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普宁县志所记一则同姓通婚

文摘   2024-09-04 16:34   广东  

    近日,与宗亲研究讨论清朝末年通过会宗活动所形成的张氏七峰下潮宗族典故时候,受到委托帮忙查找七峰中德峰公后裔在《普宁县志》上的记载,这着手一翻,志书上相关的记录还真不少,而最感意外的,莫过于此发现一则罕见的封建王朝官书所载同姓通婚“张公张妈”之案例,该记载出自清光绪十四年版的县志,为第六册人物篇中寿妇一节,按记:寿妇张氏,为杜乡寮张尊和之妻,乾隆辛未年受到朝廷旌表,时年已一百零二岁。该记录因“张公张妈”同姓,故而隐去张公之姓,仅记夫名尊和,系为同姓通婚隐化之做法也。杜乡寮,即现大坝镇杜香寮村,据该村宗亲所讲,杜香寮张氏系德峰公派下裔孙于明末清初所分创,尊和公则系清初之先祖矣。

普宁县志清光绪版人物篇

    据了解,古代因儒家礼教之倡导,素有存在同姓不婚的官方规定,然历代细节不尽相同。从相关资料可见,明清律例之同姓不婚所指系为同宗同族不婚,而所谓的禁止,实际上执行力也趋于弱化,甚至近乎倡导罢了。此处杜香寮张公张妈的县志所载,正是封建年代官方规定之外默认的同姓而不同宗不同族通婚之实例也。在古代历史名人中,同姓通婚案例其实不少,如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刘媪,如新朝王莽的妻子孝睦皇后王静烟,如霍光的母亲霍显,如李鸿章的母亲李氏等等,案例之多,不胜枚举。实际上,古代所规定同姓不婚也正是因为同姓确实普遍存在通婚的情况,方才有需要出台政策来作约束。

杜香寮村老寨内


    此外,因儒家礼教的潜移默化,所以同姓的通婚,女方在书面上原则上还是有作避讳作隐化的,从目前查考到的古代案例来看,多以同音字或者近形字等情况作隐化,如陈隐化为东、张隐化为章、王隐化为玉、刘隐化为镏、杨隐化为阳、向隐化为尚或相等等,当然也有毫不避讳,光明磊落,坦坦荡荡者。当代研究历史时,最容易以现代人的观点和思维去评判古人古物,但古人可能很简单,是什么就写什么,讲究事实,普宁县志所载此则同姓通婚的杜香寮张公张妈正是如此,其侧重寿妇张氏而隐化张公,是个非常有趣的案例,有学者这样讲:“这对研究本土明清时期的婚姻制度与宗族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整理:忘时堂传统文化(族谱编修)工作室
撰文:张野


岭东忘时堂
村落研究,专职各姓族谱编修,旅人,野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