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湖北的粉丝在后台留言说,北京律师,最近我们村有一大片地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了,我听别人说村民会有征地的补偿款,但是村干部说我们没有补偿,这次的补偿款都归村里,我们想知道这笔补偿款具体用途,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根据您说的情况,您的情况是村集体土地涉及征收,您想知道村里这笔钱具体的用途,这涉及到村委会公开村内事务,属于村务公开的范畴。
我们最近办理的山东王先生的案件,情况和这个差不多,王先生在村里的土地因为建设高速公路要被征收,征收补偿款都打到了村委会,王先生和其他村民都想知道这笔资金的具体用途,所以委托我们,希望能帮助他获取到这笔补偿款村内具体的支出明细。我们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为王先生申请了村务公开,后续通过村务监督的方式,村里将该笔征收款的具体用途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王先生和其他村民,在知晓村里征收款的用途后,维护了自身的征收利益,又多获得了一些补偿,我们也替王先生感到开心。
所以啊,如果您想知道村内征收补偿款的具体用途,而村里不给您公开,您也不用担心。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制度,我们可以申请去公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应当及时公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关于村务公开的频率法律规定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以及村民的监督。
第二,村务公开需要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遇到了申请公开而村里不公开的情况,我们可以申请上级政府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村委会不及时公开法定的公开事项,或者村委会公开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村民有权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有监督职能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在接到村民的监督申请后,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第三,村务公开需要接受村民的监督,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未有效监督,我们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向有关的政府机关申请村务监督后,我们仍没有的到真实的公开信息、甚至没有公开信息,我们可以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复议,要求上一级政府部门督促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乡镇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村务公开事宜。也可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所以说啊,村务公开是法律规定的村委会的义务,并不是说村委会想不公开就不公开,我们老百姓完全可以要求村委会履行这个法定义务,也可向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监督村务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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