年墓的缺失,受限于当时隋唐墓葬出土材料和相关研究,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在年代判定方面,呈现出对开元通宝、隋五铢、陈五铢和太货六铢等出土钱币过分依赖的现象,如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未见开元通宝,即被判定为隋墓,显然证据不充分。出土位置与层位清楚的钱币,为墓葬年代的判定提供了上限,但绝不能仅依靠钱币推定墓葬的精准年代。

(五)神煞俑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其神煞俑种类集中于十二生肖俑、墓龙、人首鸟身俑。受限于当时墓葬出土材料,两湖地区隋唐墓在年代判定上并未考虑神煞俑的相关情况。

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推进,隋唐墓葬的分期与分区的框架,与等级制度研究已基本建立[17],加之中古时期墓葬神煞俑考古学研究的深入与推进[18],为判定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的年代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以下以墓龙、人首鸟身俑、十二生肖俑为切入点,拟在分析每座墓葬的基础上,对两湖地区隋唐墓的年代与墓主身份作一推测。


二、神煞俑与墓葬年代修正

(一)长沙牛角塘唐墓M1

长沙牛角塘唐墓M1,简报只提及:“据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特别是从开元钱及陶瓶、碗、碟等器形胎釉等观察推断该墓属于初唐时期”。简报发表于1964年,当时无论是从墓葬材料,还是研究成果来看,都不可能将开元通宝、陶瓶、碗、碟等作详细的型式分析,故涉及该墓年代时,只能在简报最后一笔带过。

该墓出土的神煞俑种类有A型Ⅱ式墓龙(图1,4)、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12(图2)及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19]。A型墓龙,年代较早者见于山西长治上元三年(公元676年)王惠墓(图1,2)[20]和调露元年(公元679年)王深墓(图1,1)[21],考虑到两湖地区非墓龙等神煞俑的起源地,出土A型Ⅱ式墓龙的两湖隋唐墓的年代当相对偏晚,年代下限极有可能已到玄宗时期[22]。

另外,根据对唐代墓志纹饰中的十二生肖与西安地区出土十二生肖陶俑的综合研究[23],认为泥质红陶十二生肖俑,是从墓志纹饰中的兽首人身十二生肖借鉴而来,当为开元天宝之际,随着与佛教联系密切的唐元功臣、龙武军、宦官群体势力的煊赫,加之“唐代佛教撰述中十二时兽的观念与中国传统十二支观念相结合”[24],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也在长安应运而生。

长沙牛角塘M1出土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1件(图3)。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集中出土于湖南地区的唐墓中,其年代集中在唐玄宗时期[25]。故出土十二生肖俑、A型Ⅰ式墓龙与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的长沙牛角塘M1,其年代最有可能在唐玄宗时期。

(二)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

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的年代,简报执笔者罗敦静推测为盛唐时期,无疑是正确的,然立论依据并不充分。简报判断年代依据如下:“该墓墓葬结构与砌法,从六朝至唐代一直延续,存在时间较长;器物方面,开片釉陶壶,最早见于六朝砖室墓,陶钵、小碗常见于一般唐墓;墓室中出土的人俑、马、犬、牛、镇墓兽及车等泥塑,是唐代墓葬中盛行的随葬品;墓室中出土开元通宝钱,知墓葬上限不早于武德四年以前”。上述四条论据虽略显生硬,但置于罗氏发掘墓葬与发表简报的年份(1956年)亦并无不妥。因罗氏详细而及时地公布材料,才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基础。

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出土A型Ⅲ式墓龙(图1,6)。从该墓左右两壁砌有长方形小龛来看,当随葬有十二生肖俑。A型Ⅲ式墓龙多出土于湖南长沙地区,且集中出土于唐玄宗时期,前文已述。出土的墓龙也印证了罗氏关于墓葬年代在盛唐时期的判断,故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的年代当在唐玄宗时期。

(三)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

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简报根据墓葬中出土隋五铢钱,未见开元通宝钱,认为墓葬年代为隋代。在此墓发掘与发表的年份(1956、1957年),虽然没有更多的墓葬材料与学术研究成果可资参考,但是以今日出土材料来看,该墓出土的鸡首壶(图4,1)与李爽墓出土者形制、高度相近(图4,2)[26],故该墓的年代当不早于李爽墓的下葬年代,即总章元年(公元668年)[27]。

