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娱周报|董宇辉离职;编曲享有著作权判例;中国AI亮相巴黎奥运会;抖音治理虚假人设(2024年第31期)

体娱   2024-07-29 08:01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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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简讯

Industry News

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职,收购与辉同行100%股权

7月25日,东方甄选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公告,董宇辉于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雇员及公司一个合并联属实体的高级管理层,俞敏洪将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余下未分配溢利分配给董宇辉。董宇辉以人民币7658.55万元从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俞敏洪发布社交媒体称,该等股权购买款由其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安排支付。(来源:香港交易所、微信公众号@老俞闲话)
(图片来源:香港交易所)

中国AI亮相巴黎奥运会

7月24日,国际奥委会在巴黎举行的第142次全会上介绍,巴黎奥运会将有阿里AI技术支持的360度直播特效、黑白影像AI彩色修复、碳减排辅助等,应用在赛事解说、360度全景直播、视觉搜索等多个领域。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曾表示,人工智能将极大提高体育赛事的组织效率,改变体育传播方式,并使观众的体验变得更加个性化和沉浸式。(来源:新华社)
(图片来源:新华社)

大批作家抵制番茄小说AI协议

近日,大批番茄小说作家因番茄小说要求签署AI训练补充协议而向12315等平台投诉。7月23日,番茄小说回应称,增设AI辅助写作条款,初衷是为了开发能够帮作家提升写作效率和阅读体验的辅助工具。对于已经签署补充协议或签约条款中包含AI条款的作家,如果对条款有疑虑,可通过后台反馈,番茄小说将安排尽快解除AI条款。(来源:新浪科技)
(图片来源:新浪科技

司法动态速递

Judicial Dynamics

编曲者享有音乐作品著作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之一的苏某某作为编曲者以音乐作品作者的身份主张权利。法院认为,在编曲创作过程中,非旋律性表达的构思、取舍、加工、组合,往往体现了编曲者的智力创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作品最终的思想与情感表达效果,具备独创性。本案中,苏某某的编曲和混音的创作,融入了具有独创性的个性化表达,是该作品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其为涉案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之一,可以与方某共同作为权利人主张权利。(来源:微信公众号@北京互联网法院)
(图片来源:网络)

买卖短视频账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涉短视频账号买卖的不正当竞争案例。某公司长期提供某短视频平台账号交易服务,在自有网站平台开设交易专区,用户可点击“出售”或“求购”进行短视频账号买卖。法院审理认为,短视频账号是原告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用户资源,代表了其平台的市场知名度和平台商誉,也是用户参与、身份识别、流量分发的主体性存在。被告提供买卖账号服务的居间行为,以原告平台内账号作为经营对象,直接针对原告平台的组成主体,其经营行为和获取盈利基础均依赖于在原告平台中已经完成注册、存续和正常使用的短视频账号。二者之间业务具有关联性,构成竞争关系。(来源: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

政策法规观察

Policies & Regulations

抖音发布《关于虚假人设的治理公告》

7月22日,抖音安全中心发布《关于虚假人设的治理公告》,指出有少数“自媒体”策划虚假人设,在个人简介和发布内容中,自称为名企高管、专家或者自封不可查证的“大师”,以夸张或虚假的身份,博取用户信任,进而将用户引流至第三方平台变现。
抖音安全中心表示,平台将于即日起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规账号,将采取包含重置昵称/个人简介、下架视频、取消营利权限、搜索不收录、禁止关注、封禁账号在内的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公告显示,此次治理的重点如下:一、无法核实的专业成就;二、无法核实的高管身份;三、无法核实的业绩;四、自封无法验证的“大师”。(来源:微信公众号@抖音安全中心)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抖音安全中心)

美英与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发布人工智能领域竞争联合声明

7月23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司、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欧盟委员会共同发表了《关于生成性人工智能基础模型及人工智能产品领域竞争的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 on Competition in Generative AI Foundation Models and AI Products),明确人工智能带来的主要竞争风险包括,算法可能:1)使竞争者之间共享竞争敏感性信息;2)促进竞争者之间串谋行为;3)使公司采取价格歧视及排他性行为等。(来源:威科先行)
(图片来源: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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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观娱”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俊武率领的精英律师团队倾力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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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亚太法律指南》“传媒与娱乐”领域连续五年上榜Band 1律师(2020-2024)

汤森路透ALB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9)

汤森路透ALB中国十五佳TMT律师(2019、2023)

《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中国TMT领域推荐律师(2023-2024)

LEGALBAND中国体育娱乐领域领先律师(2014-2024)

《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亚洲法律领先律师榜单“传媒与娱乐”领域卓越律师(2022-2023)、精英律师(2024)

“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上榜律师(2021)

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杰出娱乐法律师”(2020)

《商法》推荐的娱乐及体育领域卓越律师团队(2016)

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律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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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梁诗逸 王储 

编辑:马皓玥 刘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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