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举人王维勤被活剐凌迟时,一张罕见留影,面向人群,一脸的绝望

文化   2024-07-18 06:10   广东  

在封建社会,凌迟处死是最为人所不齿的刑罚之一,其残忍程度令人闻风丧胆。 尽管历史上第一个遭受此刑的人已无从考证,但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却有史可查。此人名叫王维勤,于光绪三十年五月,即1904年,在京城的菜市口被执行了凌迟之刑。 当时正值清朝末年,北京城内,王维勤的惨状不仅被众多围观的百姓目睹,还被一名法国记者用相机记录下来。 据考证,王维勤即便不是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也是那批最后被处刑者之一。那么,他究竟犯了什么罪,要遭受这样残酷的惩罚呢?


据《清代遗事撷华》等史料记载,王维勤策划并参与了一起震惊世人的血案,他杀害了同村的李家十二口人。这起案件不仅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引起了外国的关注。更令人震惊的是,王维勤本人曾是光绪二十年的进士。 尽管王维勤中进士后并未获得实职,但他在当地仍有一定的声望。那么,这位进士为何会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残忍地杀害同村李家一家呢? 这一切的恩怨,还得从王、李两家的矛盾说起。

王维勤家族的权势

王维勤出身于一个显赫的家族。除了他本人是举人外,他的长子王元瑞在京城的国子监担任教职,虽然职位不高,但足以为家族积累政治资源。 王维勤的哥哥王维恂是当地乡绅会的会长。乡绅会原本是为了维护地方治安,但到了清末,已经演变成了一种地方权力机构。 王维勤还有一个族弟在当地县衙担任捕头。王家在当地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李家的悲剧

李家也是当地的望族,家境殷实,但缺乏政治背景。王维勤在家候补知县期间,利用自己的权势在乡里为所欲为,李家却始终不肯屈服。 王维勤曾试图强买李家的房产,但未能如愿,双方的矛盾因此加剧。王维勤对李家的财产一直虎视眈眈。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一场大雨冲毁了李家的猪圈,一头猪逃出后破坏了庄稼。王维勤抓住这个机会,带领族人捕杀了这头猪,并在众目睽睽之下分食。 随后,王维勤以李家猪破坏庄稼为由,要求李家赔偿。李家自然不肯,王维勤便向县衙告状,诬陷李家是乡绅会的匪徒。在王维勤的操作下,李家的家主被捕。

矛盾激化,终成悲剧

李家得知家主被捕,向县衙控告王维勤。王维勤为了平息事态,释放了李家家主,并承诺赔偿。但事后,他并未履行承诺,反而送去了一块无字碑,彻底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1901年,义和团运动爆发,王维勤被任命为团练首领,权力大增。他利用这个机会,以李家为乡绅会匪徒为名,将李家十二口人残忍杀害,只有李家的次媳小李马氏幸存。 小李马氏逃脱后,四处上访告状,历经三年,最终在工巡局事务大臣那桐的受理下,得以平冤昭雪。

凌迟之刑,终成历史

1904年五月,王维勤在菜市口被执行了凌迟之刑。一名法国记者用相机记录下了这一历史时刻,王维勤的名字也因此被载入史册。 王维勤的故事,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它反映了清朝末年社会的动荡和法制的不健全,也提醒着后人,正义和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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