该墓出土的女俑与巩义夹津口唐墓出土的者的发饰、服饰基本相同,而巩义夹津口唐墓的年代,从该墓出土的Ba型Ⅰ式伏听来看,至少已晚至高宗末年武周时期[28]。加之该墓出土的十二生肖俑,残存的1件为文官形象,双手持生肖,极为罕见。唐代墓志纹饰中的十二生肖纹饰已经系统梳理,人首人身十二生肖纹饰最早见于天宝九年(公元750年)郭文喜墓志[29],文臣形象,双手合抱生肖,为Bb型墓志纹饰,年代集中在德宗贞元之后[30]。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出土手持生肖伸出身外的形象(图5),与Bb型墓志纹饰中的吴金[31]、王时邕墓志(图6)[32]中十二生肖纹样近似。故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的年代极有可能不早于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

(四)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

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简报将其年代定为初唐,其立论依据有如下五方面。1.墓室壁均为“四横一竖”的砌法,而且出现呈“拱门”式大砖龛以及竖排砖砌的长方形小龛。2.在正室底砌有“平台”。在长沙市郊,有这些作风的砖室墓,最早是晋墓,到了隋唐时代相当盛行,成为通行的砌法。3.表面都施深棕色或土黄色两种“开片”釉的陶五联罐、陶碟、四耳坛以及陶高足杯等,常发现于隋、唐墓葬中,尤其是粗胎无釉的陶小碗,常出于一般土坑或砖室的唐墓。4.该墓出土大量陶塑随葬品,与西安、洛阳等地唐代墓葬的风气相似。5.出土“开元通宝”钱。该墓年代的判定,存在与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同样的问题。但简报尝试将该墓出土的随葬品,与西安、洛阳等地唐墓出土者加以比较,无疑是正确的,受限于发掘与发表(1956、1958年)时的情况,虽与北方唐墓的比较未能深入,但亦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思路。

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出土兽首人身生肖俑(图7)、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图8)、A型Ⅲ式墓龙(图1,5)。三类神煞俑在湖南地区出现的年代已见前述。故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的年代当不早于唐玄宗时期。

(五)长沙咸嘉湖唐墓

长沙咸嘉湖唐墓,简报认为该墓的年代为初唐时期,其立论依据有五方面。1.墓室形制为长方凸字形,墓壁采用三平一竖的叠砌法,底砖采用平铺和人字形铺法,墓壁垂直不成弧形,两壁上有存放十二生肖俑的壁龛。这种墓葬结构与1972年湘阴县发掘的隋大业六年陶智洪墓葬结构基本一致。2.该墓随葬的盘口壶也与隋大业六年墓出土者相同,因而该墓的结构仍保存了隋墓的风格。3.随葬器物虽被盗掘和扰乱,但它的放置位置主要在墓门内的甬道上,这与唐代前期墓葬是一致的。4.墓中出土的文吏俑、男女侍俑和乐俑,其脸部比较瘦长,镇墓兽为人面和狮面,皆为蹲坐状。武士俑直立,左手执盾,右手握物状。这些俑的形体和风格造型与中原地区陕西、河南唐代前期墓葬中出土者也基本一致。如侍俑和西安韩森寨乾封二年(公元667年)段伯阳妻高氏墓以及仪凤三年(公元679年)许崇艺妻弓美墓出土者是相同。武士俑与咸阳底张湾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独孤开远墓出土者也相同。镇墓兽与西安郊区麟德二年(公元665年)赵宗妻刘宝墓出土者无别。5.该墓出土的“开元通宝”铜钱,从规格上看,属于武德年间,即公元618~626年铸造的货币。

该墓在年代的判定方面,存在与上述诸墓年代判定相同的问题。该墓的墓葬形制(图9)、出土的盘口壶、开元通宝钱流行时间较长,不足以作为断代依据。同时,随着湘阴大业六年陶智洪墓(详见下文,发掘于1972年,早于咸嘉湖唐墓发掘的年份)与西安地区隋唐墓的发掘,可资学者参考的材料亦越来越多,但陶智洪墓的存在,让学者在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年代判定上总是不自觉地倾向于初唐,甚至是初唐的早期阶段。侍俑、武士俑、镇墓兽无疑是唐墓断代的重要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较为方便和政治经济更为紧密联系的唐代两京地区,洛阳地区墓葬制度的建立尚稍晚于西安地区[32]。相对于西安地区来说,两湖地区隋唐墓出土的侍俑、武士俑、镇墓兽虽然与西安地区唐墓相近,但是其墓葬年代当更晚于西安相近唐墓的年代。

