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大高速遇难者“头七”,真相仍然在路上

文摘   2024-05-07 08:00   四川  
人们怎样议论梅大高速惨剧?| 舆论手
文/宋志标
今天是梅大高速遇难者“头七”,这些天来,舆论对这一惨剧的议论不断变换聚焦点,在核心事实稀少的情况下,单凭各种情绪上的拉扯,就维持了此事的热度。概括起来,它被讨论的方式,非常直观地展示了同一个时代的人拥有完全不同的生存体验。
事故发生当初,舆论的主要基调是震惊,哪怕是那些最冷血、最冷静的人,也会在第一时间被遇难人数之多所惊骇——况且,官方对遇难人数采取了滚动通报的方式,没有比快速增加的死亡更震撼人心的。一些次生的议论随之而起。
惨剧初期的议论,建基在一些被快速收集的背景资料上,梅大高速的业主方、建设单位与运营方被呈现;它的每公里造价、涉及公司的涉诉情况被舆论的放大镜盯住。实际上也没有什么确凿的、能与事故挂钩的信息,但想象中的不堪也能维持议题。
这里多说一句,在传统的传播学理论中,议程设置被当作大众媒体发挥引导作用的核心机制。但在现今的传播格局下,支撑议程设置的信息基础虽不能说不复存在,但早已受到街谈巷议的粉碎性瓦解,维护议程实际上取代了设置议程的重要性。
对事故的人祸的想象,让舆论呈现出一种弥散性的问责氛围。人们固执地认为,天灾不足以构成这次惨祸的根源,也无法匹配人们的心意难平。但在这个阶段,这种对人祸的揣测尽管广泛且强烈,却表现出克制的一面,表现出对官方调查承诺的期待。
一个转折性的舆论之变,在于机构媒体紧随社交媒体之后,确认了至少一个家庭和一个冷柜货车司机的救人事迹,并开始了详细又重复的报道。他们幸免于难,然后以平常人的救人动作,阻止了悲剧的蔓延。他们被称赞为惨剧现场的平凡英雄。
幸存者挽救其他车辆的故事,确有新闻价值,从他们所在村的表彰行为看,也确实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线上,在舆论场上,有关“平凡英雄”的赞歌,既有喝彩的,也有喝倒彩的。准确说,这种赞歌受到很多嫌弃,而嫌弃是对事不对人的。
嫌弃英雄赞歌的人,并非不认可挺身而出警告后车的人,其实也很敬佩这些人在危急时刻的利他举动。与其说嫌弃,不如说人们觉得时机不好,那边死伤者人数在攀升,惨剧原因不明,“他人亦已歌”不是一个恰当的反应,尤其是密集程度很高。
“平凡英雄”的报导者及其在传播中制造的信息优势,一下子被道德评判瓦解掉——在这种道德评判中,人们认为这些机构媒体没有尽到新闻职业的本分,没有在调查惨剧成因上“攻坚克难”。也许评判者也明白这是一种苛责,但他们还是反感赞歌的规模。
这是本次舆论中显著的一对矛盾,亦即:在核心信息难以获取,另辟蹊径张扬“平凡英雄”事迹的传播意图,受到了希望人祸想象被证实而不得的人们的抵制。相较于下一个要出现的舆论内在矛盾,这对矛盾有着宏观背景,一时也不知从何讲起。
最新出现的舆论矛盾,袒露在评论区,产生于一些人希望公布伤亡者名单与另一些反对这么做的人之间。而这个矛盾之所以产生,与三联周刊等媒体的报道有关,也与自发性的悼亡讣告有关。后两者带来的不是别的问题,而是惨剧透明度的问题。
三联周刊的报道是一个很惯常的操作,除了严谨复述了事发当时的情景,还采访了少数遇难者所在的福建村庄,并理出了许多遇难者都是归乡大打工者这一线索。这个报道衍生出的评论区争论,就是该不该公布伤亡者姓名,反对者众。
除了这个报道,天津传媒学院为纪念遇难学生许子诺发表讣告,成为整个舆论至今最为重要的事件。它的重要性在于,第一次以教育机构的名义正式悼念梅大高速惨剧的遇难者,而且是真名实姓,态度上没有任何躲闪,没有任何忌惮。
在某种意义上,天津传媒学院的悼念举动是一种回答,是它所代表的师生对评论区争执的一种“回应”,意味着对真挚的悼念者而言,“要不要公布遇难者姓名”根本不是问题。当然,这一种来自真实世界的姿态,已无法在舆论场取得共识。
这就是本次事件在舆论上不断反应、焦点持续变化的简单概括。此外,也有一些命定论的真假喟叹,以及被认为是转移焦点的假旗行动(如4月上旬自杀的一个年轻男子,在五一期间忽然被刷屏),则不展开讨论。同时,也有幸存者将矛头指向电车政策的反思,似乎响应者不多,恰似事故伊始一些人对大基建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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