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宏在中国土地发表署名文章:以“土地综合整治+”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的浙江方案

政务   2025-01-02 14:39   浙江  

以“土地综合整治+”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的浙江方案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邢志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高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并明确指出要“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作为集成多行业项目、联通多部门政策、协调多主体利益的重要空间接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了制度交汇点,保障了宏观政策与微观实践目标统一、取向一致,且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大有可为。

浙江省作为“千万工程”的发源地,也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先行区,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历史方位,持续守正创新,深入践行“千万工程”,迭代升级“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打造了一批土地综合整治的标志性和创新性实践成果样本,不断推动“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并迈向更高水平,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之路提供了浙江方案。


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的历史演化与内在逻辑


2003年6月,浙江“千万工程”第一个文件明确指出,村庄整治要与土地整理结合起来,集约利用土地。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千万工程”嘉兴现场会中指出,要鼓励各地借鉴土地整理的政策,开展“村庄整理”,把村庄集聚与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浙江省的实践证明,“千万工程”与土地综合整治相伴相生、交织演进,自始至终都高度重视并充分运用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工具。土地综合整治伴随“千万工程”迭代升级,表现出与时俱进的政策创新力和蓬勃旺盛的实践生命力,成为驱动其历次创新迭代的强大引擎。

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扎实起步,赋能村庄综合整治。2003—2010年,浙江省遵循“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阶段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从农村环境“脏、乱、差、散”问题入手,用好原国土资源部给予浙江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以耕地占补平衡与增减挂钩“两个指标”为关键动力,统筹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以“千万工程”为引领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首次实现质的跃升。在此期间,土地整治从诞生之初的一项落实占补平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保障型项目,逐渐演化为兼有协调地方经济建设诉求的发展型政策,有效回答了“城乡土地要素如何流动”的核心问题。
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深化提升,赋能美丽乡村建设。2010—2018年,浙江省遵循“千村精品、万村美丽”阶段提高乡村内在品质的要求,围绕系统推进美丽乡村“四美三宜两园”(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家园、市民休闲乐园)建设,立足原国土资源部与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战略合作,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以“千万工程”为引领的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此期间,土地整治进一步从仅重视新增要素总量规模、拓宽地方发展空间的项目工具,向优化国土空间结构、提升整体功能的综合治理系统转型,其整治对象、整治目标、整治手段逐步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有效回答了美丽乡村建设“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人到哪里去”等三大核心问题。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迭代升级,赋能乡村共富共美。自2018年至今,浙江省遵循“千村未来、万村共富”阶段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抓住自然资源部发文支持浙江省跨乡镇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契机,基于共同富裕和城乡一体化大场景,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突破口,联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产村人文景生”融合发展。以“千万工程”为引领的全省乡村共富共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历经数年实践探索,土地整治进一步发展为推进城乡融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共富型制度体系,且由原来的“重任务、重工程、重指标”转向“重规划、优布局、提品质”,由原来重视短期指标收益向关注长期系统性空间布局优化转变,并积极回应了“空间资源要素配置如何与共同富裕现代化生产力布局相适应”的时代新课题。
2024年8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让土地整治又得以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浙江省在深入总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千万工程”的经验上,率先进入“土地综合整治+”全面赋能新阶段。


浙江省深化“土地综合整治+”改革的主要思路


“土地综合整治+”是浙江省在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演化与实践探索中提出的新模式。其依旧强调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通过“跨界融合”迭代创新,努力实现多要素集聚、多功能提升、多业态优化、多利益关联、多场景应用,并通过“+”的逻辑丰富其内涵(包括规划体系融合性、耕地保护多维性、空间功能复合性、生态治理协同性),进而在空间格局上统筹布局千亩万方、产业价值链上联动千行百业、发展福祉上普惠千家万户。

通过定格局、优布局、提品质,在全面深化“多规合一”中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土地综合整治+”应进一步升格为“多规”融合实施的重要抓手,把城和乡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构建“规划+整治”全链条传导路径,真正实现蓝图从“画上去”到“落下来”。

