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谈补偿,是一场博弈,想谈好,想拿高补偿,有4点一定要知道。征收方想要低成本的完成征收拆迁工作,老百姓想要拿到合理合法的补偿,从项目确定之日起,双方的心理博弈就已经开始了。但很多村民并没有意识到,只是觉得补偿过低我不同意就可以了,但征收方已经开始全方位了解我们家房屋情况、家庭人员情况,并且开始制定应对策略。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征收项目的情况一知半解,很有可能在后期的心理博弈中败下阵来。拓夫律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给大家总结征收拆迁时,征收方常用的4个心理战术以及应对策略。
1、强拆威胁,是拆迁方常用的一种心理战术。
这是拆迁方常用的一种心理战术,让老百姓觉得现在不签字,人家会采用强硬手段,一些村民就在强拆的威胁之下签字同意了。
面对这样的威胁,我们不可以走极端,首先不能认为拆迁方完全不可能使用强拆,就什么都不做。一方面法律规定好了为了推进项目工作可以进行合法的强拆,另一方面违法强拆在各地也是时有发生。其次不能一听拆迁方说要强拆,就赶紧签字同意了。我们要坚定正确的维权,准备好证据材料,真的实施了强拆,我们也可以维权,没有实施强拆,我们正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把握好拆和不拆的尺度,确定好我们维权的方案,我们就能够把签约时点和强拆时点把握在自己的手中。
2、各种骚扰逼签威胁,也是心理战。
这种做法一般在拆迁后期,剩下的户数已经不多的时候,一些拆迁方会使用,告知我们,现在还不签字,我们就不拆您了,水电给您断了,路也不能走了,看你还怎么继续住在这。
在拆迁过程中进行断水断电逼迫老百姓签字是一种违法行为,发生了断水断电要及时跟电力公司、供水公司打电话录音取证,并且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所以,拆迁补偿安置足额到位才是大事,其余的事情都是小事,只要我们抗住压力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那么我们在心理上就不输拆迁方!
3、拆迁方以“撤场、项目停止”为理由,少给补偿。
在我们遇到的拆迁案件中,有个别项目到后期,剩户数不多的时候,拆迁方会突然告诉村民,这个项目停止了,有可能停个三年五年,有可能换个部门来使用更强势的方法进行拆迁。拆迁后期的环境都是比较差的,安全没有保证,小偷小摸甚至黑社会可能会来骚扰,剩下的村民承受了很大压力,精神疲惫。这时候如果告诉他还要坚持个三年五年,很多村民就崩溃了,妥协了。其实一个项目做了一半不做了,首先损失的是他们,其次还要下达正式的公告告知村民因为什么原因项目不做了,不是口头一说,说不做就不做的。毕竟拆迁如果开展到一半不继续了,那么已经拆除的房屋所支付的各项补偿就意味着付之东流、被拆迁的老百姓的安置问题也会引发社会矛盾,拆迁方想想也就算了,真不拆了对他来讲没有好处的!
4、奖励期限
“越早签字奖励越高,十天日内签字奖励二十万元!”经历过拆迁的农民朋友一定听过类似的话,看到过类似的标语,一定期限内不签字就会损失一大笔钱,很多拆迁户就觉得反正都要搬,早点签字还能领奖金,晚了就没有奖金了,就赶紧去签字了,却没有计算整体自己应当拿到多少补偿,不知不觉中就少了一笔补偿款。
拆迁奖励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笔奖励的钱就是从原本该给你的补偿里拿出来的!比如原本房子应该赔100万,拿出20万奖励你,再赔你60万,征收方就省下来了20万!这样不仅可以省下来一笔补偿款,还能更快的完成拆迁工作。所以遇到高额拆迁奖励,需要整体计算补偿加上奖励,是否就是合理合法的补偿,是否就能保障自己的生活质量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如果不能,建议直接走法律途径,按照周边房价来要求,最终的补偿会比签拆迁奖励拿到的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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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都修到家门口了,还说不在拆迁范围内?必须拆,地方的政策不能大于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