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重大利好!东莞拟放宽入户门槛,有房就能入户!

楼市   2024-10-08 16:47   广东  

国庆刚过,东莞又有好消息了!

自9月底东莞发布楼市新政后,10月初,东莞再出重磅:拟放宽入户门槛,即有房就能入户!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其实,早在今年4月,东莞就已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放宽了入户条件。

而这次意见稿重点内容为:

1. 在东莞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或者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
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 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

2.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

简而言之,只要符合条件,有房就能入户!没有社保、没有居住证也可办理。

以下为原文:

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公安局决定在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中,增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事项。

一、办理条件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我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二、注意事项

(一)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我市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登记,或者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二)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是指已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或“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或在我市“莞e申报”系统已申报居住登记。

三、其他说明

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24〕13号)执行。

需注意的是,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向公安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一)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互联网邮箱:dggahz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91号东莞市公安局办证大楼1509室,(邮政编码:52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的意见”字样,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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