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13家主流银行正式公告!最低3.55%,存量房贷利率执行细则来了!

楼市   2024-10-12 10:11   江苏  

刚刚!多家银行正式发布存量利率下调公告!

中行、工商、建设、交通、农业、邮储、招商、江苏、浦发、南京、民生、浙商、兴业等13大行,全部发布细则!

1,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

2,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

3,客户无需申请,目前中行、工商、建设、交通、农业、邮储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其他银行将于10月31日前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4,2024年10月26日起,国有六大行的客户可登陆手机银行APP查看,其余银行11月1日起,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app查看

5,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欢迎进群讨论



以下是各家原公告:
中国银行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规则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

如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将不调整。

如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

(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

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




三、调整方式




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加点的方式进行批量调整。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请客户登陆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前转换完成的,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一并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转换完成的,我行将在转换完成的次日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温馨提示




1、2024年10月26日起,客户可登陆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同时,我行也将在批量调整完成后,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请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行。

2、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及以上且当前符合首套房标准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申请调整,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

3、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4、为便捷客户,客户无需重签贷款合同或补充协议。

5、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客户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我的二套房贷款是否需要转为首套房贷款才能享受利率下调?

:首套房贷款、二套房贷款均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内。




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幅度是否有区别?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幅度没有区别,都将下调至LPR-30BP,您无需申请“二套转首套”,我行将批量进行利率下调。

仅部分当地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城市(当前为北京、上海、深圳),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幅度根据当地利率政策下限有所区别。如您为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房贷款且当前已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申请将二套房贷款转为首套房贷款,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后续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予以下调。




我能否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二套房转首套房?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3〕174号)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发放的二套房贷,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可以从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变为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我行本着便捷服务原则,为客户提供线上手机银行渠道受理客户申请,您可进入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功能,选择您想要调整的名下房贷,然后点击“申请认定为首套房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前完成二套房转首套房的调整?

如您为北京、上海、深圳以外地区的房贷客户,您可无需进行调整,首套、二套房贷款利率都会调整至同一水平;如您为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房贷客户,如您在10月25日前完成调整的,将于10月25日进行批量调整;10月25日(含)后调整的,将于调整完成的次日进行调整,此前将按照二套房标准进行批量调整。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是否可以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要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才能享受到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固定利率贷款或基准利率定价贷款按什么规则转为浮动利率贷款?

固定利率或人行基准利率定申请转为LPR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相应规则调整。

如您的固定利率贷款利率为4.8%,当前5年期LPR为3.85%,则您转换后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为LPR+95BP,利率绝对值仍为4.8%,但将享受加点值的批量下调。

如您为人行基准利率定价贷款,利率为人行基准利率的1.1倍,则您的实际利率为5.39%,转换后LPR贷款利率加点为LPR+154BP,利率绝对值仍为5.39%,但将享受加点值的批量下调。




我能否通过线上渠道申请转为LPR浮动利率?

我行本着便捷服务原则,也为客户提供线上手机银行渠道受理客户申请,您可进入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功能,选择您想要调整的名下房贷,然后点击“转为LPR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实时生效。




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前完成固定利率转浮动利率的调整?

如您在10月25日前完成调整的,将于10月25日进行批量调整;10月25日(含)后调整的,将于调整完成的次日进行调整。




不良类贷款是否可以申请房贷利率调整?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良类个人住房贷款也将一并进行下调。




调整完成后,我何时能够享受到新的贷款利率?

在系统调整完成后的当天,您的贷款加点值就会降低至相应水平,当天利息即会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加点值进行计算,此前利息均按原利率水平计算。




如我的贷款利率未到重定价日,本次符合利率调整政策,则调整后,贷款利率是否当天直接生效为最新的LPR?重定价日是否会因此变更?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进行调整,不涉及其它合同要素的改变。如贷款重定价日未到,LPR值不会进行重定价,仍沿用原有LPR值,待下一重定价日到来后,方重定价为新的LPR值。




如何知道我的贷款利率调整结果?

