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9月12日,临河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的领导和老师进行为期2天的专题授课。
培训针对行政审判基础知识、人民陪审员职责、权利与义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适用、物权侵权编的司法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与会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在今后的陪审中,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专业的素养,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调解纠纷、宣传法律,是人民群众在法院中的“眼睛”和“耳朵”。一直以来,临河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及案件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和审判工作中了解基层、熟悉群众、贴近人民等独特优势,努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推动法院法官公正司法,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