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得女孩坐立不安,她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找房东退房,哪想房东不乐意了,坚决不退钱。
女生只能起诉房东,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01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李四中专毕业后,来江西打工。
知道她想在公司附近租房子后,同事给推荐了一个:房间虽然不大,但是干净整洁,月租2600元,押一付一。
李四还是很满意的,于是跟房东张三签了约,很爽快地转了5200块钱,当天就拎包入住。
万万没想到,晚上快11点了,李四正准备躺下睡觉。
房东来电话了,说:忘了跟你说,晚上可能会有人敲门,你千万别出声,也别开门,那是检查的。
李四吓得两腿发软,说:房东,什么情况啊?怎么大半夜会有人敲门?检查又是什么情况?
房东敷衍她说:没事的,有敲门的,你就别开门就行。
说完房东就挂了电话。
这把李四吓得不轻,睡是睡不着了,她反复检查门窗有没关好。
第二天天还没亮,李四就冲到房东家,想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在李四的逼问下,房东才勉为其难地说,李四住的小区,其实是公司的福利房。
员工每个月需要给公司交500块钱,张三因为不住这里,就把房子租给了李四,这样自己就能赚2100块。
公司规定不能这么做,所以晚上会不定时派人过来查房。
李四知道后,觉得房东太扯了,于是说:我要退房,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都退给我。
房东哪里肯,气急败坏地说:想退房?不可能!我们可是签了合同的。房租一分都不能少,你要是不想住了,就搬出去,一个月后给你退押金。
两人争执不下,小丽眼看这么吵也不是办法,于是一纸诉状把房东张三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返还剩余房租和押金。
02 法律分析
两人签了租房合同是没错,但房东错在:
签订合同后,才告诉李四说“晚上有人敲门不要出声,有检查的不要开门”。
这等于在合同之外附加了一个违法的条件,违反了合同的本意。
《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张三没经过公司(实际房屋所有权人)允许,擅自把公司福利房租给李四,这违反了法律关于房屋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
从法律层面分析,张三和李四的租赁合同无效。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因为合同无效,房东就要返还李四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最终法院判定:张三需返还李四的剩余租金和押金。
03 网友辣评
有网友表示:拿着租房合同,找她们公司退!让公司收回房子,以后她也没房子租了!
也有网友表示:判了退还房租,但是房东不一定会退。判决书不一定都能得到执行!
对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