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常在手机上见到有关书法的网络文章,虽对书法的专业知识连半格都没有,还是因为爱写字,经常给村子人帮个闲忙的缘故,少不了时不时的对这类文章过目过目。说是研读倒谈不上,但喜欢看看却是亊实,看的多了不知咋搞,在脑海里竟然产生了一种欲就书法(这里专指草书特别是大草)谈谈看法的念头,总觉得在书界给人一种越是大家(所谓)越有点故弄玄虚的意思,觉得把自己心里的话不说出来有点憋屈的感觉。为此,愚人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起与大家共商:众所周知,人类的诞生依专家们的说法已有几十万甚至更多年的历史,而在中国这块地方,具有文字文明的历史仅有5000多年。在这5000多年前的几十万或更长时间里,由于人们进化的进程比较缓慢,那时人们所经历的一切事情,只因为没有可以记录的工具和手法把它记录下来,所以昨天发生的事,今天也可能就记不得了。可是,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有一些脑袋瓜比较灵便的人便琢磨着如何样才能把人们以前的所见、所闻,所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于是最初的结绳记事等方式方法就应运而生了。虽然结绳记事等方法解决了人们关于记事的一小部分问题,但仍有太多太多的问题还是难以得到解决,后来便出現了张颉造字的问世。而由张颉带头的开始,到不断出现的文字工作者,在创造、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唯一追求的目标便是简单,实用,使人们通过对文字的熟练运用,达到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而这些为之倾尽了毕生精力的文字工作者大概不会想到,在他们的后世中,竟然出现了一种现象,把写出来的字使绝大部分人认不得当成骄傲的资本,并冠之于“阳春白雪”,的美名,意思是说不认得其字的人皆因知识不多,高度不够没有水平,似乎他们的狂草或者大草是金字塔顶端,岂是一般人所能触摸得了的!我不知到这类书家的心气到底有多高,竟然在他们的眼里其他不认识己字的人,与其相比皆成了蚂蚁比大象,而自己便是那大象中的王者。前边我已经声明过,本人不懂书法,但先祖创造的文字除绝大部分生癖字和非常用类字不认识外,可以自信的说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常用字多数还是认得的。便是不认识出门随便在三五人中,找一个认得的人还是不难的。这就说明老先人们在造字,改字,修正字的过程中并没有、有意为难后人的意思,而是替后人们已经想的很周全。可是我不至一次的就某些所谓的“大家”之字,在众多的人群中找一个比我再高的人来做师,竟然找不到。有一次在一家人的喜庆大事中,見到了一幅对联,当时在看的人有好多,其中多数的字多数人都不认得。而在这些不认得其字的人中并非都是半文盲,其中不乏几位在高中任教的老师。为了弄清这幅联的意思,我又在人群中反复物色了我心目中的几位高人,结果当他们来到面前时,还是和我一样。无其奈间我追问了一下写字人,人家竟不屑的对我说,认不得只能说明你们的水平不到位。在当时我不是无言以对,而是考虑到咱也是位客人,若因此事在主人家发生不同观点的争执,势必将使主人觉得有点难堪便笑着对其说,是得,我实在是文化程度太低了。而在我的心里却是这样想的,“按照你的说法那你就应该算高人了,可是我还真的弄不明白,你到底高在了什么地方”?常听到这么一句话叫做“书画同源”。我不知道书画同源的说法最先出自谁之口,但按照我对其字面意思的理解,应该是它们同出一处。而如果同出一处的话,那么漫画这种艺术手法亦当与书法归于同源。可是人家漫画大师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论整体画的各个线条有多么的幽默,但任何一个熟悉画面中人物的人,一眼便能看岀画作的人物他是谁。从这一点就不难看出画师们的内心始终坚守着一个理念,那便是“万变不离其宗”。