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上午,国家语言文字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对口西藏札达县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在线示范培训班第一讲在人文楼202室与线上会议同步举行。本讲特邀主讲嘉宾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副主任刘志基老师,题目为“一个汉字就是一部文化史”,主持人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研究员柏亚东。
刘志基教授从汉字是一种更早的“文献”、汉字是一种流动的化石、汉字是母语文字的底层逻辑三个角度为切入点,以若干典型字例的说解,揭示汉字与文化的深层关系,为大家解读为什么说一个汉字就是一部文字史。
所谓文献“专指有历史价值或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汉语大词典》),它是文字记录的内容,也是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不但包括传世文献,也包含各种出土文献。就早期汉字所蕴涵、传载的历史文化信息来看,它可能比传世文献记载的内容更为久远。换言之,许多不见于传世文献的文化信息,我们往往可以从更古老的汉字材料中窥见。
以《说文》中的“(为)”字为例,在许慎所处的时代,他所能见到的古文字“”来源于讹变的战国文字,字形和本义相距较远,所以许慎误把“为”字解释为“母猴”,认为小篆字形中的手形()象母猴之爪。这一错误在甲骨文被发现后,得到了确切的证明。
“为”字,在甲骨文中写作“”,以手牵大象会劳作之意。“象”字在甲骨文中多次出现,写作“”“”,是个象形字,突出了大象长长的鼻子和大大的耳朵。无论是武丁时代的甲骨文,还是时隔一两百年的帝乙帝辛时代的甲骨文,都有获取大象的记录。可见,上古时代中原地区多象,生态、气候环境类似于今日南亚地区。这种生态环境的差异,古书中并无直接记载。
那么,甲骨文为什么以手牵大象来表达劳作之意呢?罗振玉曾指出,在服牛乘马之前,古人或许役使大象以协助劳作。(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大象是一种形体巨大的动物,力气很大,驯服大象来工作,甚至来耕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字的造字意图中蕴含了一个缺乏文献记载的重要信息,即我们祖先曾经为驯服野象以助农耕付出极大努力,而这一努力成为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一次重要记忆。汉字为我们呈现了更多的历史文化信息,因此可以说汉字的本体,也是一种文献。
到今天为止,汉字至少使用了三千多年,因此古老的汉字被称为历史文化的“化石”。但是,汉字虽然古老却生命不息,因其青春常在,这一“化石”中的信息也就成为一条流动的长河。
刘老师从“射”字说起,探讨其前世今生。“射”字,甲骨文作“”“”,金文作“”“”,从弓,从矢,会射箭之意。或加“又”旁,表示以手引弓射箭。到了秦文字,字形中的“弓”与“矢”逐渐合为一体,讹变为“身”旁,《说文》中的两个字形“”(从矢,从身)、“”(从寸,从身)即来源于秦文字,而后世传承下来的“射”是“”。
对于小篆的“”,有学者认为“射字象弓箭的部分后来改成形近的身,跟字义就完全失去了联系”,这是“为了使偏旁成字,甚至不惜完全破坏字形的表意作用”的缘故,并认为《说文》说“‘射’字‘从身’之意是牵强附会的”。 这种评估是只是以字源为准,没有顾及“射”字的构形流变。
那么,怎么理解小篆“”的构字理据呢?先从“寸”说起,“寸”有“法度”义,如《说文》:“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声。”“寺”即官衙,如大理寺、太常寺。甲骨文中的“射”虽多于田猎有关,但其射猎的对象是有选择的,多为麋、鹿、兕之类,不射跑得更快的兔,不射更难逮的鸟,不射更难对付的野象。对于需要生擒的猎物,还会选择用平头的箭头()。在射猎时,又以“右射”为最佳的射杀方法,即猎物在右边,箭从猎物左侧小腹处射入,从猎物右侧肩前而出,自左至右贯穿其身体。对于射手,还会进行训练,提高其射箭水平。当时围绕弓箭的实用价值所形成了种种生存智慧,即在与大自然相处中如何实现获取与趋避之间的和谐平衡。由此来看,甲骨文中的射箭之事,作为后世“射礼”的原始积累,则当无可置疑。
金文中有一个“”字,写作“”,见于西周时代的《虢季子白盘》:“丁亥,王各(格)周庙,宣爰飨。”“”字,吴大徵解释为从广,正象有屋之形。下从射,知为习射之地。(《愙斋集古录》)唐兰则释其为“榭”,认为:榭的特点是只有楹柱没有墙壁。或作射,或作,表示是屋宇的意思。字在古书里又写做序,可见是射箭的地方。
从这些释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西周时代已为“射”这种活动建造了专门的建筑,这种建筑设在周王祭祀先王的宗庙之中。据记载,周王在举行射礼时,不但命人演奏音乐,射箭时要符合音乐的节拍节奏,还会举办射箭比赛。
