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汉景小区十一号墓发掘简报
摘要:2009年1月,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汉景小区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发现砖室墓1座,在后室门柱上有两幅汉画像石。出土的4件胡人俑造型生动、形态各异,在南阳地区比较少见。为研究这一地区汉代文化和墓葬的埋葬习俗提供了实物资料。
关键词:南阳;东汉墓;汉画像;胡人俑
一、墓葬形制
经调查,在历年的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中周边就发现有古墓葬。此次发掘的M11在早年已遭严重破坏,封土不存。墓葬的顶部和部分墓壁已损毁塌陷。墓葬为长方形砖石混合结构,墓室、墓底和封门用砖,前室的门槛、后室的门楣、门柱和门槛用石。墓葬平面呈“甲”字形,由斜坡墓道、甬道、前室和后室四部分组成。方向103度。整座墓通长24.45米,南北最宽7.28米(图2)。共用大小石料6块,由于该地土壤环境和石质等原因,门楣画像已严重剥蚀难以分辨,两块门柱亦模糊不清,但依稀可辨认均为门吏。
墓道:位于甬道东端,呈长方形斜坡状,接触墓门部分最宽,与甬道宽度一致,向东逐渐变窄。坡度32度。长7.52米,最宽处3.36米,墓道最深处2.4米。
甬道:平面呈正方形,东部与墓道相连接,西部直通前室。墓门和南北两壁已荡然无存,从残存痕迹看为青砖封堵和垒砌,仅残存部分铺地砖,为单层横竖错缝平铺。东西长3.36米,南北宽3.36米。
前室:平面近正方形,前室比后室墓底低0.10米,前室门槛用素石一块,墓壁和墓底使用长条青砖,四壁均采用两顺一丁的砌法建造,铺地为侧立的青砖铺成“人”字形。室内堆满碎砖和淤土,砖墙上部和顶部已损毁坍塌,结构不明。前室东部偏北处放置有陶仓、陶壶、陶罐等随葬品。东西长5.9米,南北宽5.96米,残高5.2米。
后室:平面近正方形,宽度略窄于前室。后室门(图3)由1块石门楣、2块石门柱和2块石门槛组成,均漫漶剥蚀,依稀可辨认出两块门柱正反面雕刻的画像内容,正面为舞乐百戏,背面为兽斗。门洞宽0.98米、高1.08米。墓壁和墓底使用长条青砖,墓壁皆用两顺一丁的砌法建造,铺地为侧立的青砖铺成“人”字形。室内堆满碎砖和淤土,砖墙上部和顶部已损毁坍塌、结构不明。后室(门口)东部偏南处放置有陶灶、陶磨、陶胡人俑等随葬品。东西长5.75米、南北宽5.56米、残高2.72米。
二、随葬器物
此墓随葬品为陶器和瓷器。陶器有红釉陶、灰陶,制作方法分轮制和模制两种。分述如下:
1.陶器
仓 1件。标本M11∶2(图4∶1),红釉陶,小口,折肩,筒腹下收,平底、下附三熊足,腹下部一侧有一圆洞表示仓门。口径7厘米、底径13.5厘米、高28.7厘米。
灶 1件。标本M11∶8(图4∶2),红釉陶,整体呈长方形,灶面上有两个火眼,其中一个火口上放置一盆。灶一端有拱形落地火口,上有半圆形挡火墙,挡火墙上横印一汉阙,阙两侧脊上分别饰一仙鹤衔鱼,阙下端坐二人,面面相对。小盆为敞口,宽平沿,弧腹,平底。口径10厘米、底径4厘米、高4.4厘米。通长35厘米、宽12.7厘米、高18.5厘米。
