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江西女子,离婚冷静期内婆婆去世,要求分她的500万遗产,丈夫:分居十年,你没尽过赡养义务。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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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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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在这离婚冷静期内婆婆意外离世。李四得知这一消息后,嘴角不禁上扬,马上联系张三,要求分丈夫继承的500万财产的一半。张三:都分居十年了,你一点赡养义务都没尽过,还好意思来分我妈的遗产,还要不要脸?等到儿子10岁,李四不想再维持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了,于是向张三提出了离婚。两人拟定的离婚协议里,由李四抚养儿子,张三要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次性支付100万元的抚养费。万万没想到,在冷静期内,张三的母亲意外离世,遗留下了一套价值460多万的房子和40万的存款。为了支付100万抚养费,张三卖掉了母亲留下的老房子。李四知道后,主动约张三见面说:我们还没正式离婚呢,你卖房子拿到的钱,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我一半。张三气不打一出来,对着李四怒吼:我们都分居10年了,我爸走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对我妈也没尽过任何赡养义务,现在想分她的遗产,做梦吧!张三为了让李四死心,还展示了母亲生前立的遗嘱,上面白纸黑字写明“房产和遗留存款,由儿子张三继承”。张三指责李四贪心不足蛇吞象,自己靠卖了母亲的老房子,才支付得起儿子的抚养费100万,还要求分母亲的遗产,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两人吵得面红耳赤,见谈不拢,李四一纸诉状把张三告上法庭,要求分460万售房款的一半。张三继承母亲遗产的时间,正好卡在他和李四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规定:夫妻的收入、存款、房产等,除法律规定或约定为个人所有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和赠与所得,除非有明确的共同财产的约定,否则原则上为个人财产。张三的父亲早早去世了,他母亲立了遗嘱,写明遗产由张三继承,那遗产原则上就是张三的个人财产。不过由于张三和李四还没正式离婚,他卖掉了房子,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法官在看了遗嘱后表示,张三母亲的遗嘱表达不够精确:房产份额是全归张三个人所有呢?还是说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由于房子已经卖掉了,所以这笔钱被认定为新增的、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官判定:卖房子的钱,是张三和李四的共同财产,李四理应分得230万元。也有网友表示:既然没有赡养公婆,为什么要索取公婆的遗产?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