可见,当时射箭除了作为在猎场中猎获野兽和战场上杀敌致胜的具体手段以外,又成为一种在规定场所进行的充满仪式性的活动,已经上升到高规格的礼仪层面了。“射”一旦成为仪式,便有了种种程式规矩的形式束缚,包含了丰富的“法度”内涵,它作为当时一项重要的教育内容,被用来考核人品德行和选拔人才。这便是“寸”作为表示“法度”意义的字符出现在“射”字字形“理据重构”中的文化背景之一。
“射”中的“法度”所涉及的主要是人的德操品行及人身修为,而在与说文篆书同时的文字系统中,这种意义用“身”这个字符来表达是很正常的。“身”在先秦文献中,可以表示“品德”“才能”,如《晏子春秋·问上二十》“称身就位,计能定禄”前面四个字的意思就是“根据自己的才德来担任职位”。在《安大简》《上博简》中,“身”可以表示“仁”。在《清华简》和战国玺印文字中,“身”又可以表示“信”。这种关于“身”的文字通用现象,以往一般是以读音类同,即“通假”的理由来解释的。但是就上古音来说,“身”“仁”“信”三字,虽然韵部同为“真”,但声纽分别是“书”“日”“心”,声类都不同。而基于上述先秦文献中相关文例的整理分析,用“同义换读”来解释这些字际关系或更加合理。所谓“同义换读”,就是“人们不管某个字原来的读音,把这个字用来表示意义跟它原来所代表的词相同或相近的另一个词(一般是已有文字表示的词)”。(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从“形符”变“义符”的角度来看,“寸身”之“射”的理据重构也符合古文字“形符”变“义符”的演变趋势。裘锡圭曾指出,从结构上看,汉字主要发生的变化之一便是所使用的意符从以形符为主变为以义符为主。所谓形符是指通过自己的形象来起表意作用,如构成“(射)”字的弓箭形和手形,而义符通常都是由已有的字充当的表意偏旁,依靠本身的字义来表意。随着汉字象形程度的降低,造表意字的方法逐渐由主要用形符变为主要用义符。春秋战国以后新造表意字大多数是用义符构成的合体字。(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保持“形符”写法的“射”,在春秋时代的石鼓文里成为绝响。到了秦文字则用从“寸身”的“”来替代“”。“射”的这种造字理据重构,是在汉字构形象形程度降低的演变趋势催化中发生的,是由形符到义符的演变。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当时人们谈到“射”时,不再侧重张弓搭箭的射箭行为,而更关心作为礼法的“射礼”。随着与“修身”有关的“射礼”影响越来越大,选择在当时表示人的才德品行的“身”和表示法度的“寸”,来表达新的义符结构,完全是符合逻辑的。
正如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所言,语言就其真实的本质来看,是某种持续的、每时每刻都在向前发展的东西。而汉字这种活化石所蕴含的文化信息也是随着时代不断变化的,所以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方式,而不是“刻舟求剑”的方式来看待汉字中的文化信息。
刘老师提出,既然“一个字就是一部文化史”,那么,文字的底层实际就是文化。要深入地认识掌握母语文字,就需要认知构成其底层逻辑的文化蕴含。
比如,有人认为“射”与“矮”这两个字是不是造字颠倒了,应当对换下。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与不了解当时人们如何度量长短有关。古代弓长六尺,箭矢长三尺,因此丈量长的东西时用弓,丈量短的东西时用矢。因此,作为以“矢”为义符的字,大多有“短”“短小貌”之意,如“矮”字在汉代已经用来表示个子不高。
至于“射”中的“寸”为什么会有法度的意义,从文化环境的影响来看,无疑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统一度量衡有关。随着秦始皇明确为长度单位立法,“寸”作为重要的长度单位之一,一时间通行于天下,自然而然延伸出法度的内涵。
秦始皇所带来的文化影响并不仅局限于此。他自称“皇帝”后,因为表示犯法的“辠”(zuì)字和“皇”字字形相似,便下令用本义为捕鱼用的竹网的“罪()”字来替代“辠”字。随着这个命令的推广,在当时乃至以后的汉字演变发展中引发了若干连锁反应:“网”这个字符,乃至从“网”得义的一些字,都衍生出了不同以往的意义内涵。因此想要真正读懂汉字,就必须读懂其中蕴含的文化蕴含。
讲座结束后,刘志基老师与线上线下的师生亲切交流,热烈讨论。柏亚东老师对刘老师的讲座做出评议,指出刘老师的观点新颖,语言表述生动有趣,引人入胜。基地首席专家兼副主任张玉梅教授对刘老师的远道而来表示感谢。此次讲座深入浅出,辟入里,为在场师生提供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洗礼。讲座在融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讲座文稿 | 刘志基
记录撰稿 | 常利辉、伍江月
编辑 | 伍江月、张思琪、彭湘君
校阅 | 柏亚东、郑飞洲
审定 | 张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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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上海交通大学)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