10月26日起,您可进入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贷款”-“房贷利率调整”功能,选择您想要查询的名下房贷,选择调整记录查询进行查看。同时,调整完成后,我行会给您发送调整完成短信,敬请留意。



工商银行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三、调整规则

(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二套住房贷款,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二套转首套”,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请咨询贷款服务行。

五、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二套转首套”业务,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4日(含)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我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自2024年10月25日(含)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继续发起定价方式转换、“二套转首套”申请,我行将于成功转换当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六、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房贷利率调整,点击相应贷款办理利率调整或查看相关信息。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七、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还款计划。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预查询利率变化测算情况,最终以实际调整结果为准。

(三)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转浮动利率、“二套转首套”调整或审核结果。对“二套转首套”审核不通过的,如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如符合相关政策可重新提交申请。

八、温馨提示

(一)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推荐您优先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贷款服务行更新。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金融-个人贷款”或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1

是否可以提前快捷查询我的贷款利率符不符合降低条件,能降到多少?




答:可以。我行已上线房贷利率调整预查询功能,您可以用借款人手机号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进入“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提前查询房贷利率调整情况。如您还未安装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我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

以下为三位存量房贷客户预查询结果举例,可以看出三位客户的下降幅度。由于这几笔贷款重定价日不同,目前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就不同,分别为3.85%、3.95%、4.2%,虽然调整后的利率都是按LPR-30BP计算,但三位客户调整后相应的利率分别为3.55%、3.65%、3.9%,每位客户的利率下降幅度也不完全一样,分别下降了0.3%、0.85%(该笔贷款调整前为LPR+55BP的较高利率)、0.3%。三位客户的贷款进行重定价后,这些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2

银行批量调整利率后,
我的贷款什么时候能按调整后的利率来算利息?



答:对于符合此次批量调整利率政策的存量住房贷款,我行将于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利率,调整当日(25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调整前利息还按原利率计算。




3

我有个同事刚办了一笔住房贷款,利率是LPR-45BP,在这次批量调整时,我的存量住房贷款也可以按这个标准下调利率吗?



答:不可以。按照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住房贷款,最多下调到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




4

这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后,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一样吗?



答: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以外的大部分地区,只要是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将统一批量调整为LPR-30BP。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符合调整条件的首套房贷款,也将统一批量调整为LPR-30BP,二套房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值按照三个城市当前二套房贷相应的政策下限确定。




5

我预约了提前还款,还可以享受此次利率下调的政策优惠吗?



答:这里要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

如尚未完成扣款,您可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只要符合此次调整条件,即可进行利率调整;

情况二:

如已完成部分提前还款扣款,只要符合此次调整条件,剩余本金部分可进行利率调整;

情况三:

全部贷款已结清,则无法进行利率调整。




6

从哪能查到我的贷款服务行联系电话?



答: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点击“贷款服务行”右侧的通话按钮直接联系(见下图),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




7

本次批量调整房贷利率是否会同时进行重定价?



答:按照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本轮仅调整LPR加减点,不同时进行贷款重定价。




8

我的住房贷款目前是基准利率定价,这次也可以调整吗?具体怎么换算调整?



答:可以。对于当前为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您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新5年期以上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低于-30BP的不调整)。

以下以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首套房贷为例,分三种情况进行举例说明。

情况一: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9折,即4.41%(=4.9%×0.9)。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56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情况二: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折,即3.92%(=4.9%×0.8)。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7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情况三: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7折,即3.43%(=4.9%×0.7)。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42BP,低于LPR-30BP,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不在此次批量调整范围内,利率维持LPR-42BP。






农业银行


尊敬的中国农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更好服务客户,我行现就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调整规则

(一)在目前已取消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地区,对于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不作调整。
(二)在目前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对于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或不高于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

