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政务   2024-10-30 18:05   内蒙古  

10月29日,临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临河区直机关工委书记马欣媛巡听并点评指导。在家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委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部门庭室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院党组成员围绕主题与大家展开交流研讨。


马欣媛书记对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给予肯定和认可,并在点评中指出,本次研讨交流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程序规范,达到了中心组学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还提出建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中心组学习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突出理论武装,坚持学用思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做好工作的思路举措、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领、转化为增强党性的实际行动。


梁旌斌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要求:一要笃实好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更加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要常学常思。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我院实际工作,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要学以致用。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审判执行实践中着力破解司法难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案结事了,努力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临河区人民法院落地见效。




END

供 稿:韩德衡
编 辑:杨泽宇
审 核:徐    哲
终 审:李冬阳

临河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首次执行案件热线:0478-8274802
恢复执行案件热线:0478-8274801


临河区法院
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强音!
 最新文章