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学·思·享丨浙江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探索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 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政务   2025-01-07 14:49   浙江  

探索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

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 薛华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前提和基础,自觉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优势,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进自然资源生态建设,我在学习过程中,结合本职工作作了如下思考。

一、

自然资源督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总督办作为全省自然资源督察职能部门,聚焦耕地和自然生态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突出督导结合、督帮一体,注重抓早抓小,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方法制度,推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持续好转。
建章立制,构筑督察“四梁八柱”。围绕“总体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操作”,着力完善自然资源督察体制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先后制定出台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并指导地方政府研究制定督察有关制度。全省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
主动排查,发挥督察前哨作用。2023年7月,总督办联合省督察技术所开展违法占用耕地“排雷”行动,并逐步将“排雷”行动拓展到自然生态领域,有效增强了自我发现、自我整改、自我提升的能力。截至目前,已先后移交移送各类重大问题线索480个,一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被解决在“萌芽”状态。
督帮结合,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能够立即解决的,督促地方在督察结束前立行立改、彻整彻改;情况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主动向督察组沟通解释。同时,综合考量我省自然资源禀赋实际,兼顾耕地保护和人民群众权益需求,不搞整改简单化、“一刀切”。我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以下简称“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数量实现三年降,所涉问题颗粒度持续缩小。

二、

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突破性成就。但是,人均耕地面积少、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大量集聚加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严重不足,决定了我省自然资源督察任务的艰巨繁重。近年来,国家督察发现,我省个别地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依然突出,挖湖造景、“大棚房”等顶风违纪问题依然存在,违法占耕建设庭院、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成为新的风险点。
地方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土地财政”和GDP增速,以牺牲生态环境、过度透支自然资源、破坏耕地为代价,做出一些“懂规矩却不守规矩”的事情。个别地方对督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举一反三整改机制落实不够有力。
省级督察作用未有效发挥。近年来,由于国家督察频率高、省级督察部门人手少、整改任务重,省级督察开展不多,效果不明显,有时还存在“老好人”现象,省级督察利剑作用发挥还不够彰显。
贯通协作机制未有效形成。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大多涉及能源、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行业领域,需要各方联动、源头监管。但由于部门间有效的贯通协作机制还存有短板,工作合力不够、治标不治本。

三、

纵深推进我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治制度,坚持运用好、巩固拓展好强力督察、严格执法、严肃问责等做法和经验。为切实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耕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最大化排查整治我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需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健全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严的总基调,纵向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横向明确省级部门共同保护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存量清底、增量清零”的“两清”行动。深化行刑衔接及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采取公开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建立自然生态卫片动态监测制度。将常态化排查整治拓展到自然生态领域,实现系统治理、各负其责。加快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工作协同和成果共享。组建省级自然生态卫片监测中心和覆盖全省各设区市的分中心,支撑区域自然生态保护,为基层减负赋能。
建立健全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印发《浙江省省级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聚焦国家关注、省委省政府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领域,以省政府授权方式,定期开展省级督察,守正创新、源头治理、动真碰硬,压实压紧地方自然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同时,深化部门间协同,实现省级部门从“单兵作战”到协调联动、督察管理从跟跑到领跑、督察履职从末端到前端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树立省级督察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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