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行政审批处)处长 钱 影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核心职责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加快构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引领浙江塑造空间治理“硬实力”,破题资源禀赋“硬制约”,优化共同富裕现代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十分必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我省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作为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紧扣自然资源部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障赋能、服务赋能、创新赋能和数字赋能,率先实施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率先构建用途管制数字化应用场景,率先编制全省用途管制规则,率先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实践,形成了系列省域用途管制标志性成果,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坚实支撑。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继续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并把这一制度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生态空间。我们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思维方法,把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作为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前端设计,积极探索创新,努力让绿色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我省积极承接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国家试点,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突出生态优先、统筹划定空间,强调保护优先、制定管制规则,严格审批监管、优化转用流程等三方面的措施,在统一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强化各类空间规划衔接、进一步明确自然生态空间划定和分类体系,以及建立统一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浙江陆域面积小,土地资源紧缺。2004年,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指出,土地要素制约是我省一个硬制约,在土地问题上要长期从紧过日子。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基本国策,把宝贵资源投放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蹚出了资源小省成就经济大省的浙江路径。2023年12月,浙江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我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土地到空间的历史性突破,覆盖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全流程用途管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取得阶段性成就。积极承接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国家试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管控措施,分类处理长江岸线及外围空间开发利用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发布,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宝贵遗产提供了依据。2024年,《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发布,以各类空间和自然资源为对象,把用途管制制度扩大到全域国土空间。《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强化了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的法治保障。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浙江用途管制制度从管理走向治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