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又是楼市政策密集如雨的一年!
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到市再到各区,都有不同的利好出台。
不过,再大的利好,也有有效期!其中不少政策的有效期,就是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明年怎么样明年再说,但是不少政策,确确实实是要收回了!一起来看看有哪些,买房人抓紧!
契税补贴、套数认定多条政策截止至12月31日
9月30日晚,武汉市发布《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里面提到,将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予购房优惠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给予阶段性购房优惠支持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全额补助优惠,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全面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12月31日前购房可申领5-10万消费券
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样也是5月6日发布的新版汉十条政策,里面提到:
3月28日武汉市发布政策
公积金额度上浮、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等
截止至12月31日
3月28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其中有不少关于房地产的利好措施,包括:
公积金付首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以旧换新、二手房带押过户、加大第4代住宅等高品质产品供给、延长住房贷款年限等......
2024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武汉城市圈取消主借款人户籍地限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
汉阳区明确2024年12月31日期间推行“以旧换新”商品住房交易新模式:
江岸区发布“以旧换新”新政,旧房范围扩大为全市主城区,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此外,江岸区还有契税补贴、购房补贴等,都是截止到12月31日
青山区有5万元购房补贴、1万元购房消费券补贴以及1%的契税补贴,全都截止到12月31日
洪山区,12月31日前购买新房,本科及以上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
最后附一个超长版本的各区限时补贴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