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低于首次交存额30%的,应及时续交!官方答复维修资金这些事→

文摘   2024-09-03 17:03   安徽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明确指出,近年来,合肥市以推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好用”“安全”为目标,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完善制度政策,优化使用流程、加强使用监管,维修资金使用量逐年大幅增长。

2023年,市区受理核准申报使用维修资金项目1090个,受益业主8.89万户,年度拨付使用维修资金1.02亿元,同比增长40.23%。

目前《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下一步,将积极关注和考虑市级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法律层级提升问题。

今年,《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在组织修订,我市将结合省办法等相关上位法适时对市级规定进行修订,并同步考虑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规程等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废止问题。

合肥考虑调整公共维修资金“大中修”相关表述等

对于维修标准的界定,合肥市早期在制定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时,考虑到区分日常维修养护,作出了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相关规定。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均规定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且我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已明确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下一步在修订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时将考虑对“大中修”相关表述进行调整。

下一步或将修订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

此外,对于相关条款修订问题也有答复:

1、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对于“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30%以上”“路面破损30%以上”“消防控制系统、电梯维修费用超过原造价20%”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的建议,将在下一步修订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时研究吸收采纳。

目前《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就维修资金紧急使用情形作出“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需要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等相关规定。

2、维修资金预拨付

为保障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实施,减轻施工单位垫资压力,有效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我市规定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可按工程进度预拨付相应工程款。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屋面外墙渗漏治理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401号)中,对屋面外墙渗漏维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也作出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规定。下一步在修订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时,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考虑维修资金预拨付比例问题。

3.维修资金续筹

目前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法规只规定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低于首次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并未对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时的支付额度比例作出限制。续筹维修资金也是为了保障资金使用,且从“账户余额低于30%应及时续交”规定本身来看,相关政策法规也是允许业主使用维修资金至账户余额30%以下。

下一步在修订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时,我们将依据相关上位法对维修资金续筹作出规定,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续筹工作。

4.项目招标

维修资金使用涉及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广、数量大、小额项目多。为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保障业主权益,我市规定“除业主大会决定不公开招标外,预算5万元以上的工程应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023年我市市区受理核准的1090个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工程预算5万元以上的项目430个,其中60万元以下的项目380个、6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50个。下一步在修订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时,我们将充分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作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招标相关规定。

电梯检验检测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我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可从维修资金中列支的维修工程费用以及前期勘察鉴定、工程招标监理、工程预决算审核等费用进行了明确和罗列,并未规定上述费用必须或只能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经业主决策,上述费用也可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涉及共用设施设备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根据《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梯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价等费用应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我市已建立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招标和预决算管理制度

我市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已明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的鉴定,应当由有关专业部门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未规定的,业主大会应本着安全、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依法作出决定。另外,我市已建立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招标和预决算管理制度,由专业招标机构和造价、审价机构分别对项目相关流程环节进行把控,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

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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