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影前停用二甲双胍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减少二甲双胍在肾脏排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药物蓄积,从而避免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二甲双胍主要通过肾脏排出体外,对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造影剂的使用可能会引起肾脏负担加重,影响二甲双胍的排泄。
在过去,建议在造影前停用二甲双胍48小时,主要是基于对造影剂可能引起的肾损伤的担忧。然而,随着对二甲双胍安全性认识的深入,目前的临床指南对于是否需要停用二甲双胍持有更谨慎的态度。
根据《中国 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 年版)》:造影检查如使用碘化对比剂时,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在检查完至少 48 h 且复查肾功能无恶化后可继续用药。
而《中国糖尿病肾脏疾病防治临床指南》指出:碘化造影剂或全身麻醉术可能对二甲双胍的肾脏排泄有一定影响。
对于eGFR> 60 mL/(min·1.73m2)的糖尿病患者,造影或全身麻醉术前不必停用二甲双胍。
对于eGFR在45~60mL/(min·1.73m2)的 DKD 患者,使用造影剂前或全身麻醉术前 48 h 应当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完成至少 48 h 后复查肾功能无恶化可继续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