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将大锅!”河南,一大妈路过酒店,见门口一对新人正在发喜糖,便猛地冲进人群,伸手去抢,岂料,突然一个踉跄,摔倒昏迷后死亡!事后发现大妈是心脏病突发所致,谁知家属竟向新郎和酒店索赔100万!
(来源:河南桐柏县法院)
“就是你们害死了我妈,今天必须赔偿100万,否则这事情没完!”陈秀菊的儿子大喊道。
看着家门口堵着的陈秀菊一家子人,王小川顿时火冒三丈,当即回怼道:“你母亲是因为心脏病发作死亡的,有医院的证明,怎么能赖在我头上呢?我和她无冤无仇的,你们讲点道理好不好?”
陈秀菊儿子一听,当即不乐意了,嚷嚷道:“怎么跟你没关系啦?你不在酒店门口发喜糖,我妈能上去抢吗?能不小心滑倒吗?你就是始作俑者!必须赔钱!”
王小川听后既无奈又生气:“你这不是耍无赖嘛,我好心发糖发烟,她自己摔倒的,关我什么事?你们不要在这闹了啊,再无理取闹我就报警!”
陈秀菊儿子瞪了王小川一眼,指着他说道:“好,姓王的,你不赔钱是吧?那咱们法院见!”说完,他便带着一家子悻悻离去。
王小川见众人撤退,也是叹了口气,心中也是对前几天的事情懊恼不已!
几天前是王小川新婚大喜的日子,他与妻子在深圳相识相恋,两人觉得彼此都很合适,便见了双方的父母定下了婚期。
王小川的老家在河南,迎娶远在湖南老家的未婚妻,来回路程较远,商量了一下,王小川与未婚妻决定由婚车将她接到酒店办婚礼,也算是完成了接亲的仪式。
这天王小川打扮的帅气,在迎接到美丽的新娘后,婚车队伍浩浩荡荡来到了酒店,整个场面非常的喜庆。
到了酒店门口,这对幸福的新人在酒店门口向迎接的亲朋好友致意,也吸引了不少路人的围观,幸福美满的氛围在酒店门口蔓延。
一阵鞭炮声过后,伴郎和伴娘们便用盘子端出来许多喜糖和喜烟,王小川将喜糖和喜烟分发给亲朋好友还有围观的路人。
路人们顿时沸腾起来,出门见喜对谁来说都是好事情,大伙都有抢喜糖沾喜气的习俗,便纷纷想前挤,去盘子里抢喜糖和喜烟。
就在这时,正要去买菜的陈秀菊恰好路过酒店门口,见很多都挤着去抢喜糖,陈秀菊也立马跑过去,扒拉开人群,试图挤进去抢喜糖。
又见到新郎王小川正在散昂贵的喜烟,陈秀菊抓了喜糖后,又使劲向人群里挤,用手去抓喜烟,抓到一大把后便转身挤出人群。
岂料,由于人群拥挤,她又挤的太猛,出人群的时候没注意台阶,一个踉跄便摔倒地上。
这一摔不得了,当即就昏迷过去,众人见有人昏倒也都慌了神,慌忙散开,酒店的保安也赶过来检查并打了120。
王小川和新娘虽然也关心陈秀菊,但两人的吉时已到,他们边进去婚礼现场,而陈秀菊则被送到了医院。
令所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陈秀菊竟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亡,更令王小川没想到的是,陈秀菊家属却坚持认为是王小川和酒店的责任,竟要两方赔偿100万,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果然,没过多久,王小川和酒店就收到了法院传票,他们被陈秀菊家属告上了法院!法庭上,两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1、陈秀菊家属认为,酒店安全管理不到位,王小川发喜糖是始作俑者,两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秀菊家属表示,正是王小川在酒店门口公共场所散喜糖,才导致陈秀菊前去抢夺,造成了她摔倒死亡。
王小川散喜糖时人群拥挤秩序混乱,是造成陈秀菊摔倒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陈秀菊摔倒后王小川也没有及时救助。
根据《民法典》第1005条规定: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因此,王小川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王小川在酒店门口发喜糖,酒店就应当对前来领喜糖的路人安全负责。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也应赔偿。
2、王小川认为,陈秀菊是自身身体原因死亡,他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王小川表示,他向路人发喜糖是在酒店门口,路人们来抢喜糖,他也做了疏导,而陈秀菊不顾身体条件,费劲闯入人群拼命抢烟,是自甘冒险。
此外,陈秀菊是死于心脏病,是自身疾病所致,找他不合理,而且在她昏倒后,他也委托酒店和朋友及时拨打电话抢救,并没有不及时抢救。
2、酒店则认为,陈秀菊并非酒店顾客,而且抢喜糖是自主行为,与酒店无关。
酒店的理由则更加简单,陈秀菊既不是当天的婚宴宾客,也不是酒店的客人,而是在酒店门口抢糖的路人。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的行为人主体,必须是与经营场所相关才行。酒店的言下之意就是,陈秀菊在酒店门口自己不慎摔倒,根本与酒店无任何关系。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秀菊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心脏病突发,且她抢喜糖是自主行为,在明知道自身疾病不适合做危险动作仍坚持,应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陈秀菊家属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