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喝了几杯酒,开车回家路上,突遇交警查酒驾,男子立即调头,猛踩油门逃跑,一辅警见状,跳上警车追赶,可追上后,男子仍拒绝检查再次逃跑,事后男子因逃避检查被拘留5天,男子不服,认为辅警无权检查,将交警大队告上法院,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邢台中院)
王磊加班了好几天,下班后,就约了几个好哥们一起吃饭。饭局上,哥几个聊的很开心,王磊也就喝了几杯啤酒。
吃完饭是网上8点,王磊感觉几杯啤酒,人还是非常清醒,可几个朋友都劝他打个车,或者找个代驾回家。
王磊大大咧咧笑道:“几杯啤酒,就和喝水一样,不要紧,再说离家也不远,没那么倒霉嘛!”
说完,也不顾好哥们劝说,爬上车就走。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车开到半路,王磊远远瞧见前面堵了几辆车,正排队一一等着交警拿着酒精测试仪吹气!
王磊心里咯噔一下,心中大感不妙,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眼看马上就要轮到到他吹测试仪,王磊心中一横,当即突然向左猛打方向盘,然后猛踩一脚油门,向反方向逃跑!
王磊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交警们的注意,正在前面检查的一个交警立即冲上去,对王磊喊道:“你干什么?站住!”
几个交警面面相觑,这种情况他们再清楚不过,笃定车里的人喝了酒,就是要逃跑!一旁的辅警薛大宝自告奋勇,当即跳上车去追赶王磊。
王磊虽然喝了点酒,但此时意识清醒无比,心中既害怕又存有一丝侥幸,车速也不敢太快,而是不住的看后视镜,观察有没有警车追过来。
很明显,王磊想错了,从后视镜里,他看到了由远及近的警车。可王磊却不敢开太快,只是想着能糊弄过去,祈祷警车不是来找他的!
薛大宝开着警车,很快就追到了王磊侧后方,随后便伸出头,对王磊大喊:“前面的车,请你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这下王磊怂了,交警追上来,要是再跑,这事情可就不小了。此时王磊六神无主,心中后悔的要死,不该喝那几杯啤酒。
思来想去,王磊还是慢慢将车停下在了加油站门口,辅警薛大宝见前车停了下来,也在后方停车,从车里拿了吹气棒,走到王磊车前。
岂料,王磊从后视镜里,看到对方拿了个酒精测试仪,当即不淡定了,竟一把将薛大宝推倒,又一脚油门踩到底,很快就溜的无影无踪。
这下薛大宝又气又怒,可摔倒后腿似乎受了伤,没法再上车继续追击,只得看着王磊消失在夜色中。
这边王磊虽然侥幸逃脱,可心里一直惴惴不安,他心里害怕至极,在家里猫了4个小时,忍受不住煎熬的他,跑到了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4个小时过去,王磊体内的酒精都已经代谢的差不多,到了交警大队,也查不出酒精含量。
可辅警薛大宝一眼就认出了逃跑的王磊,结果,王磊因为逃避交警检查,被行政行政拘留了5天。
这下王磊又不干了,出了拘留所立即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院。
他的理由也很简单,交警拘留他没有依据,辅警薛大宝一个人没有执法权,不能对他进行检查,交警处罚违法!
法庭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1、王磊认为,薛大宝穿警服开警车,并单独对他进行检查已经严重违法,拘留没有依据。
王磊认为,他事后才得知,薛大宝的实际身份并不是交警,也不是辅警,而是一名交通协管员。
薛大宝作为交通协管员是没有资格穿警服的,已经违反了着装规定,而且他还违规驾驶警车,他的一系列行为已经严重违法。
与此同时,根据《交通警察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也就是说,薛大宝的检查执法已经严重违法,他没有单独执法权,交警大队以逃避检查进行处罚违法,应当依法撤销。
2、交警大队认为,对王磊的处罚依法合规,并无不当。
交警大队表示,薛大宝是协警,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和安全,当天晚上协助交警查酒驾,也是正常履职行为。
王磊酒驾逃跑,薛大宝作为协警,在现场交警的指挥下,开车对王磊进行追击,这是一个整体事件,应当视为与交警一同执法的行为。
反观王磊,在酒驾后为了逃避检查而驾车逃跑,在薛大宝追上后,依旧拒绝检查逃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应当处以5到10天处罚。因此,交警处罚依法合规。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焦点在于,一是王磊到底有没有逃避执法?二是交警的处罚是否合法?
法院认为,交警认定王磊遇到交警检查点,不听劝阻逃跑,可当时的执法视频里,并没有交警主张的内容,而且交警大队的5名证人均为交警,与被告交警大队有厉害关系,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还认为,薛大宝作为协警,不是国家公务人员,着警服和开警车已经违法,不具备单独执法权。
因此,法院认为交警大队对王磊的处罚证据不足,而且程序违法,最后判决交警大队撤销行政处罚!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