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老人被养子赶出家门,一对夫妻见老人可怜,收留并照顾他18年!老人非常感动,决定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夫妻俩!岂料老人去世后,其单位却拒绝,夫妻俩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认为他们不是老人家属,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来源:宝鸡政法)
家中客厅,养子占杰正摔打着玩具,脸上满是怒气。占国荣严厉道:“占杰,老师说你今天在学校又打架!到底是怎么回事?”
占杰瞪大眼睛,大声反驳:“什么怎么回事?他们嘲笑我考试倒数第一,我就要揍他们。”
占国荣十分无奈:“那你就好好学习,下次争取进步。”
眼看着儿子越发暴躁,妻子戴慧玲上前安慰:“孩子,你哪不会?妈妈给你讲讲题。”
占杰冷笑:“我就不爱学习!你们又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才不要听你们的!”
占国荣与戴慧玲坐在家中的书房里,两人脸上都带着愁容。
占国荣轻叹:“慧玲,我们真的是尽力了,这孩子真的顽劣不堪!”
占国荣实在想不明白,他是一个大学教授,却无法将养子教育好,而且他十分后悔,要不是他与妻子无法生育,也不会收养占杰这个孩子。
戴慧玲拉着占国荣的手,眼神温柔:“国荣,咱们既然领养了他,就得好好教他。我们都是大学老师,还怕教不好吗?况且他从小被虐待,还被遗弃,心里肯定有阴影,孩子还小,总会懂事的。”
占国荣点头:“但愿如此…”
然而,夫妻两的爱并未融化占杰的内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成年后的占杰越发变本加厉,每次犯事夫妻俩都得为他善后,简直操碎了心。
令占国荣更加伤心的是,妻子戴慧玲得了癌症。在医院病房,占国荣握着戴慧玲的手。
戴慧玲虚弱地笑:“国荣,别难过。我走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占杰……”
占国荣哽咽:“我会的,慧玲,你放心。”
戴慧玲去世后,占国荣和占杰相依为命,但占杰顽性不改,不仅骗走了占国荣的房产,与占国荣断绝关系,还将他赶出了家门。
占国荣只能租住在小屋里,一个人的日子十分寂寞,好在他认识了新邻居凌文强夫妻,夫妻两很热心,占国荣跟他们相谈盛欢。
凌文强关切道:“占教授,您一个人住这儿,我们夫妻能帮您干点啥不?”
占国荣苦笑:“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其实也没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是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万一我个头疼脑热的,麻烦你们给我打个急救电话。”
凌文强妻温柔道:“占教授,您身体硬朗着呢,以后您有啥事儿就叫我们。”
夫妻俩不仅这么说,也是这么干的。夫妻俩将占国荣当作父亲一样照顾,照顾他一日三餐,料理他的日常起居。
18年后,占国荣的身体越发虚弱,即使躺在病床上,凌文强夫妻俩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
占国荣握着凌文强的手:“文强,我这辈子能遇到你们,真是福气。我想了很久,我还有些存款和一套房,我想都留给你们!”
凌文强惊讶又推辞:“占教授,这使不得,邻居间相互照应是应该的,哪能要您的财产呢?”
占国荣坚持:“你们就收下吧,我约了律师,我得立下遗嘱,这是我唯一的心愿。”
占国荣去世后,凌文强尽心尽力为他料理了后事。岂料,事后凌文强去占国荣原单位,也就是学校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时,却遭到了对方拒绝。
学校负责人冷漠道:“您并不是占教授的亲属,按照规定,我们不能把丧葬费和抚恤金给您。”
凌文强气愤:“可占教授说了,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我们!”
负责人不屑:“那也没用,规定如此。”凌文强气不过,认为学校为难自己,一路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凌文强与学校展开了激烈辩论。
1、凌文强认为,占国荣在遗赠协议里,已经约定了将所有财产留给他。
凌文强拿出了占国荣与他签订的遗赠协议,协议里约定,凌文强为占国荣养老送终,而占国荣将自己名下的所有房产和存款留给他。
凌文强还特别强调,占国荣对遗赠协议里的财产,特意标明了包括他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凌文强认为,他和妻子照顾占国荣18年之久,已履行了扶养义务,丧葬费和抚恤金理所应当归他所有。
2、学校认为,凌文强与占国荣非亲非故,不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学校的理由也非常简单,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当作遗产继承。
而且这两笔费用是支付给老人家属的,凌文强与占国荣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不能支付给他。
3、法院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凌文强夫妻与占国荣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但夫妻俩照顾老人超过18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此外,根据遗赠协议,占国荣老人明确表达了这两笔费用留给凌文强夫妻的意思,而且占国荣与养子已经解除收养关系,也没有其他亲属。
既然夫妻俩尽到了赡养义务,理所应当获得这两笔钱。最后,法院判决学校向凌文强夫妻支付214144元抚恤金,26847元丧葬费。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