长沙咸嘉湖唐墓出土兽首人身生肖俑、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上述二类神煞俑在湖南地区出现的年代前文已述,故长沙咸嘉湖唐墓的年代亦当在唐玄宗时期。

(六)湘阴陶智洪墓

湖南湘阴陶智洪墓,因出土隋大业六年(公元610年)买地券,成为两湖地区极少数的有明确纪年的墓葬材料,在两湖隋唐墓年代的判断中被多次引用,如长沙咸嘉湖唐墓、岳阳桃花山M4、岳阳桃花山M12等。但湘阴陶智洪墓简报报的器物年代差别似乎较大,尤其是出土的两套生肖俑。第一套为俑戴生肖,俑盘坐,微笑,高冠,着对襟大袖佛服,十二生肖的后足踏在俑的双肩,前足攀在俑的帽沿上,出土时,猴、狗生肖保存完整,其他均已残,高20厘米(图10)[33]。第二套为兽首人身,着右衽大袖长袍,双手置于腹前,盘坐(图11),正如简报认为这套俑和唐墓出土的生肖俑不同,身首分开烧造,颈插入俑身,可以活动,通高22厘米,均施青釉并有脱落,其中狗、羊、鼠、牛、鸡、猴、兔保存完整,其他均残[34]。

兽首人身十二生肖陶俑的出现时间在唐玄宗开元时期,前文已述。人首人身十二生肖纹饰最早见于天宝九年(公元750年)郭文喜墓志[35],恰巧的是,郭文喜墓志所见十二生肖亦在头冠上立一动物生肖,与陶智洪墓出土者近似。此类纹饰属于唐代墓志纹饰中的Abb型,除上述郭文喜墓志外,Abb型十二生肖多见于唐德宗、宪宗以后[36]。另外,陶智洪墓出土两套生肖俑的做法,极为罕见,目前仅知北宋末年江西南丰县桑田宋墓一例,该墓同样随葬两套生肖,其中一套是兽首人身,另一套是人首人身,冠顶塑动物头像[37]。陶智洪墓随葬的两套生肖俑值得再次思考,原因可能有三点:一是发掘与出版年份的差距,导致整理时其他墓葬材料的混入;二是陶智洪墓是最早的一例,但与已知对十二生肖纹饰的研究相抵牾;三是陶智洪墓在隋大业年间建好之后,被后来的逝者继续沿用,南方地区墓葬存在着这种可能。鉴于无法进一步深入研究,利用此墓出土器物进而推断其他墓葬年代,值得再次推敲。

(七)湘阴唐墓

湘阴唐墓,简报只是根据墓室结构和随葬器物以及同时出土的“开元通宝”钱,判断属于唐代。湘阴唐墓出土十二生肖陶俑、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图12),故其年代已到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

(八)岳阳桃花山M4、M12

岳阳桃花山M4、M12,简报将两墓的年代定在唐代初年,立论依据基本相同。1.两墓中出土的随葬品与长沙咸嘉湖唐墓、长沙牛角塘M1出土器物相似或相同。2.墓葬形制与陶智洪墓、长沙咸嘉湖唐墓相同。3.俑类,尤其是女俑,偏纤弱秀美,异于中晚唐丰腴肥胖的特点。

岳阳桃花山唐墓M4出土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图13)、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图14),岳阳桃花山唐墓M12出土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M12∶7、8)。其中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B型Ⅲ式人首鸟身俑的年代在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加之两墓出土的随葬品与长沙咸嘉湖唐墓、牛角塘M1出土者相似或相同,故岳阳桃花山唐墓M4、M12的年代当在唐玄宗时期。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西安地区来说,两湖地区隋唐墓出土的侍俑、武士俑、镇墓兽,虽与西安地区唐墓出土同类器物相近,但其墓葬年代当更晚于西安相近唐墓的年代。两墓中出土纤弱秀美风格的俑类,也就不足为奇。