一是以国土空间规划定格局。“土地综合整治+”应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体系内,从空间适配的“最优解”入手,制定实施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厘清“县级规划明分类、乡镇规划定边界、村庄规划落布局、乡村设计提品质”逐级传导路径,分级确定整治总体目标、分区谋划整治方案、分类引导村庄发展,以实现其与不同层级规划的深度耦合。
二是以土地综合整治优布局。“土地综合整治+”应统筹编制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需协同开展详细规划与整治实施,细化各类整治项目涉及的各项具体地块用途与控制指标,并对整治方案提出布局优化的具体要求,进而推动土地开发利用方式的局部微调、统筹优化。
三是以城乡有机更新提品质。“土地综合整治+”应全面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加强城乡风貌规划设计,构建城乡风貌管控体系,以“绣花”功夫深入推进和美乡村微改造、精提升,进而联动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有机更新。
通过守红线、优结构、促协同,在全面开展“多田套合”中推进农用地布局优化。“土地综合整治+”应率先实现“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全面统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项耕地保护核心工作,着力构建集聚高效、共美共富的金字塔形农用地结构。
一是以“大保护”守好耕地红线。“土地综合整治+”应更加聚焦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从划定、管控、储备、调整及补划等环节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田长制+耕地智保”,实现图数对应、人地对应、塔田对应,并强化违法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闭环管控。
二是以“大建设”优化农业结构。“土地综合整治+”应率先破解耕地分布碎片、空间错配难题,并通过统筹实施“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陡坡与平原农用地布局优化、耕地功能恢复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等工程,变小田为大田、变“山上为山下”、变劣田为良田,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更加适宜规模化流转和机械化种植,进而释放更多现代农业发展空间。
三是以“大协同”实现双向奔赴。“土地综合整治+”应着力破解耕地保护任务交叉、工作重叠的难题,打通跨部门跨业务的壁垒,并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推进部门底图底数合一、统筹项目管理以推进农田规划建设合一、整合财政投入以推进涉农资金运用合一、协调管制要求以推进多田占补平衡合一,进而率先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与高标准农田的双向奔赴。
通过挖潜力、强功能、聚链群,在全面推进“空间换地”中腾出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土地综合整治+”应进一步面向城乡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提升城乡空间多维价值,推动产业用地复合利用、组合利用,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以存量资源盘活整合为效率提升的基本点。“土地综合整治+”应有序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不断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加大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力度;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向上延、向下伸、向边拓”等方式向空间要地,合理提高单位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探索土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加快形成“以存量换增量、以地下换地上、以资金技术换空间”等创新利用方式,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以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机制为功能融合的突破点。“土地综合整治+”应鼓励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在工业用地中融入生产配套、生活服务配套等多元化功能,推进工业、仓储、商服等功能用途兼容(互利)混合布局,解决企业生产、研发、办公一体化需求,实现存量产业用地间不同用途的合理转换。
三是以新质空间集聚创新生产为综合效益的落脚点。“土地综合整治+”应加强产业链供地方式创新,对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项目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按宗供应,引导优势项目落地,推动上下游产业成链发展,打造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策源地,实现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
通过亮底色、提价值、增福祉,在全面践行“两山转化”中促进绿色发展转型与和美乡村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土地综合整治+”应致力于统筹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联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空间共保共建共享。
一是聚焦问题导向,擦亮生态保护红线底色。“土地综合整治+”应坚持一体化保护与系统修复,将项目区内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作为有机整体进行系统修复,结合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精准制定差异化的整治保护修复策略,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清洁田园建设、矿山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整体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本底。
二是聚焦价值实现,促进绿色发展深度转型。“土地综合整治+”应因地制宜畅通生态产品高效转化渠道,以生态产业化实现乡村绿色共富,并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组合整治、组合供应[6],创新融合环境敏感型产业导入、林下经济、森林碳汇交易等多元化价值实现机制。
三是聚焦民生品质,实现生态福祉公平共享。“土地综合整治+”应以民众生活幸福感“可感可及”为导向,推进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高质量人居环境建设,保护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格局,实现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