三、调整生效时间及服务渠道

(一)为便利客户,对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调整,无需客户申请。
(二)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三)我行将在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营业网点等渠道提供利率调整结果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进行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按照《公告》和《倡议》有关要求,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再按前述规则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
2.需进行利率定价转换的房贷客户,可在2024年10月22日(不含)之前,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纳入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公告》和《倡议》等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
3.按照《公告》相关要求,利率定价转换之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
(二)对于目前存在首套、二套及以上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的房贷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详情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贷款),以及其他不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个人贷款。

五、郑重提示

(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20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客户可于调整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敬请留意。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微信公众号咨询。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我行积极组织实施相关工作。2024年10月12日,我行发布《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操作事项公告》),明确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利率操作性安排;对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客户,2024年10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

调整范围有哪些?

答:凡是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均予以调整。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2

本次利率调整需要申请吗?

答:为了便利您的操作,凡是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起批量下调,无需申请。对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需先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再进行利率调整。

3

采取批量调整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我行发布的《操作事项公告》和批量调整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请您放心。调整完成后,我行会以短信形式告知,您也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打印业务凭证。短信和业务凭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4

利率调整什么时候生效?

答: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

5

如何查询调整结果?

答:您可于2024年10月25日起,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营业网点等渠道,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结果,请您及时关注。如果您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查询。

6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房贷利率是LPR部分变了,还是加点部分变了?

答:本次房贷利率调整仅就加点(加点可为负值,下同)部分进行调整,房贷利率的LPR部分在下次重定价日之前不会发生变化。

7

通过手机银行如何查询每月还款金额?

答:为便利操作,您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贷款—查看详情—个人住房贷款—用款记录—还款详情—还款计划”,查询每月还款计划。请您及时关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的还款金额变化情况。

8

我的房贷是按二套房利率发放的,现已满足首套房贷政策,本次需要先转为首套房贷再进行利率调整吗?

答:除北京、上海、深圳等存在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以外的地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因此不需要转为首套房贷。对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已符合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标准的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详情请咨询贷款经办行。

9

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如何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答: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如您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转换,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办理。

后续,我行将持续更新客户集中关注的相关问题,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建设银行

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我行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批量调整的贷款范围

2024年10月25日(不含)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一)贷款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且约定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二)贷款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执行利率水平高于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30BP的贷款,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我行申请转换为采用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

以下贷款不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的贷款;2024年10月25日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


二、批量调整利率的方式

(一)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的便捷性需求。

1.除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外,对其他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房贷,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首套房贷款,统一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30BP,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对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北京、上海、深圳的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将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调整为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具体下限水平,可关注我行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客户问答,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当前约定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不高于所在城市相应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的,不作调整。

(二)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主动向我行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转换为浮动利率贷款后,我行将按上述“(一)”款关于浮动利率贷款的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

自2024年10月12日(含)起,申请“固转浮”业务的客户,可以登录建行手机银行、建行智慧个贷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点击“申请转为浮动利率”功能,按系统提示自助办理,或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固转浮”业务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利率转换为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LPR取最近一个月LPR值。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2024年10月12日(含)起,北京、上海、深圳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以登录建行手机银行、建行智慧个贷微信小程序,通过“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是否首套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已符合首套房贷条件,对我行“非首套”认定有疑问,客户应于10月23日(含)前点击“申请转为首套房贷”,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供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复核。复核后符合首套房贷条件的,我行将按首套房贷进行利率调整。


三、温馨提示

(一)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三)2024年10月25日(含)起,客户可通过建行手机银行、建行智慧个贷微信小程序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

我行将于10月25日起,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

(四)2024年10月25日(含)后,客户可继续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固转浮”、二套转首套。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规则随到随调,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本次批量调整采取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实现。我行将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享受公平一致的服务,积极做好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客户服务工作。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或者拨打95533咨询,亦可联系您的贷款经办机构。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建设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交通银行


尊敬的交通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现将我行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存量房贷)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二)用途为购买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或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贷款。


