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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综艺《再见爱人4》热播,杨子和黄圣依的婚姻状态引发全网热议。杨子被网友评价为天花板级别的“爹”味、诡辩、自我,几乎承包了节目所有的名场面,一门新的网络学科——“杨学”也应运而生。
(图片来源:网络)
很多人都说杨子、黄圣依二人在节目中的相处模式不像夫妻,反而像上下级。
黄圣依说,这是她想离婚的第三年。杨子则表示,“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眼里是成功的,但实际上一地鸡毛”。他们的婚姻中有许多复杂的因素,两人也曾经多次分手,目前处在分居状态,但却仍然没有彻底分开。
杨子和黄圣依,离婚怎么就这样难?
(图片来源:网络)
ONE
杨子究竟为黄圣依回馈过什么
节目里还有一个最大看点,就是另一位节目嘉宾“留几手”和杨子的几轮对话。留几手几次在节目中直接对杨子直言,听得杨子尴尬又怒不敢言。留几手毫不客气地说:“你蹭了黄圣依多少流量,你还有脸说老死不相往来了?”“我们网友心中,黄圣依是一个女神,拍电影的,你拉着人家给你整直播,你觉得她快乐吗?”留几手还质问杨子,网友们没有看到这么多年杨子为黄圣依回馈过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
确实,公众对黄圣依的第一印象还是周星驰的电影女主角,后来大家只模糊地记得杨子担任黄圣依的经纪人,帮黄圣依与周星驰的公司解约,但是至今多少年过去,对其他事情印象也不深刻了。杨子究竟为黄圣依做过什么呢,我们不妨来盘点一下。
1. 为黄圣依解约
曾经的黄圣依,出道即巅峰,因出演周星驰电影《功夫》中玉女的形象成为无数人心中的白月光。此后,传闻由于与周星驰的理念不一致,黄圣依选择单方面解约,并公开指责星辉公司对她不公平对待。双方因解约闹上法庭,最后黄圣依在杨子的帮助下胜诉。据传,杨子自掏腰包主动支付了600万元律师费,“官司结束,我的户头上只剩下3万块钱”。
2. 经纪合作,提供影视、代言工作
此后,杨子将黄圣依带到了自己的公司进行力捧。杨子背靠的是家族企业巨力集团,杨子个人的投资重心主要围绕影视业展开。2009年,杨子创建中国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并担任巨力影视董事长,专注于影视投资。
在外界看来,杨子为黄圣依的演艺事业付出颇多,但是成绩似乎不太理想。两人搭档出演了《天仙配》,该剧虽然成为了当时的收视冠军,但剧外反响平平,并没有产生太大水花。
随后多年,黄圣依拍了很多部女一号,搭挡佟大为、任达华、释小龙、陈晓东、甄子丹、王宝强、张柏芝等不少知名演员;杨子还安排黄圣依为自家收购的河北省老牌名酒“刘伶醉酒”代言,电视剧筹备《醉侠刘伶传奇》;从《Facing Love》到《第几级寂寞》为黄圣依出专辑,并开了“今年我最红”演唱会……一系列操作下来,黄圣依的知名度反倒不如“星女郎”时期。
3. 共同直播带货
前几年正是直播带货行业蒸蒸日上之际,杨子带着黄圣依入局,数据算得上不错。但在直播间杨子占据绝对C位,全程高声呐喊上链接。黄圣依全程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只能苦笑站在屏幕边缘处,甚至因为不小心上错货而被杨子破口大骂“不会卖货就滚出去”。今年6月以来,黄圣依、杨子均再未直播带货,停播近5个月。
(图片来源:网络)
《再见爱人4》的节目中,杨子介绍自己是收藏家、故宫研究院藏传佛教文物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等,或许珠宝文玩是他的下一个新方向。
4.投资合作,黄圣依最高占股49%
2011年,巨力影视成立了巨力圣依影视传媒公司,黄圣依在成立之初就持有约40%的股份。她在一次访谈中提到,这是她真正有实权去做一件事。但是巨力影视出品制作的几部作品如《白蛇传说》《一夜成名》《我在路上最爱你》等成绩均不太理想。
目前,杨子共关联16家公司,覆盖通用设备、影视、酒业、文玩等行业,其中半数以上已注销。而黄圣依则关联8家公司,主要与影视传媒相关,目前存续的仅剩三家。杨子和黄圣依二人共同持股的公司有2家,系杨子担任法人的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四海天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圣依在其中分别持股10%、49%。
(图片来源:天眼查)
TWO
明星夫妻为何解绑困难
杨子在节目上说,跟黄圣依已经分分合合很多次。2022年两人发的藏头诗微博就引发过网友关于离婚的猜想,但是当时两人亲自辟谣,后续又是合体直播,又是拍视频,看起来没什么异常。
(图片来源:网络)
很多明星夫妻或者明星情侣,分手都不愿意公开,在公众面前继续假装恩爱,或者即便是已经到分居的程度,都不愿意离婚。
比如陈赫宣布离婚后,因与张子萱的亲密视频被曝晒出自己的离婚协议书证明自己早已离婚。离婚协议落款时间是2014年9月11日,而2个月前,陈赫与前妻许婧参加的综艺《人在囧途》才刚刚开播。
明星夫妻解绑难,这到底是为什么?
