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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
被告人呼富吉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
被告人唐立霞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事件回顾>>
· 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被人拐走。随后,郭刚堂踏上了24年的寻子之路,他骑着摩托车走遍了大半个中国。
· 2015年,电影《失孤》上映,以郭刚堂为原型的电影主人公寻子故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2021年,公安部开展以打拐寻亲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并将 “郭新振被拐案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 同年6月,公安部组织专家,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24年的家庭终于再次团聚。
· 一个月后,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
· 2023年7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
· 2023年12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两名被告均提出上诉。
· 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
· 2024年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二审二次开庭审理。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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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光法小贴士
家长在防止儿童被拐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帮助家长们提高警惕,保护儿童的安全:
1
提高防范意识
1、家长和监护人应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儿童始终在视线范围内,避免儿童单独外出或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2、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公园等,要特别留意周围人群,防止陌生人接近或抱起孩子。
3、教育儿童不与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或食物,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4、教会孩子识别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并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向人求助。
5、使用GPS定位设备或手机应用程序监控孩子的行踪,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定位孩子的
2
加强家庭安全教育及措施
1、与邻居和睦相处,建立互助机制,共同关注社区内儿童的安全。
2、在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时,及时与邻居沟通并报警。
3、在家庭中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让孩子了解拐卖儿童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4、教会孩子在遇到危险时如何呼救、如何拨打紧急电话等。
5、确保家庭门锁安全可靠,避免陌生人轻易进入家中。
6、在外出时,要锁好门窗,防止不法分子入室抢孩子。
3
参与社会监督和法律保护
1、关注媒体关于拐卖儿童案件的报道,了解犯罪手段和防范措施。
2、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关注度。
3、积极参与反拐卖儿童的公益活动,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贡献力量。
4、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提高社会对儿童安全的保护意识。
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惩处措施。
6、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失孤》原型案不仅彰显了法律对拐卖儿童犯罪的严厉打击,也深刻反映了法律在保护儿童权益、维护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此案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更是对法律尊严与正义的坚定维护。它也提醒我们,法律实践应更加注重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确保法律的公正与温情并存。
展望未来,法律界应持续探索和完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以更加精准的法律实践,守护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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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凯曼
审核|郭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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