2

利率调整规则


(一)按照《公告》《倡议》要求,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若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高于-30BP,加点幅度调整至所在城市利率加点下限。本次调整仅对原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LPR加点幅度进行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其他贷款要素原则上不做调整。


(二)若存量房贷当前利率加点幅度不高于上述拟调整目标值的,不进行调整。


(三)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可转换为LPR加点形式后,再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四)利率调整变更生效后,将从变更生效的当日开始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3

调整方式及渠道


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我行将按照客户贷款的定价方式分别采用银行自动调整或客户自主申请调整方式,并提供线上线下申请渠道。


(一)银行自动调整方式。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且为浮动利率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按上述利率调整规则进行自动调整,2024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


如您不接受自动调整,请您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届时我行将不会根据前款规定对您的贷款利率进行自动调整。如您在2024年10月23日(含)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您同意按本公告进行自动调整。


如2024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后,您对本次自动调整后利率仍有异议的,可于2025年10月25日(含)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我行可将您的贷款利率恢复为本次利率调整前的原贷款利率水平。


(二)客户自主申请调整方式。


以下两种情况,需客户进行自主申请后,进行相应调整。


1. 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您可于2024年10月24日(含)前,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按上述利率调整规则进行自动调整,2024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如您不方便线上申请的,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如您未能在2024年10月24日(含)前及时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后续仍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或前往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 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请于2024年10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机构申请。


4

温馨提醒


(一)对于本次利率变更生效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您可在“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详情。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贷款,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五)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59咨询,或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银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交通银行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二)



01

如何查询我的贷款定价方式及执行利率?

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我的贷款-贷款详情”查询当前年利率、利率浮动率/点数、利率调整方式。如利率浮动率/点数栏目显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X个基点”且利率调整方式栏目显示“X月X日调整”,则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如利率调整方式栏目显示“固定利率”,则为固定利率贷款。


02

我的房贷为二套房贷款,可以参加本次批量调整吗?

本次批量调整是针对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


03

我的贷款属于调整范围,本次会如何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本次调整仅对原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LPR加点幅度进行变更,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加点幅度调整至-30BP。若您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不高于-30BP,不进行调整。若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高于-30BP,加点幅度调整至所在城市利率加点下限(详见下表中二套房贷利率加点)。

注:最终以调整日当地执行政策为准。


04

同一个城市、同样是首套浮动利率的贷款,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什么会不一样?能否举例说明?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加点幅度,并不调整LPR取值、重定价日等其他贷款要素。因客户贷款重定价日不同(可能是次年1月1日,也可能是贷款发放日),使得贷款利率在本次批量调整时可能未进行重定价,贷款采用的五年期以上LPR值有4.2%、3.95%、3.85%三种可能,导致本次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会有所不同。但到了贷款下一个重定价日后,参加此次批量调整的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如下:


例1: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4.2%、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4.1%(=4.2%-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9%(=4.2%-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例2: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9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85%(=3.9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65%(=3.9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将调整为3.55%(=3.85%-0.3%)。


例3: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85%、加点幅度为-1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75%(=3.85%-0.1%)。如您的贷款属于本次调整范围,批量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LPR-30BP,即3.55%(=3.85%-0.3%)。如您的贷款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且此时5年期以上LPR为3.85%,在2025年1月1日取最新LPR值后,您的房贷利率仍为3.55%。


例4:假设您的首套房贷利率LPR取值为3.85%、加点幅度为-50BP,则您当前贷款利率为3.35%(=3.85%-0.5%)。因您当前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已低于-30BP,故本次将不做调整。


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我的贷款-贷款详情”栏目查询您当前的LPR取值、重定价日等具体贷款相关要素。


05

若房贷利率10月25日变更生效,我的10月房贷还款日为28日,还款日是否会发生变化?另外10月我的还款额是否都是按照调整后新的房贷利率来计算?