1. 公众形象与商业利益紧密关联
明星夫妻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品牌价值,更是品牌和制片方眼中的“金字招牌”。对于模范夫妻来说,他们的公众形象直接关联着巨大的商业利益。
如果一对夫妻以恩爱、和睦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那么他们所代言的家庭用品或情感相关的服务自然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一旦这对夫妻的正面形象受损,这种信任就会迅速瓦解,直接影响到品牌的市场表现。
一般代言、演员等诸多合作合同里,品牌方、制片方都会对这类模范夫妻提出要求,从合同条款上约束,不允许形象崩塌,否则可能面临触发“道德条款”而导致解约甚至进行索赔。
例如,据媒体报道,和宋慧乔结婚后的宋仲基凭借“好男人”形象疯狂吸金,代言接到手软,然而与宋慧乔的婚变消息一出,宋仲基的代言数量急剧下滑。甚至因为此前制作公司和宋仲基的合约中没有关于离婚的条款,在二人宣布离婚后,新增了“离婚条款”,如果在签订演出合约后卷入“离婚事件”,最高面临3倍违约金赔偿。
(图片来源:网络)
2.合作投资、股权难以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财产投资的公司中,以一方名义持有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明星经常也是资本和企业的运作人。而明星夫妻离婚,多多少少也会涉及商业解绑问题。
赵丽颖和冯绍峰,离婚后已无直接密切的商业关联。二人在商业关系上较为疏远,不存在婚后解绑商业问题。但是,因经济纠纷曾闹上法庭的郑爽与张恒,当时仍然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着两家公司,且这两家公司为母子公司。
黄圣依和杨子分别经营多家公司,尤其两人还存在共同在同一家公司持股的情况,利益关系更加复杂,要想轻易解绑并非易事。
3.经纪合约等重度商业捆绑
还有一种情况是,明星夫妻的经纪合约进行了重度的商业捆绑。比如在杨幂和刘恺威离婚后,刘恺威并未因为二人离婚而与嘉行传媒解约,而是一直与嘉行传媒履约直到合约到期。有报道称,这是由于当时嘉行传媒与尚世影业签署的对赌协议中有一条十分重要的条款,如果在对赌期间,杨幂与刘恺威未能妥善处理夫妻关系,导致公司核心艺人之一的刘恺威解约,则很有可能会触发对赌协议,导致嘉行传媒不得不做出股权回购行为,而这也会给嘉行传媒带来致命打击。如果该报道为真,当时杨幂与刘恺威对双方离婚的相关处理十分理性。
(图片来源:网络)
黄圣依的那么黄圣依从经纪关系上想要和杨子解绑本身存在法律上的客观困难。
黄圣依的经纪公司仍是杨子的中国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她的经纪事务大概率也是受杨子掌控,如果合同期限还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那么即便黄圣依想离开杨子、离婚,也逃不出和经纪公司对簿公堂、解约的命运。
想要突破这场婚姻困境,主动权还是掌握在黄圣依手上。不管最后两人如何选择,夫妻作为利益共同体,离婚背后的利益纠葛才是他们要慎重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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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彦伶
编辑 刘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