(九)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

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年代推定在大业年间(公元605~618年),推论依据有三方面。1.此墓出土的青瓷天鸡壶与西安隋大业四年李静训墓出土者形制相似。2.青瓷与长沙赤峰山4号墓出土相似。3.深腹杯与武昌周家大湾241号隋墓出土同类器相似。其中相对于李静训墓出土的鸡首壶,该墓出土的鸡首壶(图15)与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出土同类器形制更为接近。武昌周家大湾241号墓的年代不早于开元天宝时期,前文已述。加之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出土兽首人身十二生肖俑(M29∶24~35),故该墓的年代可能不早于唐玄宗时期。

(一〇)武昌石牌岭唐墓

武昌石牌岭唐墓,简报认为墓葬的年代上限不会早于高祖武德四年,下限不应迟至玄宗以后。简报虽以女陶俑、盘口壶、“开元通宝”钱进行分析,但是在年代的断定上呈现出依赖钱币进行断代的倾向,依据墓中未见“乾元重宝”和“重轮乾元”钱,更无“会昌开元”钱加以断定。

该墓出土双人首蛇身俑(M33∶18),已残,当是神煞俑墓龙或地轴的一种,鉴于唐代湖北地区未见有地轴出土[38],该墓出土的双人首蛇身俑更有可能是墓龙。墓龙在两湖地区出现的年代在唐玄宗时期,故武昌石牌岭唐墓的年代亦当在唐玄宗时期。

(一一)武昌马房山砖室墓

武昌马房山砖室墓,简报将其年代定在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前或稍后,其立论依据如下。该墓应是隋初期之墓,特别是“陈五铢”和“太货六铢”在该墓中的出现,为此墓的年代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其具体年代当在禁绝旧钱、完全使用隋五铢之前。显然这种立论依据并不恰当,尤其是该墓出土的兽首人身十二生肖陶俑,更揭示墓葬年代在玄宗开元天宝时期的可能。

上述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简报对其墓葬年代判断不尽正确的原因,主要是时代局限与纪年墓材料的缺乏,受限于隋唐墓葬分期与分区框架尚未建立,制约于墓葬随葬品如神煞俑等。经重新判定,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年代集中于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墓葬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集中出现,墓葬形制与随葬品的相近,加之,墓龙、人首鸟身俑、十二生肖陶俑神煞俑起源于北方地区,不得不让人思考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唐墓墓主身份及背后的原因。


三、墓主身份、宦游与葬俗传播

据已有研究,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隶属于同一政治文化集团的人群,其墓葬面貌往往呈现出一定的共性,其背后反映的则是这一人群共同的经历、相似的身份与处境,如唐建国元从、王府僚佐、唐元功臣等[39]。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唐代墓葬,无论是墓葬形制、规模,还是随葬品都呈现出一定的共性,也昭示着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唐代墓葬墓主身份、经历的相似。

(一)墓主身份

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唐代墓葬,因墓志的缺失,墓主名讳已不得而知,只能基于随葬品数量,结合墓葬形制与规模,对墓主身份加以考察(表2)。

墓葬随葬品的数量,见于《唐六典》与《唐会要》的相关记载。据《唐六典》载:“凡丧葬(甄官署)则供其明器之属,别敕葬者供,余并私备。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已上四十事。当圹、当野、祖明、地轴、䩥马、偶人,其高各一尺;其余音声队与僮仆之属,威仪、服玩,各视生之品秩所有,以瓦、木为之,其长率七寸”[40]。考虑到《唐六典》的成书与进呈时间,上述记载反映的是开元二十六年以前的制度规定。在开元二十九年时,李唐政府又加以规定,即“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敕:‘古之送终,所尚乎俭。其明器墓田等,令于旧数内减。三品以上明器,先是九十事,减至七十事,(五品以上)七十事减至四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减至二十事。庶人先无文,限十五事。皆以素瓦为之,不得用木及金银铜锡。其衣,不得用罗绣画。其下帐,不得有珍禽奇兽,鱼龙化生。其园宅,不得广作院宇,多列侍从。其轜车,不得用金铜花结彩为龙凤及旒苏、画云气。其别敕优厚官供者,准本品数,十分加三分,不得别为华饰。’余具《开元礼》”[41]。通过对唐代墓葬随葬俑类数量的统计可知,唐高祖至玄宗逾越法令规定的墓葬不多[42],故盛唐及以前的墓葬可依据随葬品数量推测墓主的品级。

