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彪|律师的品牌锻造与社会影响力

文摘   社会   2024-11-01 21:24   北京  

【《青年律师成长三十六讲》序】


有幸连续为余安平律师三本佳作作序,着实有缘:

2019年,安平出版准自传体文集《三十而律》,回顾与反思自己闯荡他乡改行做律师最初十年的心路历程,我的序言标题是《平凡的力量》;2023年,安平的《技术辩护三十六讲》面世,我写的是《律师的工匠精神与法治理念》;现在,他的《青年律师成长三十六讲》又将付梓。——这,让我看到一名优秀同行如何有效锻造律师品牌(打造专业人设)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认可与职业能量)的勤勉与智慧。



成长不能超越过程,平淡铺就通往卓越之路。

安平律师的职业经历,生动展示了律师不断积累社会资源、有效锻造律师品牌与提升社会影响力的三种基本路径:

一曰法律模式

即能过一起起诉讼案件或非诉法律事务的处理,定纷止争,解决社会问题。

二曰政治模式

或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或集合公众的力量形成某种公众意志,有效约束可能的权力滥用。

三曰文化模式

或对时政进行评述,传播民主法治理念,成为某种“公共知识分子”;或进行专业研究,并通过著书立说、授课讲演进行传播,成为“专业知道分子”。

显然,安平最勤奋、最擅长的,乃是秉持专业主义精神,通过各种文化传播来打造自身的高端律师专业人设;与之相辅相成的,则是安平专注刑事辩护近二十年来个人业务水平与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现在安平有幸担任广东省律协刑委会的副主任兼秘书长,更积累了诸多“无罪”“改判”“免死”的成功战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还能够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做更多的事情。——毕竟,若法治不彰,安平的所谓技术辩护终不过镜花水月。



律师锻造品牌、影响社会的基础是其所有效掌控的社会资源。

安平律师的职业经历,深刻揭示出律师如何不断积累以下三类资源,从而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职业能量成长历程:

一曰人力资源:律师首先要“有才”,得打造好职业人设

不同的律师职业声望与社会影响力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律师个人魅力与专业能力乃至气度修养的差异。有效提升律师专业能力打造高端职业人设需要优术、明道、取势:

“术”指律师的专业技能。凭借法律技能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 能力,是为律师行业安身之命之本。专业技术精湛的律师,对某一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行规乃至潜规则都非常精通,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在法庭上,他们能把握庭审、引导庭审;非诉业务中,他们能洞悉各方当事人真正的诉求且能注重具体的细节来解决问题。技术必须是实用的,其稀缺度、高端性往往决定了律师职业技能在综合法律业务中所占的比重。

“道” 指律师的人生智慧。从容不迫、宠辱不惊、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并使之与专业技术平衡。处理纠纷、矛盾是一门综合性的学问,不同气质、修养,体现不同的待人接物技巧。——如果说《技术辩护三十六讲》更偏向于“优术”层面提升技能的专业范畴,《青年律师成长三十六讲》则属“明道”的智慧境界,从智商到情商、从个人能力到团队精神与合作智慧。

“势”指律师的事业平台。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律师切入市场的起点要尽可能高——“定位决定地位,思路决定出路”“自由在高处,功夫在诗外”;二是律师所处的凝聚社会资源的平台要尽可能好,即律师所处的城市、律所的优劣;三是在工作过程中与同行、同事乃至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与“人抬人高”地把事情做好。


二曰人气资源:律师还得要“有名”,必须赢得市场认同

律师是法律人、政治人、文化人与商人的四位一体,市场营销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需要,我更倾向于称之为律师的品牌锻造与社会影响力提升。赢得业界、市场、公众认可而“出名”,是一种社会地位与公共资源赋予。——正因为“名”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所以原则上其质与量都要高于纯属于律师个体资源的“才”。

律师“出名”需要兼具“知名度”“美誉度”与“专业度”:仅有知名度没有美誉度无异于律师的“裸奔”,仅有知名度和美誉度而没有专业度也是不够的,要看出什么名、在哪出名、怎样出名。诸如李某一等案中某些律师的所作所为即使其个人出了所谓的名恐怕也未必是什么好名,而且部分律师还因违规受到处罚。——当然,当下也盛行“无论如何先出名,成名之后再洗白”式的骚操作。


三曰人脉资源:律师必须有“实力”,职业能量值得信赖

人是一切社会资源的载体,律师与不同人士之间的关系背后其实是附着在这些人士身上的社会资源,尤其是社会公共资源:

“领导”的背后是权力,最为强势、最为优质、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共资源;

“老板”的背后是市场,是最为优质的货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资本和资源,是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社会公共资源;

“媒体”的背后是舆论,媒体乃素有“第四种权力”之称的优质社会公共资源,尤其移动互联时代;

“学界”的背后是权威,是对某一专业领域能力与成就的社会认可,同样是一种优质的公共资源;

甚至,“黑社会”的背后也是以某种反社会规则的形式存在的社会公共资源

……


律师的“才”是“名”的基础,“才”与“名”是维系“人脉”的基础。青年律师理当炼好“内功”:努力打造专业的自我,做一个智慧能干活的人;努力打造丰富的自我,做一个有趣会生活的人;努力打造高贵的自我,做一个勇敢能担当的人。如此,方可不断赢得客户与公众的认同。在此基础上,有效统筹各种市场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政府资源、媒体资源等形成有效为客户解决问题的“职业能量”。



虽然对安平的不少理念和观点持保留意见,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勤于思考与表达的尊敬。同时毛姆的这句话也极大地安慰到我:“人类之所以进步,主要原因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事业需要薪火相传,我们所有人都不过律师“职业生命链条”中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环节要相信与尊重年轻人的鉴别能力。尊重长者而非顶礼膜拜、敬畏后生而非居高临下,这或许是我们活在当下与面对历史应当秉持的姿态。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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