磨 1件。标本M11∶11(图4∶3),红釉陶,整体呈圆形。分上、下扇,上扇中部内有两个相对的半月形凹槽,槽底各有一圆孔。边缘一侧安柄处作弧形,中有一圆孔,便于安装磨柄。下扇和磨盘连在一起,磨盘呈凹槽形,边沿凸起。上扇最宽径9.7厘米、高3.2厘米。下扇高5.3厘米。通高8厘米。
博山盖 2件。按照盖面纹饰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型。A型,标本M11∶5(图4∶4),红釉陶,博山炉式,模印,顶正中饰一蟾蜍,盖表饰重叠的山峦,山中林木茂密,有人物狩猎,可见飞鸟走兽。口径20.5厘米、高13厘米。B型,标本M11∶6(图4∶5),红釉陶,博山炉式,模印。盖表饰重叠的山峦,山中林木茂密,有人物狩猎、飞鸟走兽。似乎是仓盖。口径10.9厘米、高8厘米。
杵臼 1件。标本M11∶10(图4∶6),红釉陶,由臼盘、臼架和杵组成。臼盘为长方形凸边浅盘,一角置臼架,臼架呈长方形,上有一长方条形杵。臼盘长24.5厘米、宽13.2厘米、高2.5厘米。臼架长11.2厘米、宽7.3厘米、高5.8厘米。杵长10.2厘米、残宽3.5厘米。通高8厘米。
炙炉 1件。标本M11∶28(图4∶7),红釉陶,一端圆弧形,一端长方形。平沿,直壁,壁上有数个等距离长方形镂孔。口沿边缘外有一周波浪形三角纹装饰。平底上有2个长方形镂孔,下附4个熊足。长15.5厘米、宽13~10.6厘米、高9.1厘米。
盘 4件。形制相同,大小略有不同。均为红釉陶。圆形,侈口,平沿,浅折腹,平底。标本M11∶21(图4∶8),口径16.2厘米、底径8厘米、高3.4厘米。标本M11∶22,口径16.6厘米、底径8厘米、高3.7厘米。标本M11∶23,口径16厘米、底径8.2厘米、高3.6厘米。标本M11∶24,口径15.5厘米、底径7.5厘米、高3.5厘米。
陶魁 1件。标本M11∶1(图4∶9),红釉陶,敞口,圆唇,弧腹,平底。腹侧中部有一短柄,柄端呈鸟首形,鸟嘴下勾。口径16.7厘米、底径9.8厘米、高6.8厘米、柄长5.6厘米。
跳丸俑 1件。标本M11∶12(图5∶4,图6),红釉陶。胡人形象。坐姿,浓眉大眼,张口,大耳,上下唇的胡须和头后部的毛发用刻画数道的阴线表示,体格壮硕,两乳外凸,大肚,右肩上扛一丸,右手伸置胸前,手心置一丸,作跳丸状。宽9.7厘米、高19.6厘米。
鼓瑟俑 1件。标本M11∶13(图5∶2,图7),红釉陶,胡人形象,坐姿,头上有泥条盘筑起的头巾和发髻,瞠目,高鼻,口微张,大耳,粗颈,双乳外凸,大肚,体格壮硕,腿上放置一长琴,右手抚琴,左手臂残缺。宽10.5厘米、高21.5厘米。
挥手俑 1件。标本M11∶14(图5∶3,图8),红釉陶,胡人形象,坐姿,头上有泥条盘筑的头巾和发髻,瞠目,高鼻,口微张,双耳用挖的弧形表示,粗颈,乳外凸,大肚,体格壮硕,右手臂挥至前胸,左臂下垂,左手残缺。宽10.4厘米、高22.6厘米。
击抃(biàn)俑 1件。标本M11∶15(图5∶1,图9),红釉陶,胡人形象,坐姿,头上有泥条盘筑起的头巾和发髻,瞠目,高鼻,口微张,大耳,双乳外凸,大肚,体格壮硕,两臂挥至胸前,双手残缺。宽11厘米、高23.5厘米。
器盖 1件。标本M11∶9(图10∶1),红釉陶。圆饼形,两面平展,面上正中有一乳突。直径7.7厘米、高2.5厘米。
图10 陶瓷器