长沙咸嘉湖唐墓被盗,随葬品大部分被盗走,但仍出土器物90余件,除去“开元通宝”铜钱、棺钉和狗、猪、鸭等陶俑,出土属于所供“明器之属”仍在60件以上,故简报根据墓葬的规模和出土器物,与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比较,认为墓主的身份应是五品以上的官吏,可从。就墓葬尺寸而言,参照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43],墓主身份当不超过三品。

岳阳桃花山唐墓M4,发掘报告对比长沙咸嘉湖及中原地区同时期墓葬,结合墓室结构与随葬品规格,认为墓主身份为五品或五品以下官吏[44]。该墓出土器物106件,其中武士俑、镇墓兽、千秋万岁俑、男女侍俑等俑类54件,龙、龟趺、骆驼、牛、鸭等动物俑类11件,灯、盘口壶、釜、甑等34件,以及牛车、棋盘、几、榻、井、碓等其他器物。考虑到动物俑类中的龙、龟趺、骆驼、牛、牛车,当属于所供“明器之属”。岳阳桃花山唐墓M4出土属于所供“明器之属”当在60件以上。结合墓葬规模,岳阳桃花山唐墓M4墓主的身份应是五品或五品以上的官吏,四品或五品的可能性最大。

岳阳桃花山唐墓M12,发掘报告从随葬器物初步判断,墓主应为官吏或贵族阶层[45]。该墓遭破坏与盗掘,随葬品多被破坏或盗走,仅清理出土器物22件。从残存的器物、墓葬规模来看,该墓与岳阳桃花山唐墓M4存在相近之处,岳阳桃花山唐墓M12墓主的身份更可能是五品或五品以上官吏,四品或五品的可能性最大。

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墓室通长7.94、前室宽3.64、进深1.32米,主室宽2.44、进深4米,与长沙咸嘉湖唐墓形制相近而略大。发掘简报根据规模较大的墓室与随葬的大批陶俑,认为墓主的官阶和地位较高。该墓出土的鸡首壶(天鸡壶),自北朝末年以来至唐初,主要见于山西地区高等级墓葬中[46],西安李静训墓亦见出土。故武汉东湖岳家嘴砖室墓墓主的身份更有可能是三品至五品官吏。

武昌石牌岭唐墓,发掘简报根据出土的铜铊尾,结合《旧唐书·舆服志》、《唐会要》的相关记载,认为墓主是下级官吏或一般富人。参照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47],武昌石牌岭唐墓前段及墓顶均已破坏,残长7.2、墓室长3.7、宽2.66米等尺寸,在盛唐及以前,当是四、五品官吏所能使用的规制。

武昌马房山砖室墓,为前后室、东西各三耳室的券顶砖室墓,前室进深2.4、宽1.2米,后室进深4.4、宽2.24米。在盛唐及以前,该墓尺寸当是三品至五品官吏墓室所用规制。

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为土坑竖穴砖室墓,甬道残长2.56、宽1.48米,墓室长3.2、宽2.08米。在盛唐及以前,该墓尺寸当是六品以下官吏或庶人墓室所用规制。

武汉市郊周家大湾241号墓,为券顶砖室墓,墓室通长9.28米。前室长1.53、宽1.28米,后室长3.74、宽2.42米。此墓出土随葬品104件,其中武士俑、文吏俑、胡人俑、生肖俑等人俑31件,牛、马镫俑2件,鸡首壶、瓷壶等多达61件,因该墓已遭破坏,随葬品多发现于四个耳室内,故该墓属于所供“明器之属”当在60件以上。结合该墓尺寸,在盛唐及以前,当是五品或五品以上官吏墓室所用规制,最有可能在四品至五品之间。

基于同样的考察,长沙牛角塘M1,墓主当是六品以下官吏或庶人。长沙唐墓56长烈园M004,墓主当是三品至五品官吏,五品的可能性最大。湘阴唐墓,墓室尺寸不明,但从发掘简报提及该墓与长沙黄土岭唐墓56长黄M024相似,其墓室尺寸长度当在3~4、宽2.24米,故湘阴唐墓的墓主当是三品至五品官吏。湘阴陶智洪墓,如果从墓葬尺寸来看,墓主当是六品以下官吏或庶人,亦符合陶智洪的身份,但因其特殊性,暂不考虑。

由表2可知,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隋唐墓葬,其墓主身份从三品至庶人不等,可知墓龙、人首鸟身俑、十二生肖等神煞俑并不是墓葬等级的标识。据已有研究可知,盛唐以前,建国元从及其后裔的迁徙、唐代河北士族的中央化与官僚化、对营州等战略要地的军事驻防[48],唐代的宦游引发人群的迁徙与流动,是墓龙、伏听、十二生肖等神煞俑葬俗传播的背后动因。

