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一声阿姨赔了500块,还被开除!”浙江,一41岁女子到超市买菜,结账时,被29岁女收银员叫了声“阿姨”,女子瞬间暴怒,认为对方把自己叫老了,女服务不甘示弱,还认为女子长得沧桑,两人一言不合竟打了起来!
(来源:1818黄金眼)
邢燕大学毕业就考进了事业单位,工作十分顺利,2年后又遇到了丈夫——在某国企担任主管的李松,两人互生好感,很快就进入了婚姻的殿堂。
两年后,两人的孩子出生了,家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李松的母亲苏凤梅抱着孙子,笑得合不拢嘴:“李松他爸去得早,有了燕儿和我大孙子,这家终于像家了。这孩子真是可爱,我得好好照顾他。”
老公和婆婆都很体贴,邢燕生活舒心:“妈,谢谢您的照顾。有您在,我真的放心多了。”
时光飞逝,转眼两人的孩子也上了幼儿园,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
李松回家兴奋地宣布:“老婆,妈,我升任公司副总了。”随即情绪又有些低落:“就是需要到外地任职。”
邢燕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支持:“没事,你去吧,家里有我。”
婆婆点头表示支持:“对,你去追求你的事业吧。我会好好照顾燕儿和孩子的。”
天不遂人愿,一场意外让这个小家陷入泥沼,婆婆苏凤梅接孩子放学,失控的车辆撞向两人,苏凤梅下肢截瘫,好在孩子没有大碍。
家里一片混乱,夫妻两商量后,决定让邢燕辞去工作,专心在家照顾老小。
李松很愧疚,妻子本来还会有个大好前途,他紧紧握住邢燕的手:“老婆,辛苦你了。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工作,照顾好你和咱们的家。”
就这样,一转眼蹉跎10年。送完孩子,邢燕满头大汗赶回家,给婆婆换洗:“妈,您小心点,我来扶您坐起来。”
苏凤梅微笑着,眼中带着感激:“燕啊。辛苦你了。”
此时,李松突然回家,看到邢燕满身是汗,一脸嫌弃,皱眉道:“邢燕,你怎么这么邋遢,全身都是怪味。”
邢燕心中一酸,但强忍泪水:“我……我这不是忙着照顾妈和孩子嘛。”
李松不耐烦:“行了行了,你快去收拾一下吧。”
这么多年,邢燕在家既要带孩子,又要照顾瘫痪的婆婆,确实耗费了她太多精力,人看起来也沧桑了不少。
长时间两点一线的生活,让邢燕脾气也变得有些火爆起来,但面对丈夫她却隐忍没有发作。
邢燕只能管理好情绪,心里还盘算着:“老公工作忙,难得回家,得去超市买点好菜。”于是随便收拾一下,就出门买菜。
邢燕选好菜,走向收银台:“服务员,结账。”
服务员算完账,看了一眼邢燕:“阿姨,您这些菜一共280元。”
邢燕一脸惊讶,看着眼前的女服务员,应该也有个30来岁(实际上29岁),却叫她阿姨,这让邢燕瞬间爆发:“你这个服务员怎么回事?怎么乱叫阿姨?”
服务员有些不耐烦:“您这年纪,不叫阿姨叫什么?”
邢燕愣住,气血翻涌,声音颤抖:“你好意思叫我阿姨?我才41岁而已!”
服务员看着无理取闹的邢燕,小声嘲讽道:“那您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哪像41岁的人?”
邢燕瞬间感到了深深的委屈,老公嫌弃自己,连个女服务员都叫自己阿姨,情绪失控下边吼边推搡服务员:“你这个服务员怎么这么没教养?凭什么乱喊别人阿姨?”
服务员见邢燕动手推她也不甘示弱,竟和邢燕在超市门口打了起来!女服务员毕竟年轻,性格也很泼辣,直接揪着邢燕头发踢她。
好在保安及时跑过来将两人拉开,邢燕感觉受到奇耻大辱,一怒之下报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如何看待女服务员叫邢燕“阿姨”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称呼往往带着对一个的尊重程度,作为超市服务员,在对待顾客时,还是要尽量向年轻的称呼靠近。
“阿姨”这个称呼,对有些人确实有些心里不舒服,比如邢燕,但这个行为还不构成违法。当然,邢燕认为女服务员争吵中对她进行了谩骂,这个就违法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女服务却坚决表示没有对邢燕进行人身攻击。
2、 如何看待女服务和邢燕在超市打架的行为?
这个问题上,双方的证言截然不同,邢燕表示是女服务员先动的手,而女服务则说是邢燕先动的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处5日到10日拘留,并处200到500元罚款。
警方现场查看了监控,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但女服务员负主责,推测应是女服务先动的手。
3、 超市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邢燕作为顾客,在超市和服务员打了起来,人身受到了一定的伤害,超市在安全管理上是有一定疏忽的。
根据《民法典》第1190条规定: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超市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后,在警方的调解下,超市赔偿了邢燕500块,而女服务员也为此辞职。不过,邢燕并不满意,还叫来媒体,在店主“美女,对不起”的道歉下,事情才得以解决。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