本次利率调整不涉及还款日变化,如您的贷款还款日为28日,利率调整后您的还款日依然为每月28日。房贷利率调整变更生效日(10月25日)在您两期还款日之间,所以您10月的还款额将分为调整前、调整后两段计息,即:调整前(即9月28日至10月24日)按原利率计算,调整后(即10月25日至10月27日)按新利率计算。从您调整后的下个月起,整月的利息都按新利率计算。


06

我的住房贷款是固定利率、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会如何调整?

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您可于2024年10月24日(含)前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按公告中利率调整规则进行自动调整,2024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如您不方便线上申请的,可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如您未能在2024年10月24日(含)前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后续仍可登录“手机银行-金融-贷款”栏目或前往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07

可以跨行置换存量房贷吗?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08

银行是否对本次利率调整收取费用?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招商银行


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
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利率调整范围包括:已经放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次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调整规则

存量房贷利率水平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加点幅度高于-30BP,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二)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三)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四)对于目前仍有政策下限的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目前新发放房贷执行的利率政策加点下限。

三、调整方式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我行主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客户申请。

(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需客户确认后再进行调整。

(三)对于“非首套转首套”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客户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办理。

四、调整时间

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于2024年10月13日(含当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对于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且符合调整规则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进行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计算。2024年10月25日后,客户仍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若符合调整规则,我行将在审批通过当日为客户调降利率,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客户仅可进行一次上述转换,不支持转回。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我行支持手机银行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邮储银行APP-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二)线下渠道。可到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

六、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在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如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的,客户可于调整日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取消调整。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于存量房贷借款人后续逐笔申请贷款利率条款变更的,我行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如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贷款经办行。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江苏银行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客户问答(一)

Q



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A


本次调整范围是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按照《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如果您的房贷利率加减点高于-30BP,且高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有),均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之内。

Q



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A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Q



什么时候可以调整完?

A


每位客户存量住房贷款下降幅度取决于您当前的贷款执行利率、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等多种因素。


目前来看,除北京、上海、深圳执行二套房贷政策的住房贷款调整为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外,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存量住房贷款都可以调整为不低于LPR-30BP,大部分利率较高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在调整范围内。

Q



怎么去申请调整?

A


我行将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无需客户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具体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Q



在哪里查询我的房贷利率?

A


建议您通过浦发银行手机银行APP-【借钱】-【我的贷款】栏目进行查询。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Q



以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是否可以返还?

A


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不溯及既往。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已于9月29日在兴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兴业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不少小伙伴提出了疑问,小兴收集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现在来为大家做第一轮解答啦!


一、本次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涵盖哪些贷款?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调吗?


“小兴”: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存量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二、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小兴”:每位客户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幅度取决于您当前的贷款执行利率、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等多种因素。目前来看,除北京、上海、深圳执行二套房贷政策的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外,其他大部分地区(首套、二套及以上)以及上海的首套存量住房贷款利率都可以调整为不低于LPR-30BP,大部分利率较高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在调整范围内。


三、具体啥时候能调?


“小兴”:我行将按照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和倡议进行调整,预计将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


四、我的利率能调,需要怎么申请?要提供啥资料?


“小兴”:您无需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我行将于10月31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统一批量调整,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具体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五、我怎么才能知道我的房贷利率有没有调整成功?


“小兴”:我行将于10月31日前实施批量调整,调整完成后,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借款人,后续您也可以通过兴业银行手机银行查看调整结果,如您还没安装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我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二维码见下方。

 


六、此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可否返还?


“小兴”:暂不支持,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七、我的房贷当时是按二套房利率发放的,目前已经满足首套房贷款政策,请问还可以申请变成首套房利率吗?


“小兴”:可以。这里也提醒您,对于除北京、上海、深圳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执行二套房政策的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也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批量调整为不低于LPR-30BP,与首套房贷政策一致,可以不用申请调整。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的客户,如已符合所在城市现行首套房贷政策,可申请调整。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后续“小兴”将持续解答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南京银行


2024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一)

01

本次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范围为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02

我的房贷利率能调到多少?

