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也就是今天凌晨,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政策期限的通知》
这意味着,此前预计2024年底收回的一些政策利好,又可以执行了!
对于农历新年前还要买房的人来说,这是一大利好!
这些延续的政策包括:
1、“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2、“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3、“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给予阶段性购房优惠支持”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为:
一、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房发〔2023〕8号)中第五条“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此政策指的是:
2025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 20%,同时不超出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首套最高120万,二套最高100万。
二、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中第五条“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第八条“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此政策指的是:
2025年6月30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2025年6月30日前,对中心城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主体结构施工形象进度达到+0,并已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在达到规定预售形象进度前实施全额预售资金监管。
三、将《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住更发〔2024〕13号)中第一条“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第二条“给予阶段性购房优惠支持”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此政策指的是:
2025年6月30日前,在武汉市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025年6月30日前,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写在最后:
12月政策戛然而止,但其实很多购房者还在犹豫,还没有下定决心!
如今政策能再延续半年,对于还在观望、或者农历新年前想买房的人来说,是完全利好的!毕竟现在到过年还有一个月,还有不少购买房者想出手,如果这些政策能持续,确实能省下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