(二)千里宦游与葬俗传播

千里宦游成底事,每年风景是他乡[49],士人以官为家,因官迁徙,在唐代已成为新趋势[50]。在此背景下,因宦游引发人群的迁徙与流动,往往导致葬俗的传播。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墓主身份呈现相对集中的趋势,即三品至五品官吏的墓占9例,余3例均是六品以下至庶人的墓葬。按照唐代的行政区划,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其所在地长沙属潭州,湘阴、岳阳属岳州,武汉属鄂州,其中鄂州为上州,潭州为中都督府,岳州为下州[51]。上述三州的地方行政长官刺史或都督,其品级分别在从三品、正三品、正四品下[52],其主要僚佐别驾、长史、司马,皆为五品官,录事参军、判司为从七品至八品官[5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盛唐及以前鄂州、岳州、潭州刺史多北方人士[54]。地方行政长官及其僚佐的品级,与通过器物、墓葬形制判定的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隋唐墓葬墓主身份相重合,二者之间当有一定联系。考虑到以墓龙、人首鸟身俑随葬是唐河北道、河东道潞州地区常见的葬俗,兽首人身十二生肖陶俑最早是唐长安地区官员使用,故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其墓主当是玄宗时期北来任职官员,不排除是该地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僚佐的可能。当然也不排除安史之乱时,有250万北方移民定居南方,而湖南、荆襄地区更是安史之乱与唐末五代动乱时北方移民迁移的重点地区[55]。


四、结语

隋唐之制度虽极广博纷复,然究析其因素,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56]。从宏观上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在北不在南[57]。隋唐时期的墓葬制度与考古发现也与上述研究遥相呼应,究其原因,当是墓葬尤其是高等级墓葬的制度与考古发现也是政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唐代墓葬,其神煞俑中的墓龙、人首鸟身俑源自北齐故地,即后来唐河北道、河东道潞州地区的丧葬习俗;神煞俑中的兽首人身与人首兽身十二生肖则源自西魏、北周故地,即后来唐关内道长安地区的葬俗;而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唐代墓葬,其墓葬形制与随葬的青瓷等个别器物则是江南本地传统的延续。正是在士人以官为家、千里游宦的背景下,导致葬俗的传播。唐代在北方占据主流的情况下,明确纪年墓葬材料极少的南方地区墓葬,其年代与性质的判断,应建立在北方地区尤其是唐代两京等地区墓葬研究的基础之上。

1949年以来,因科学考古发掘的大规模展开,学术研究也在近70多年的岁月中得到不断的推进,新的出土材料与研究成果在完善隋唐墓葬已有分期与分区框架的基础上,也定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冲击。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推进唐墓甚至是历史时期墓葬的研究,成为值得思索的问题。进一步的深入研究需要依赖已有的墓葬分期与分区框架,需要借助已有的墓葬制度研究成果,需要对基础材料加以学术史梳理,需要扎实地对墓葬及出土器物进行考古类型学研究。在上述基础上,充分汲取历史学尤其是中古史等相关研究成果,综合考量传世文献、出土墓志和墓葬材料,“将考古学关于等级制度、器物的研究与政治史、社会史以及个人或群体的命运相结合”[58]。基于此视角,尝试对两湖地区出土神煞俑的隋唐墓葬进行研究,亦是对隋唐墓葬已有分期与分区框架的反思与补充。


附记: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重大招标项目《隋唐洛阳城遗址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综合研究》(LSYZD21019)的阶段性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北朝隋唐五代墓葬出土神煞俑的考古学研究”(20CKG025)的阶段性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启动项目“唐代墓志纹饰的考古学研究——以十二时辰为例”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a.权奎山:《中国南方隋唐墓的分区分期》,《考古学报》1992年第2期。

b.权奎山、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等:《说陶论瓷:权奎山陶瓷考古论文集》第1~34页,文物出版社,2014年。

[2]a.权奎山:《试析南方发现的唐代壁画墓》,《南方文物》1992年第4期。

b.权奎山、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等:《说陶论瓷:权奎山陶瓷考古论文集》第35~50页,文物出版社,2014年。