而这个宗就是所画对像的真实面目,这个真实的面目恰恰就是画作的灵魂,如果一幅画作失去了灵魂,充其量不过一张被胡乱涂抹了的五色纸罢了,又怎么能说是一幅具有精神灵动的艺术作品呢?由漫画的艺术形式不由自主的是我想起了书法,我认为写字亦应该如此,说一千道一万在你的笔尖下所吐出的墨迹,不管怎么变化首先他都应该是,一个被多数具有一定文字基础知识的人能够认得的字才对,其次才是所谓的艺术手法。正是基于此,在我们的先辈中不乏许许多多令人恭敬、尊崇的大家,他们在万变不离其宗的学习与创造中,纷纷独树一帜,却又不失字的本真,为后世酷爱书法艺术的人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有人可能要说那些字本就与草书不是一码事,不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咋一听似乎很有到理,可细想起来我认为纯纯粹就是一派胡言。为了写这篇文章,动笔之前我首先在商务印书馆一九九七年出版的《新华词典》第826页中,就书法的定义进行了查找,典中明确告诉读者:“书法一般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是我国特有的传统艺术。主要内容有执笔,用笔、结构布局等几个方面”。我想词典应该不是没有文化的人编撰的吧?既然是有文化的人编著的文化典籍,在它里面也只是把“书法”界定为了写字的方法。而以我所知道的知识而论,写字的方法以书体而论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有些字体字型随着时代的变化有的被淘汰了,有的则因为有较強的适应性被传承了下来,从未见过在关于草书的应用上大多数人认不得的才算上品之说法。因为写子是为了方便联系、方便记录,方便阅读的。既然是字那就应该是大多数具有一定文字基础的人都能认识,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了,能说它是字么?假若能的话我想明天如果有人,随便用一个什么动物的爪子蘸点墨汁在纸上抹俩下,然后他对人们讲这是个什么字,是不是也就真的成了字呢?当然,不是说草书这种形式就不应该有,因为在有些大家的草书中,人家的横、树、撇、捺写的也是非常的有力,绝对的飘然,用有些评论家的话来讲,称得上龙飞凤舞。可是人家的最大特点便是再怎么潇洒,都不失让人能认得的原则。这种草书使人看了之后有如画似锦般的享受,却不至于像一些爱擦脂抹粉的人那样,为了所谓的美把个胭脂口红抹得有一铁钱后,便是熟知之人見了面对方也认不得了的那么一种恶心气!近在儿子处无意间翻到了一丛,台湾作家张嘉骅先生用白话文的形式写的《少年读史记》一书,书中有汉武帝要霍去病读孙、白兵法的一段对话。帝言要骠骑将軍多读读孙子和白起的兵法经典,不曾想年轻气盛的霍将军竟然无所畏惧的对武帝说,打仗贵在腑中有谋,因时、因地、因势的去诱导敌人,和采取不同的方法鼓舞士气奋勇杀敌,最终以战局的结果说话,而不是把古人的东西背的滚瓜烂熟,到真正上了战场时却阵阵都是一败涂地。谁知此言一出,竟然使名响云霄的汉武大帝都不再言语了。而刘彻的不言正是因为霍去病虽然骄傲,但他也的确是每战必胜,你又怎么去指责他不读古之兵法的不对呢?如果汉武帝一味強调孙、白兵法的话,是不是“纸上谈兵”的成语就不应该存在了呢?由这件事不由使我联系到了书法界的一件事,即:临帖。临帖是书法界几千年来公认的新手必经之路,因而同行見面在对、对方的墨宝有所认同的话,多数都会先问问对方是临谁的帖?可是这个世界之所以被称之为大千,便是因为它的无奇不有。用到书法方面也就是说,一个人写字的好坏可能出自多个途经,有的人天生的就带来了点儿,有的人则是以勤克拙,凭的是久练之功。一次我到邻村一书界名流之家拜师,无意中问及到他临谁的贴,他告诉我他只读帖而从不临帖。虽然说他没临过帖,可是他的字我是认同的,我也不知道他的字美在了啥地方,可是每到他家他那自成一体,草而不乱的字迹总能引住我的眼球,使我久久不忍着离开。