饼 14件。依据纹饰不同可分为两型。A型,13件,形制大小相近。标本M11∶7-1(图10∶2),红釉陶,半球形,弧面上满饰浅浮雕星云形纹饰,平底。直径5.7厘米、高1.5厘米。B型,1件。标本M11∶7-2(图10∶3),灰陶。模印。圆形,面隆起,面上饰浅浮雕星云形纹饰,平底。直径6厘米、高1.5厘米。
猪 2件。依据形制不同可分为两型。A型,1件。标本M11∶17(图10∶4),红釉陶,合模制成。立姿,长吻,大耳,脊高耸,四足直立。长10.5厘米、宽3.9厘米、高5.5厘米。B型,1件。标本M11∶18(图10∶5),红釉陶,合模制成。立姿,长吻,大耳,脊高耸,四足直立。长10厘米、宽4厘米、高5.5厘米。
鸭 1件。标本M11∶25(图10∶6),红釉陶,合模制成。立姿,昂首,扁鼓腹,腹两侧有数道刻划的阴线象征双翅的羽翼,短尾,圆座,中空。长18.2厘米、宽6.5厘米、高12.6厘米。
胡俑头 1件。标本M11∶27(图10∶7,图11),红釉陶,仅残存头部。胡人形象,发髻高耸,面部饱满,浓眉大眼,高鼻梁,口微张,上唇两侧各有一缕胡须外撇,下巴有一簇长胡须外翘。面部形象生动逼真。残高15.5厘米、面部最宽处10厘米。
镇墓兽 1件。标本M11∶16(图10∶8,图12),红釉陶,坐姿,两耳直立,耳中有一角朝上,双目圆瞪,口大张呈圆形,长舌下垂至胸前。高15.5厘米、宽10.4厘米。
陶钱 78件。形制相同,大小相近。标本M11∶26(图10∶10),圆形,中有圆孔,无币文,冥钱。直径2.2厘米、厚1.2厘米。
耳杯 2件。形制相同,大小有差异。标本M11∶19(图10∶11),红釉陶,器呈椭圆形,敞口,浅腹,平底,口沿两侧各有一半月形耳。最大长径11.6厘米、两耳处宽9.5厘米、高3厘米。标本M11∶20,最长径9.5厘米、两耳处宽7.6厘米、高2.3厘米。
2.瓷器
罐 1件。标本M11∶4(图10∶9),口微侈,尖唇,口缘中部有一周凸棱,深腹,腹外鼓,最大腹径在中上部。平底。器表拍印方格纹不及底。口径16厘米、底径18.2厘米、高22.5厘米。
三、结语
M11中虽然用石材作为建墓材料,但只是少数的几块。从平面布局来看,墓葬形制与《苏鲁豫皖交界地区汉画像石墓墓葬形制》之Ⅲ形墓相近,其时代在东汉中晚期①,又与方城党庄汉画像石墓相近②。墓壁两顺一丁的砌法和《河南南阳县十里铺画像石墓》③相一致。出土的器物组合和铅釉红陶器和南阳地区同时期出土的器形和种类相近,具有典型的东汉中晚期特征。因此,该墓葬的时代定为东汉中晚期为宜。
根据墓葬形制、出土器物和后室门柱上的门吏画像等分析,初步推断M11的墓主人可能为县令、县长级官吏。值得一提的是,此墓出土的胡人俑有抚琴、弄丸等不同姿态形象,呈现在世人眼前的是汉代多姿多彩的生活画卷,为研究东汉物质文化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同雕塑定格出表演时一个个精彩瞬间,将胡人演员不同的形象表现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在南阳地区出土的汉墓中较为罕见,也表现出汉代民间艺术家高超的雕塑水平。
发掘:王风剑
绘图:潘洁
执笔: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