[3]a.权奎山:《武昌郊区隋唐墓出土陶俑的分期》,见《庆祝宿白先生九十华诞文集》,科学出版社,2012年。

b.权奎山、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等:《说陶论瓷:权奎山陶瓷考古论文集》第51~86页,文物出版社,2014年。

[4]齐东方:《隋唐考古》第97~104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

[5]何介钧、文道义:《湖南长沙牛角塘唐墓》,《考古》1964年第12期。

[6]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湖南长沙唐墓清理记》,《考古通讯》1956年第6期。

[7]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长沙黄土岭唐墓清理记》,《考古通讯》1958年第3期。

[8]湖南省博物馆:《湖南长沙咸嘉湖唐墓》,《考古》1980年第6期。

[9]a.熊传新:《湖南湘阴县隋大业六年墓》,《文物》1981年第4期。

b.韩理洲等:《全隋文补遗》第471页,三秦出版社,2004年。

c.白彬:《唐以前道士墓和道教信众墓研究》,见《古代文明》第7卷,文物出版社,2008年。

[10]湖南省博物馆:《湖南湘阴唐墓清理简报》,《文物》1972年第11期。

[1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岳阳市文物管理处:《岳阳唐宋墓》第11~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1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岳阳市文物管理处:《岳阳唐宋墓》第52~6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13]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武汉市郊周家湾241号墓隋墓清理简报》,《考古通讯》1957年第6期。

[14]武汉市文物管理处:《武汉市东湖岳家嘴隋墓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9期。

[15]武汉市文物管理处:《武昌石牌岭唐墓清理简报》,《江汉考古》1985年第2期。

[16]武汉市博物馆:《湖北武昌马房山隋墓清理简报》,《考古》1994年第11期。

[17]单月英:《有关隋唐墓葬及出土器物分期、分区研究结果汇总表》,见《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史·隋唐五代》附表3-1,开明出版社,2015年。

[18]a.白彬、张勋燎:《中国道教考古》第1383~1450、1611~1750页,线装书局,2006年。

b.沈睿文:《唐宋墓葬神煞考源》,见《唐研究》第1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c.崔世平:《唐宋墓葬所见“仪鱼”与葬俗传播》,《东南文化》2013年第4期。

d.卢亚辉:《中古墓葬出土伏听的考古学研究》,《文博》2019年第5期。

e.卢亚辉:《论西安西郊陕棉十厂唐壁画墓M7墓主身份》,《文博学刊》2018年第3期;《唐五代墓葬所见墓龙》,《文物春秋》2020年第3期;《北朝至宋代墓葬出土地轴的考古学研究》,《四川文物》2020年第5期;《唐末五代移民的考古学观察——以泉、福、漳三州唐五代墓为例》,见《泉州城考古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21年。

[19]卢亚辉:《论西安西郊陕棉十厂唐壁画墓M7墓主身份》,《文博学刊》2018年第3期;《唐五代墓葬所见墓龙》,《文物春秋》2020年第3期;《北朝至宋代墓葬出土地轴的考古学研究》,《四川文物》2020年第5期。

[20]长治市博物馆:《山西长治唐代王惠墓》,《文物》2003年第8期。

[21]a.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长治唐墓清理简报》,《考古通讯》1957年第5期。

b.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第660、66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c.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等:《全唐文补遗》第4辑第378、379页,三秦出版社,1997年。

[22]卢亚辉:《唐五代墓葬所见墓龙》,《文物春秋》2020年第3期。

[23]卢亚辉:《论西安西郊陕棉十厂唐壁画墓M7墓主身份》,《文博学刊》2018年第3期;《唐代墓志纹饰中的十二生肖》,见《古代文明》第15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

[24]陈怀宇:《从十二时兽到十二精魅:南北朝隋唐佛教文献中的十二生肖》,见《唐研究》第1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动物与中古政治宗教秩序》第99~1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25]卢亚辉:《隋唐五代墓葬出土人首鸟身俑研究》,待刊。

[26]谢明良:《鸡头壶的变迁——兼谈两广地区两座西晋纪年墓的时代问题》,见《六朝陶瓷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

[27]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西安羊头镇唐李爽墓的发掘》,《文物》1959年第3期。