根据《倡议》要求,本次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除北京、上海、深圳执行二套房贷政策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以外,其他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幅度都可以调整为不低于-30BP。

03

利率调整要如何申请?

为便利您的操作,对于符合批量调整要求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无需您提出申请,我行将主动进行统一批量调整,具体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04

什么时候进行利率调整?

我行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

05

如何查询我现在的贷款利率?

您可通过“南京银行APP—借钱—我的贷款—借据详情—贷款记录—贷款详情”查询贷款利率信息。

06

对于此次房贷利率调整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可否返还?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07

这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银行会收取费用吗?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银行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08

我的住房贷款目前是固定/基准利率定价,这次也可以调整吗?

对于当前为固定/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您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具体转换规则及操作方法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09

我的房贷利率本次调整后每月能省多少钱,能否举例说明?

假设您当前房贷利率为LPR不加点,即3.85%,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30BP,即0.3%。以贷款金额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4688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4518元,您每月可节省支出约170元,总共节省利息约6.1万元。

10

哪些类型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个人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浙商银行


Q1

调整范围有哪些?


答:本次调整范围是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的贷款。


Q2

利率能调整到多少?


答:按照《公告》和《倡议》要求,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Q3

如何申请利率调整?


答:我行将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要求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统一批量调整,无需客户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具体请以后续发布的操作细则为准。


Q4

什么时候进行下调?


答:我行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预计将在10月12日在浙商银行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操作细则,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您。


Q5

如何查询我现在的贷款利率详情?


答:您可通过“浙商银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按揭贷款)贷款详情”,查询贷款利率相关信息。


Q6

本次利率调整是否收取费用?


答:在本次为客户办理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Q7

已办理提前还款的,是否可以批量下调?


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已完成提前还款扣款操作的,不再进行利率调整。如有剩余本金尚未归还,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可进行利率下调。

二是已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尚未完成扣款的,客户可通过“浙商银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详情-预约管理-预约记录(待生效或已生效)-取消预约”撤销提前还款申请,符合《公告》和《倡议》要求的,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您可前往浙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查看调整结果。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民生银行

Q

民生银行公告要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调整,请问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A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我行坚定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倡议,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依法合规保障住房贷款消费者权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重要举措。

Q

民生银行如何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A

我行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高度重视本次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同步做好技术准备,拟于2024年10月12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渠道公告。

Q

如何判断我的房贷在不在本次利率调整的范围之内?

A

房贷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仅调整利率加点幅度。按照《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如果您目前的房贷利率为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且高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则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之内。

Q

我的房贷利率能调到多少?

A

每位客户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幅度取决于您当前的贷款执行利率、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等多种因素,我行将按照金融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和倡议进行调整,预计将于10月12日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目前来看,除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执行二套房贷政策的住房贷款调整为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外,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存量住房贷款都可以调整为不低于LPR-30BP,大部分利率较高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在调整范围内。

Q

我需要现在就去银行主动申请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

您暂无需提出申请或提供材料,我行将于10月底前实施统一批量调整,具体操作可见后续我行发布的操作指引及相关事宜。

Q

如何查询我的贷款利率?我怎么才能知道我的房贷利率有没有调整成功?

A

您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查看当前贷款利率。我行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完成后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借款人,并在手机银行中更新最新利率。如您还没安装我行手机银行,可以登录我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

Q

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A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存量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Q

我的住房贷款当时是按二套房利率发放的,目前已经满足首套房贷款政策,请问还可以申请变成首套房利率吗?

A

可以。这里也提醒您,对于除北京、上海、深圳等以外的大部分城市,执行二套房政策的存量住房贷款也将于10月31日前统一批量调整为不低于LPR-30BP,与首套房贷政策一致,可以不用申请调整。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客户,如已符合所在城市现行首套房贷政策,可申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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