而关于他的字到底美不美,又不是我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因为他是一个多面型人才,所以我在他家经常见到有些人来求他办其他方面的事时,发现他的书法很有造诣,便随即央求他写幅字并装裱后愿出高价购买,可见他的字不只是我一个人喜欢。为了从背地考证一下他的作品是否真的如他而言,我专门去兴平几个著名的景店看了一下店铺的匾额用字,还真的有许多家把他的字掛在门头之上。可是就是这么一位书者却告诉我,他曾不至一次的在一些景点的书画作品艺术区,和一些所谓的大师切磋书艺。当他执笔挥毫之后,那洒脱自如的笔法,写出来的墨迹立马被一众大师纷纷赞许,并言说如果擂台开打,只要他一出场恐怕他弟兄们都没饭吃了,足见这位書者的作品有多么的牛逼。可是当我的这位艺术上的师傅,年龄上的兄弟被那些大师们弄清,原来还没临过帖时,这些所谓的大师立马变了脸,言说他的字属于江湖体不值得他们借鉴与学习。师、弟给我说了这件事后我真不知说什么为好。我认为江湖与正统的关系不过和史家写史书一样,所谓的正统乃官方认可的罢了,而江湖则是活跃在民间的高手。作为作品的欣尝我们应该看它的艺术效果,而非出自何门。就像大夫看病一样,历史上的大医家起初那个不是江湖。现在也是如此,在有些医院里高学历的医生也不见得就比草根強。 中央美院的黄永玉教授不可谓没有艺术造诣,然而他亲口言到自己在上小学时曾三年留了五次级(因他沒细讲我也弄不清这个帐是怎算的),但图书馆的书却被他翻了个遍,我们能因为他没有正儿八经的正规学习,就不是艺术大师了么?可是偏偏的所谓的“家”们动不动就自喻上的哪个学校,临的哪门子帖,跟的哪个人物,真是奇哉怪哉!近来在手机的短视频中动不动就看到一个乳毛未干的幼童上案波墨,写字时那叫一个挥洒自如,试问没有天赋的话他们能有长期临帖的砺练经历吗?但总不能因为没有就不承认人家的写字功力吧!但是这种故弄玄虚的书家大有人在,问题到底出在了什么地方呢?我认为与有史以来眼睛只会向上翻的,所谓“评论家”有脱不开的干系。人类社会自从进入到了有社会属性的时代开始,便出现了一种怪相,即:唯上、唯财是尊的行为。不管这个人的真实本领有多大,只要有幸站在了高位,或者说拥有了巨额财富,这个人的放屁都成了香的。而真正具有真才实学却生不逢时的人,哪怕你有上天的本事,你说的话可能也在多数人的心里如同放屁一般。要不然怎么能有吕蒙正的《寒窑赋》问世并得以流传?由此推想在书界也迈不过这道不正常的怪坎。不信咱们可以看看史上少有那位书法大家不是朝中要员,而屡试不中的人最后也只能如蒲松龄般的弄部聊斋,可谁又能说聊斋不是佳作呢?个人认为史上最早以狂草阐常的书家譬如怀素,也许不是有意而为之,应该是其性格的始然所致,他大概也没有教化别人的目的,只是觉得某一个字他那样写出来,不管别人怎么看自我的感觉太良好,也就坚持了下来。可是却被一些善于奉承的评论者不断的吹捧。因为这些吹鼓手们大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所以当这些吹家之们形成一股吹鼓潮时,那些没有自己思想的人们便开始人云亦云,旁人说好,自己也跟上说好了。你要问他好到了什么地方,他并不知道。久日久之,这种風气便误导了部分没有自我见解的人随風而扬,一至于把模仿他人的随意当做了追求,最终使得把字狂到,教多数人认不得便成了一种时尚,把社会風向引入了畸途。这个世界很怪,有一个卖啥的就有一个买啥的。你说这使多数人认不得的狂草不好,为什么会有市场?现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那是因为榴莲虽臭吃的人却说很香。字也一样,一些狂到一定的人确实不是一般凡人,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法把自己的东西吹捧成天上掉下来的白猪娃,世上少有。在这些办法中便不乏交易的行为。在交易的过程中又可分为许多形态,其中最为突出的当属写者以字贿赂手握一定权力的用字者,或用字者以索取写者的字行贿写者的居多。而这些人大都掌握着一定的用字资源或者其它资源。当这些资源一旦被这些当权者当做谋私的工具,包括一幅匾额,他们都是不会放手的。例如在三十多年前某省有一位副省长名叫倪贤策(是贤策还是献策由于时间长已不敢肯定了),由于他爱写字便被一些人当作了借此巴结的对象,全省各地都有他的题字。