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执”通车(2)| 如何成为“赏金猎人”?

政务   2024-09-06 19:03   内蒙古  



通过由法院授权发布的悬赏公告,了解被执行人有关信息及悬赏内容,向法院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能够实际执行到位财产的,依据悬赏公告内容予以奖励。
对举报人及其有关情况,法院予以保密。

以下情况不得领取赏金: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

2.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已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或者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查封、扣押范围的;

3.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前,被执行人已主动出现的;

4.举报人举报前,案件以执行完毕等方式结案的;

5.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金的其他情形;

6.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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