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替别人养儿子的下场!”北京,一男子抛妻弃女,拿走家中所有积蓄,与情人私奔,还帮她把3个孩子养大,卖房给继子结婚!24年后,男子年老多病,却被继子赶出家门,男子又跑回去找亲生女儿,竟让她每个月拿2600元赡养费,而法院判决令人唏嘘!
(来源:社会与法)
58岁的王海涛,坐在女儿门口抹眼泪,边哭还对着大门大骂:“刘晓梅,你不讲良心,把生病的父亲丢在门外,实在是不孝……”
边说王海涛还边哭,引的左右邻居都出来观望,刘晓梅坐不住了,开门对王海涛怒斥道:“你别在这里闹,我凭什么要管你?这么多年你管过你女儿吗?你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吗?”
王海涛脖子一红,当即耍赖:“我不管,你是我女儿,就应该给我养老,你不让我进家门,我就不走了!”
邻居们窃窃私语让刘晓梅感到异常难堪,又气又怒的她并未妥协,而是高喊道:“你帮你的情人养大3个孩子,你应该去找他们给你养老,想找我?对不起,不可能!”
说完,刘晓梅“啪”地一声关上门,王海涛又在门口哀嚎了一会,见女儿刘晓梅始终无动于衷,只得悻悻离去,无家可归的他,只得再次去寄居到弟弟家的杂物间。
而王海涛现在之所以如此凄凉落魄,还要从24年前说起。
那时年轻的王海涛与妻子刘凤娇结婚,两人家里条件还算不错,日子也过的挺红火,女儿的出生,也让这个家更加充满生机。
可王海涛生性不羁,喜欢到处沾花惹草,他无意间与来北京打工的吴红霞相识。
此时的吴红霞虽然已是3个孩子的妈妈,但长相漂亮,身材高挑,将王海涛迷的神魂颠倒,两人像苍蝇盯上了臭鸡蛋,很快就住在了一起。
妻子很快就听到了两人的风言风语,她劝王海涛:“海涛,你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听我的,和那个女人断了,咱们好好过日子好吗?”
可王海涛根本听不进去,反而回怼妻子:“断什么断?我现在可以给你交个底,我对红霞是真心的,咱俩离婚!”
刘凤娇如遭五雷轰顶,虽然她不停的哀求王海涛,看在女儿还小的份上不要离婚,可王海涛却表示:“你不同意离婚也可以,那别怪我不回这个家!”
事后,王海涛果然与吴红霞同居在了一起,吴红霞也在王海涛耳边吹风:“海涛,你老婆隔三叉五跑来闹也不是个办法,要不你跟我回山西吧!”
王海涛想也没想就当场答应下来,随后竟带走家里所有积蓄,和吴红霞回到了她的山西老家。
哀莫大于心死,刘凤娇见丈夫铁了心要离开这个家,只得跑到法院与王海涛离了婚,还不到5岁的女儿就跟了刘凤娇。
离婚后的王海涛也没和吴红霞扯证,两人同居在一起,他将前妻和亲生女儿抛到脑后,一门心思帮吴红霞抚养3个继子女。
刘凤娇一个人拉扯女儿太过辛苦,只得将她送到了姥姥家生活,还给她改姓刘。
在此期间,女儿刘晓梅生了一场大病,刘凤娇希望前夫王海涛回来看看孩子,却遭到他一口拒绝。
24年时间里,王海涛将3个继子女拉扯大,为了继子能买房结婚,他居然跑到北京把房子卖掉。
本想着对情人和继子掏心掏肺还掏钱,自己年纪大了继子一定会好好孝顺自己,可随之而来的一场大病,直接让王海涛的梦想破灭。
王海涛因喝酒突然高血压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抢救,直接造了他半个身体出现偏瘫,虽然勉强能走路,但生活自理能力已经下降,凡事都需要人搭把手照料。
令王海涛万万没想到的是,情人吴红霞和继子仅照顾了他两个月,就极不耐烦起来,后来因嫌弃他又脏又臭,直接将他赶出了家门!
王海涛与吴红霞一直没拿结婚证,只能算同居关系,找派出所也没用。
无奈之下,他只得再次回到北京,找到多年未曾谋面的女儿,希望她能照顾自己,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见女儿迟迟不肯赡养自己,王海涛越想越气,直接将刘晓梅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支付每月2600块钱赡养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继子和情人吴红霞是否有义务赡养王海涛?
因王海涛与吴红霞只是同居,并未领取结婚证,因此他与情人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与继子没有继父子关系。
不过,只要双方共同生活,法律认可事实抚养关系成立。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继子对王海涛有赡养责任。即便是不成立,王海涛也可以向继子主张索赔这么多年的抚养费以及他赠与的购房款。
2、女儿刘晓梅是否有义务赡养父亲王海涛?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无论父母是否对子女尽过抚养义务。因此,刘晓梅仍需要赡养父亲。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王海涛未尽过抚养义务,但如今他已经无劳动能力,作为子女刘晓梅应承担赡养义务。
最后,法院判决刘晓梅需要每月支付2600元赡养给王海涛,直到王海涛60岁后有养老金为止。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