打造“土地综合整治+”浙江样板的创新实践


浙江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大场景,以高质量供给引领新需求为主线,全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创新,全域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以“土地综合整治+”率先在城乡共富融合先行示范、耕地综合治理先行示范、现代产业转型先行示范、特色文化保护先行示范、生态保护修复先行示范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土地综合整治+城乡融合型”:城乡共富融合先行示范。浙江省在城郊接合区、城镇集群区域等城乡互动密切地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城乡要素高效配置、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联动推进城乡有机更新与风貌提升、公共服务优享提升和城乡均衡富民提升。
一是推进城乡风貌一体提升。浙江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有机更新,加快实现城乡风貌“整体提升+样板区”全覆盖,整体塑造浙派乡村新风貌。如,杭州市建德市立足聚焦城乡整体风貌管控,致力于打造自然与文化融合的“新山水”、现代与诗韵融合的“新城市”、美丽与特色融合的“新生活”,成功创建“明清古韵·浙硒莲盟”三地共富风貌样板区和“历史遗韵”两个省级风貌样板区。
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优享提升。在整治过程中,浙江省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建设、嵌入改造、区域共享等方式完善公共服务配置,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如,衢州市龙游县将腾出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重点保障农民建房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基础配套硬实力,一站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高乡村服务和治理效能。
三是推进城乡均衡富民提升。浙江省联动完善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改革与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利益联结机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村集体以帮扶资金、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资源跨区域“飞地”抱团发展。如,杭州市桐庐县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飞地入园”,促进要素互通、优势互补、产业重整、联动发展。其中,莪山畲族乡通过“飞”到开发区72.3亩土地,每年获益超200万元。
“土地综合整治+现代农业型”:耕地综合治理先行示范。浙江省在农用地碎片化、布局散乱、“非粮化”等重点地区,牢牢抓住“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层层套合,配套健全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条件,以农业产业规模化、多样化的发展完成新农村的产业升级。
一是发展规模经营、推动“良田粮用”。近年来,浙江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释放耕地集中连片效益,结合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机械化程度。如,衢州市衢江区富里“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后,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多田套合”率98%;同时,引进专业种植团队进行统一流转、规模经营,实现耕地“零抛荒”。
二是实施复合利用、推动“优地优用”。浙江省在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广轮作、混种、套种、套养等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如,湖州市长兴县在“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后,发展“水稻+西兰花”稻蔬轮作等,从传统“一年两季”增加到“两年五季”,亩均收入从原来的2800元提高到1万元。
三是探索长续利用、推动“留空留白”。浙江省适度安排与农田建设相配套的留白空间,通过建立“多田融合”储备区制度,满足农业特色产业项目所需的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如,衢州市龙游县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预留560亩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空间,其中42亩已用于新建美丽牧场。
“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升级型”:现代产业转型先行示范。浙江省在城镇化率较高与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三改一拆”“空间换地”等组合拳,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联动推进一二三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为优质产业项目腾出更多空间,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现服务业跨界融合。
一是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浙江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助力打造标志性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等多种产业的融合发展。如,杭州市余杭区优化径山镇特色农品种植、茶产业链空间布局,融合“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业态,近年来已建成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23个,且“径山茶”整体品牌价值已达27亿余元。
二是促进制造业结构优化。浙江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围绕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关键配套开展“精准招商”,实施一批优势明显、带动力强、就业量大的产业项目。如,宁波市镇海区利用棉丰村土地整治盘活160亩存量用地,有效保障了中石化新材料研究院等高能级机构落地,助力投产千吨级高等规聚丁烯-1工业示范装置,助推了绿色石化万亿级产业集群“补链强链”。
三是促进服务业跨界融合。浙江省结合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引导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等与区域制造业、农业实现跨界融合,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如,嘉兴市平湖市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腾出节余空间建设花卉旅游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并成立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吸纳村里60周岁以上的劳动力200余人,每年为村集体经济额外创收80多万元。
“土地综合整治+乡村记忆型”:特色文化保护先行示范。浙江省以具有重要红色文化底蕴、传统文化价值、古村落保护价值等的地区及一般乡村地区为重点,尊重历史、延续文化、塑造特色,通过联动,推进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升、新兴文化业态培育、多样化资源整合利用,建设具有田园景观和文化记忆的乡村空间单元。
一是修复优化保护空间。浙江省遵循“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恢复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特色场景等传统记忆要素的原始选址、布局和风貌。如,绍兴市柯桥区以鉴湖水域整体保护、水乡文化打造为核心,重点对两岸建筑实行风貌管控,通过改造村庄风貌、改造提升老街、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悠然重现水乡韵致。
二是灵活运用活化空间。浙江省采取“留改拆”并重的策略,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脉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并结合文旅产业发展、非遗传承,通过打造文化品牌、举办节庆活动、生产特色产品等,打通活化利用通道。如,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以千年古镇为核心打造卯山文化园,并在修缮的老屋中适当增加非遗馆、城市书房、城市客厅、“增花添彩”景观设施,实现“传统村落+新兴业态”的激活。
三是整治提升配套空间。浙江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建房、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动实现富有江南韵味的浙派民居风貌与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统一,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如,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将浓郁的乡土气息植入千家万户,用围墙的“降围透绿”提升全村秀色,用老宅“特色焕新”留住乡村记忆,持续打造文化服务矩阵、金色年华养老服务品牌,构建围绕古城慢享漫游的惠民服务网络,在民生福祉中留住乡村文脉之魂。
“土地综合整治+绿色发展型”:生态保护修复先行示范。浙江省聚焦山区26县等保障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的重点地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联动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受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型产业发展壮大等绿色发展举措,积极导入生态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拓宽“两山”价值转化新路径。
一是厚植绿色根基。浙江省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生态保护修复措施,以良好生态环境打造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生态化产业。如,湖州市吴兴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完成矿山生态治理两座、圩区治理1万余亩、河道景观修复超18万平方米,并打造泉益荡湾里古村落和“水乡稻田观光”“山地休闲度假”等乡村文旅增长极,2021年以来累计接待游客突破4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6000万元。
二是发展绿色产业。浙江省以“共生”理念为导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全方位、全领域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如,丽水市青田县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农业共生”技术,打造“稻鱼共生”“茭鸭共生”“梯田共生”等产业发展模式,成为当地农民重要的就业与增收支柱,部分亩产值可高达2万余元,惠及山区数万群众。
三是引入绿色金融。浙江省结合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常态化核算和考核,聚焦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两山银行”配套改革,构建可持续、具有浙江特色的金融服务模式与绿色金融品牌。如:衢州市开化县率先开展“两山合作社”改革试点,设立“两山”生态产业基金和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杭州市淳安县采用全国首个针对水源保护的“慈善信托+商业信托”架构,建立千岛湖水基金,吸引了阿里巴巴基金会和民生通惠公益基金会联合出资1000万元,投入沿湖土地综合整治和环境系统治理。


全文敬请阅读2024年《中国土地》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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