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双河镇某村的村民,特此以写信的方式向贵法院执行局表示衷心的感谢……”近日,一封“沉甸甸”的感谢信送到了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村民们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了对我院执行干警的高度肯定与衷心感谢。
案情回顾
杨某、刘某、张某等10人均为双河镇某村的村民,因借贷纠纷将同村的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杨某、刘某、张某等10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10位申请执行人按债权所占比例共同接收被执行人刘某位于双河镇某村房屋一套。
房屋交付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并让其年迈的母亲居住于案涉房屋内拒不搬离。不仅如此,居住者还将房屋进行改建并分户出租。
执行过程
9月26日上午8时,执行局局长雷霆亲自指挥,“出发!”随着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强制执行,同时协调医务人员至现场提供医护保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地乡镇有关负责人、村“两委”干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强制腾退工作依次展开。腾退过程中,居住老人及家属赶往执行现场试图阻碍执行,执行干警“刚柔并济”,耐心劝阻,最终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本次强制腾退工作历时14个小时,高效腾房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集体“点赞”,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一起长达6年的借贷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