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文摘   2024-10-11 20:56   湖南  


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研究生课程考试定于2024年11月3日—11月30日进行,第9周及以前结课的研究生课程须完成课程考核。为确保研究生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1.研究生(全日制)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11月1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参见《湖南大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中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具体考试名单和考场安排,请在2024年10月30日11:30以后查看本通知附件3。

2.研究生专业课考核由相关学院统一组织,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原则上本学期所有前9周结课的专业课均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核。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与任课教师及时对接,确定专业课程考核安排。

3.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和参与课程考核,公正、公平地评阅试卷。学位基础课一般采取考试方式,学位方向课可采用考查方式。命题工作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完成,课程试卷出A、B试题两套,试题应有适当的题量和难度,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组织


1.研究生公共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专业课考试试卷由相应学院负责印制。请公共课承担学院督促命题老师在10月20日前将考试卷A、B两套试题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命题人、审题人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须切实做好考前保管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2.监考老师须安排具有丰富监考经验和较强责任心的教师担任。专业课考试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主监考。监考老师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逐一核对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清点实考人数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与试卷一起交给考务人员。

3.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将手机关闭放入包内,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将包或手机集中存放在某处。将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备查,并隔位就坐。所有答案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

4.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校级巡考由研究生院安排,负责学校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级巡考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巡考工作。

5.如课程教学教室受考试闭楼影响,请相关学院提前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教室调整或者教学计划变更,调整结果及时通知到选课研究生。


(三)评卷与成绩提交


1.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评阅答卷。阅卷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成绩,检查无误后提交,在线打印课程成绩单并签名,交研究生院(公共课)或相应学院(专业课)备案留存。

2.课程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研究生院复核后,方可办理。

3.秋季学期期中考试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请各开课学院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录入成绩,并及时将课程考核相关材料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课程成绩登记表、考试试题、课程综合成绩组成部分相关材料。


(四)相关提醒


1.因公共课考试间隔时间短,连续参加2场考试的研究生应提前留意考场校区、考室信息。如有跨校区考试的情况,请及早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调整考场(注:考场安排以上课校区即为考试考场校区为原则)。

2.本次期中考试的缓补考申请系统已打开,请有缓补考需求的同学于10月27日前在系统中申报,此次提交公共课补考申请的研究生,均将安排参加本次期中考试。(注意:之前申请公共课缓考的同学,如需参加本次公共课考试,也需在系统中申请补考,原因可写“缓考补考”)

2024年10月30日后查看本通知附件确认考试时间和地点。

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通过本学院教务秘书老师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期中

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

1.湖南大学考场规则

2.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考场名单安排(待更新)



附件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链接


来源 |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曾富
责编 | 张小慧 唐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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