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表扬我
文摘
2024-07-10 06:30
美国
01 / 群体归属与个体意志
很多年前,我看过一部由“万人迷”陈好和“范德彪”范伟主演的电影——求求你,表扬我。简单来说,这部电影讲述的故事是,某地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范伟饰演的角色恰巧遇到了这起案件,并救下了受害者。为了赢得表扬,范伟积极向媒体报告,要把自己的好人好事公之于众。但是,陈好饰演的受害者却不愿让公众知道这件事,于是便竭力否认。他们二人的选择都受到一件事的影响,那就是公众——范伟想要获得公众的表扬,而陈好则要竭力避免公众的歧视(虽然她是受害者)。实际上,这反映出关于我们生命的一个真相——我们不是独立存在的,我们拥有社会关系,和其他人生活在一起。我们可能会讨厌自己所在的社群,也可能会拥抱它,但无论如何,社群对我们拥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我们的决定,选择和行动不是在真空中作出来的,而是在更广泛的社群背景(家庭,社会,国家,历史…)中作出来的。Truemen博士说:“人是社会性生物。当我们与他人有联系,并生活在拥有集体认同感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才能茁壮成长。”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没有人比青少年更倾向于强调独立和自由,青少年希望透过摆脱父母的限制来确认自己即将成年的身份。通常,这会体现在他们的着装上。青少年的着装风格通常是刻意的,反传统的,与过去的时尚形成强烈对比的。这样的服装可以将他们与上一辈人区分开来。然而矛盾的是,青少年的服装虽然是为了彰显自我的独立个性,但是,他们彼此之间却经常显得很相似。换句话说,他们的外表,衣着和言辞都很像对方。我们希望拥有归属感。对于我们认可的社群,我们希望获得它的接纳和肯定,从而使自己属于它。然而,在对“归属感”的渴望中,也包含了我们的自由,选择和意愿在其中。我们的生活充满了“自我”作出的决定。有些决定或许微不足道,例如早餐吃什么。有些决定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学习什么专业,从事什么职业,和谁组建家庭,或是选择单身,等等。这些决定都是我们带着“自由感”,透过个人意志作出来的。所以,我是谁(身份)以及我作什么(行为)深受两件事的影响与塑造——群体归属与个体意志。我们渴望自由,行使自我的自由意志;同时也渴望归属,获得社群的接纳认同。我们可能在直觉上是自由的,并有意地采取行动。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归属于那些让我们感到有价值的群体。总而言之,没有自由的归属是一副沉重的枷锁,没有归属的自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虽然“表达性个人主义”通常会竭力强调个体行使意志这个部分。但是,对“社群归属”的需要是无法被抹除的,因为它的存在是一个事实,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我们很多人在童年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群小伙伴决定组队玩一个具有竞技性的游戏,女生可能是跳皮筋,男生可能是丢沙包。在游戏开始之前,需要把小伙伴们分成两个队伍,由各队的“头目”来轮流挑选各自的成员。最先被挑中的人,往往会体验到一种自豪感和成就感,因为这表示大伙儿十分认可自己的竞技水平。然而,最后一个被选中的人(实际上最后一个也就不用选了,因为此人是其他人选剩下的)则会体验到强烈的沮丧和疏离感。因为他/她没有得到团队的接纳和认可,其价值也没有获得肯定——我们完全可以将这种情况应用于人类社群。每个社群都拥有一套“承认的规则”,用来衡量谁可以被接纳,谁必须被驱逐。例如,在家庭中,你可能听过长辈指责某位家庭成员——“这个家没人干过这种事!他不是我们老赵家的人!”这通常是因为该成员的言行违背了属于这个家庭的“承认规则”。教会往往也拥有一套“承认规则”。例如在林前5章,保罗下达了命令,要将那个与继母乱伦的人赶出教会。但是,教会中的“承认规则”未必全部来自于经典。例如,有些教会群体以“高端人士”自居。虽然没有明说,但达不到某种收入水平的人往往无法融入其中。国家也可能有某种“承认规则”。例如,根据“战狼”的叙事,讲英语,吃西餐,穿和服就是卖国,就是叛徒,等等。总而言之,每个社群都拥有自己的“承认规则”。如果你希望属于某个社群却不被接纳,那么这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此,在今天的西方社会,我们看到跨性别者不仅自己接受新的性别认同理念,并且他们也竭力希望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虽然我在生理上是男的,但我认为我是女的,并且我也要你认为我是女的“。那么,跨性别者如何确保自己的“认同诉求”得到实现?透过政治——让政治权力来改变“承认的规则”,并要求社群中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这种做法带来了两个结果,第一,是冲突。第二,是分裂。关于冲突,无需赘言。改变长久以来的“承认规则”,当然会带来冲突。我们重点谈谈“分裂”。在传统社会,一个人所处的大社群(国家,社会)基本上是无法选择的。除非他搬家,移民,出国,才有可能彻底脱离这个社群。但是,再一次的,技术赋予了人们寻找心仪社群的能力。而这项技术就是——互联网。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往往感到很沮丧,因为人们并不认同他们主张的理念,所以他们无法在脚掌所踏之地建立起一个基于“马克思思想”的社群。但是,互联网技术改变了这种状况。如今,生活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共享他们的理念,并创建一个互相认同的社群。如今,网络上已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社群,例如黑人社群,LGBTQ+ 社群、亚裔社群、以及具有各种特殊癖好的社群。人们可以轻松地找到自己心仪的社群,并在其中收获归属感。在国内的例子也很明显,你只要去豆瓣的小组或百度的贴吧看一看,就会发现那上面有各种各样的社群,很多人在网络社群中寻找“同道中人”。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恐怖分子社群。在ISIS(伊斯兰国)组织兴起的那几年里,他们透过社交媒体大肆传播自己的理念。结果,令很多人感到惊讶的是,在遥远的西方世界,一些年轻人开始在网络上宣誓效忠ISIS,而另一些年轻人则真的离开自己的国家,跑去加入他们了。人们发现,最强烈地塑造自己身份的“叙事”可以不来自于传统社群(国家,社会,教会,家庭…),而是可以来自于种族,民族,性别,性取向的叙事。而互联网则为这些社群的建立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人们可以在线与全球各地的朋友聊天,可以看到在遥远的国家发生的政治事件,可以对那些在其他国家拥有相同肤色或性取向的人产生亲和力。但对住在隔壁的邻居来说,他们可能没有这种感觉。因此,互联网技术一方面消弱了传统的社群,一方面促成了新的社群——没有生活在一起的人们被团结了,而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则被分裂了。然而,“网络上的团结”未必能给我们提供多少真真实实的归属感。但是,“现实中的分裂”却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焦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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