[28]巩义夹津口唐墓,原发掘简报将其年代断定为隋代(巩义市博物馆:《河南巩义市夹津口隋墓清理简报》,《华夏考古》2005年第4期)。郝红星等认为是唐代早期(郝红星、王青梅:《风华绝代巩义夹津口唐墓出土瓷器》,《大众考古》2017年第6期)。根据该墓出土的伏听,巩义夹津口唐墓的年代已晚至武周玄宗时期(卢亚辉:《中古墓葬出土伏听的考古学研究》,《文博》2019年第5期)。

[29]a.黄小芸:《西安新出土唐〈郭文喜墓志〉》,见《碑林集刊》第9辑,三秦出版社,2003年。b.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第473~474页,线装书局,2007年。

[30]卢亚辉:《唐代墓志纹饰中的十二生肖》,见《古代文明》第15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

[31]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壹)上册第14页、下册第9页,文物出版社,2003年。

[32]a.洪欣:《北京近年来发现的几座唐墓》,《文物》1990年第12期。

b.洪欣:《唐〈王时邕墓志〉、〈阳氏墓志〉考》,见《北京文物与考古》第2辑,北京燕山出版社,1991年。

c.中国文物研究所、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壹)上册第27页,文物出版社,2003年。

d.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馆藏墓志拓片精选》第22~23页,北京燕山出版社,2012年。

[33]沈睿文:《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史:隋唐五代》第102~123页,开明出版社,2015年。

[34]熊传新:《湖南湘阴县隋大业六年墓》,《文物》1981年第4期。

[35]熊传新:《湖南湘阴县隋大业六年墓》,《文物》1981年第4期。

[36]a.黄小芸:《西安新出土唐〈郭文喜墓志〉》,见《碑林集刊》第9辑,三秦出版社,2003年。b.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册,线装书局,2007年。

[37]卢亚辉:《唐代墓志纹饰中的十二生肖》,见《古代文明》第15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

[38]江西省文物工作队、南丰县博物馆:《南丰县桑田宋墓》,《江西历史文物》1986年第1期;《江西南丰县桑田宋墓》,《考古》1988年第4期。

[39]卢亚辉:《北朝至宋代墓葬出土地轴的考古学研究》,《四川文物》2020年第5期。

[40]卢亚辉:《墓葬所见唐建国元从及其后裔》,见《唐宋历史评论》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论西安西郊陕棉十厂唐壁画墓M7墓主身份》,《文博学刊》2018年第3期;《论唐康文通墓的僭越》,《中华文史论丛》2019年第4期。

[41](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第597页,中华书局,1992年。

[42](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第2328页,中华书局,1988年。

[43]程义:《关中唐代墓葬初步研究——以纪年墓为中心》第141页,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44]宿白:《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文物》1995年第12期;《魏晋南北朝唐宋考古文稿辑丛》第148~159页,文物出版社,2011年。

[45]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岳阳市文物管理处:《岳阳唐宋墓》第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4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岳阳市文物管理处:《岳阳唐宋墓》第6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47]卢亚辉:《墓葬所见唐建国元从及其后裔》,见《唐宋历史评论》第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48]宿白:《西安地区的唐墓形制》,《文物》1995年第12期;《魏晋南北朝唐宋考古文稿辑丛》第148~159页,文物出版社,2011年。

[49]卢亚辉:《中古墓葬出土伏听的考古学研究》,《文博》2019年第5期;《论西安西郊陕棉十厂唐壁画墓M7墓主身份》,《文博学刊》2018年第3期;《唐五代墓葬所见墓龙》,《文物春秋》2020年第3期;《北朝至宋代墓葬出土地轴的考古学研究》,《四川文物》2020年第5期;《唐末五代移民的考古学观察——以泉、福、漳三州唐五代墓为例》,见《泉州城考古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21年。

[50](唐)吴融:《灵宝县西侧津》,见《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

[51]胡云薇:《千里宦游成底事,每年风景是他乡——试论唐代的宦游与家庭》,《台大历史学报》2008年总第41期。

[52]《旧唐书·地理志二》。

[53]《旧唐书·地理志二》。

[54]张国刚:《唐代官制》第121~123页,三秦出版社,1987年。

[55]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2373~2431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

[56]葛剑雄、吴松弟:《中国移民史》第三卷《隋唐五代时期》第260、311~32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57]陈寅恪:《陈寅恪集·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3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

[58]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第34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59]沈睿文:《章怀太子墓壁画与李守礼》,见《安禄山服散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作者:卢亚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考古学集刊》第27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


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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