而忽然有一天人民日报发了一篇《倪贤策何许人也》的文章,揭露其思想道德败坏、贪污腐化的事实之后,落了马的大人物的字也变得一文不值,全省各地的匾额上凡倪的字忽然一夜消失。我认为草书做为一种书体,既然能存在了这么多年,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有益成份,但对它的应用应该有一个严格的规范。若以纯艺术的形式存在,那么就应该在书法艺术的活动阵地展示,而不是到处烂用。因为,文字只不过一种具有承载书者思想的工具,而工具本无意但使用工具的人却有意。一段文字一出如果被人们认不得,何以能表达书者的思想?我拜读过许多草书作品,如果把一幅联、一首诗整体上看的话,其中不认识的字上下以联系,偶尔也能读出个八九不离十。但若把其中一个字单独列出来之后,便是再怎么交尽脑汁还是想不出来,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其字本身应有的魂。可是偏偏的这种怪象现在几乎是到处都有。记得曾经在一则信息中看到“山东省博物馆”馆名被包括我在内的许许多多的人都认成了山东什么妇女的一个单位,这种连用数“字”的大型文博单位的名子都被大部分人认错了,更不要说两三个字的地名或者独立出现的虎、福、寿等其他用字。请问这种牌扁和路标的作用不是在误导人又是在干什么?倘若一位危急病人明明已走在了医院门囗,却因牌匾上的字迹太草太狂使人不能确认而不敢进之,结果因为这个问题而耽误了治疗,从而失去了本可以挽回的生命,请问这个主张挂这种牌子的人不是图财害命又能是什么?自古但凡文化阵地都要求安静,我想大部分人应该是知道的。要不然“肃静”二字经常应用的地方又在哪里?可是,近年来在书法界竞然出现了一种奇葩现象,便是写字时大声的呐喊,名曰“吼书”。曾在一短视频中看到一所谓的大师,毛笔还没吃墨便先列开一个架势,并先“嗨、嗨、嗨”的呐喊个不停,待真正用起笔后更是吼的出奇。而围了一圈圈的舔狗们非但没有人劝阻,反而尽是些阿谀奉承的架势,似乎在告诉人、书者不吼便不为书,更谈不说是书法家了。如果狂吠乱吼是书者必须程序的逻辑能成立的话,画家在作画时是不是也应该吼起来(书画同源么)?要不然可怎么显示其画画的水平!自己虽然没有多少学历,最起码中、小学的茅坑也拉过屎,自幼上学老师便教同学们一定要尊守课堂秩序,保持学习环境的安静,从来还没有一位老师告诉我在写字时必须出大声。假设这种写字前大声吼的作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的话,个人认为人的吼声怎能有驴的声大,干脆把书院开在驴圈里那该多好,书者随着驴叫的起伏舞文弄墨岂不美哉,何苦的要累着人不成?由于自己对书法的理解可能与一些人有所不同,加之近来微信公众号中经常有人发表关于书法方面的作品,动不动就是十幅作品九人不识的意思,看的多了不免有点浪费时间的感觉,总觉得文字的创立应该是给人方便的,而不是有意刁难人的,便有了写点文字谈谈个人观点的想法。虽然上述观点和看法是出自我的笔所产生的一堆文字,但我并不认为那就纯粹是我个人的心声,因为我在微信中也曾多次遇到过知音,只是未曾谋过面罢了。今日之举不光是吐露我的心声,也有点为我的知音们发发声的意思。也可能有读者要说,愚人啊,愚人你把自己都没放在戥子上称一下,看看自己有几分几文,更不要说几斤几两了,你说的那些话到底能有几人听?我知道我人微言轻,我这枚石子撂入水中是不会击起多大涟漪的。但我虽不敢高看自己,可也不愿意不重视自己,管这枚石子扔在水中会不会有浪花,起码做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书写爱好者,我觉得我把我心中的所思所想已径爽快的倾吐了,我的心里也就好受了。关于作者:愚人,兴平人,高中文化程度,本人自幼爱好文学,对诗歌,楹联,谜语,歇后语更是疼爱有加,特别是对谜语的创作更是如醉如痴,几乎达到了所碰之人和事都欲作谜的程度。声明: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文责自负,和本平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